电力工程施工合同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辽宁省XXXXXX供电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辽宁省电力XXXX供电公司将 承包给 施工,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内容: 三 工程地点: 四 设计单位: 五 工 期: 六 质量标准: 七 合同价款(工程总造价):工程施工费用总造价暂定 (¥ )万元人民币,工程竣工后以工程竣工决算为准,甲方需要增加的项目部分以设计变更为准。 第二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 合同语言:汉语 二 适用法律: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 适应标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第三条 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一 甲方项目负责人: 二 乙方项目负责人: 三 工程甲方代表 : 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第四条 甲方工作 一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要求: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安全监护、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 二 负责组织辽宁省电力XXXXX供电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三 根据乙方申报的开竣工报告,确定开竣工时间。 四 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变更单,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工程施工图进行施工前会审,设计交底。
第五条 乙方工作 一 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 施工任务。 二 与甲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三 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四 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五 提供施工的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表和工程事故报表,提供前后设备对比变化的照片及录像,并移交档案。
六 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发生的费用,但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及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赔偿除外。 七 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八 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九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的损失和罚款。
第六条 工程质量等级 一 工程质量等级: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乙方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 质量评定部门:辽宁省电力XXXXX供电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等相关部门。
第七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组织辽宁省电力XXXXXX供电公司生技部、财务部、审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等费用,处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二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施工指令,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实施检查检验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进行。
三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施工达到合同约定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及时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八条 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开工前不预付工程款。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 一 工程款支付方式:支票 二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竣工决算后,扣除工程决算款20%做为保修金,其余工程决算款付给乙方。 第十条 竣工决算 一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二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交决算报告。 三 保修金和支付方式:按工程决算款20%,保修期满全部付清,保修金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不计算利息。
第十一条 保修条款 一 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 二 保修期限: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内起3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十二条 争议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营。
用电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将 负荷三相电力供至 。
二、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调配和管理,应采取电或非电保护安全措施,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采取保安措施,所发生的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影响或损失的一切责任。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供电力,以及私拉乱接。
四、乙方电费按电表计算,每度电以 元,抄表后一周内付清。
五、预交押金 正,如有窃电违约行为产生,拆除供电设备停止供电,该押金不予退还。
六、为双方分界点。
七、消防:乙方配备灭火器材,设消防池,严禁山林明火火种。
八、管理: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做好用电、消防等各方面安全工作,并努力配合做好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九、责任: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有关安全方面各种有关规定,造成 安全工作方面的产生后果,有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甲方在许可条件下,尽量满足乙方所需,特别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以上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十二、协议有效期为自 年 月 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法人委托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甲方:辽宁省XXXXXX供电公司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辽宁省电力XXXX供电公司将承包给施工,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一 工程名称:二 工程内容:三 工程地点:四 设计单位:五 工 期: 六 质量标准:七合同价款(工程总造价):工程施工费用总造价暂定 (¥ )万元人民币,工程竣工后以工程竣工决算为准,甲方需要增加的项目部分以设计变更为准。第二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一合同语言:汉语二适用法律: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适应标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第三条 甲乙方驻工地代表一甲方项目负责人: 二乙方项目负责人: 三工程甲方代表 :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第四条 甲方工作一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要求: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安全监护、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二 负责组织辽宁省电力XXXXX供电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三 根据乙方申报的开竣工报告,确定开竣工时间。四 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变更单,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工程施工图进行施工前会审,设计交底。
第五条乙方工作一 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施工任务。二与甲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三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四 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五 提供施工的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表和工程事故报表,提供前后设备对比变化的照片及录像,并移交档案。
六 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发生的费用,但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及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赔偿除外。七 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八 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九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的损失和罚款。
第六条 工程质量等级一工程质量等级: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乙方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二质量评定部门:辽宁省电力XXXXX供电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等相关部门。
第七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一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组织辽宁省电力XXXXXX供电公司生技部、财务部、审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等费用,处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二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施工指令,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实施检查检验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进行。
三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施工达到合同约定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及时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第八条 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开工前不预付工程款。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一 工程款支付方式:支票二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竣工决算后,扣除工程决算款20%做为保修金,其余工程决算款付给乙方。第十条 竣工决算一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二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交决算报告。三 保修金和支付方式:按工程决算款20%,保修期满全部付清,保修金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不计算利息。
第十一条 保修条款一 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二 保修期限: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内起3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第十二条 争议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营口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安全施工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
供用电合同 合同编号:____ 供电方 单位名称(盖章)____ 单位地址____ 用电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____ 年 月 日 为了保证国家计划顺利地执行,明确供用双方相互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全国供用电规则》和有关的法规,以及国家计划,经 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第一条 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三相交流50赫,电压为下列额定值的电力。 序号 受电点地址 受电电压值(伏) #1 ____, ____; #2 ____, ____; #3 ____, ____; 第二条 根据国家计划和电网的可供能力,商定年、月、日供应电力的数量, 见附表一。
第三条 用电方使用电力的时间为: 高峰时间:夏季____,其他季____; 低谷时间:夏季____,其他季____; 特殊设备用电时间:夏季____,其他季____; 第四条 供电的质量 1.根据电力系统的运行方式和用电方受电点在系统中的位置,商定受电点的 受电电压为: #1受电点__,受电电压__伏; #2受电点__,受电电压__伏; #3受电点__,受电电压__伏。 如变配电设备、系统运行方式和受电位置变动时应相应修订受电电压值。
2.根据用电方月平均率因数,受电点的供电电压与合同受电电压比较,允许 变动的幅度为: 用电方月平均功率因数 供电电压允许变动的幅度 0.9以上 ±5% 0.86~0.9 ±7% 0.81~0.85 ±8% 0.80以下 ±10% 在电力设备检修或系统在非正常情况下运行,用电方受电点供电电压允许变动 的幅度经上列再增加5%。 3.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的三相交流电源的频率允许变动的幅度为: ───────────┬───────────┬──────────── 用电时间 │ 超合同用电比例 │ 允许变动幅度(赫) ───────────┼───────────┼──────────── │ ±5%以下 │ ±0.2 高 峰 时 ├───────────┼──────────── │ +5%以上 │ ±0.5 ───────────┼───────────┼──────────── 低 谷 时 │ │ ±0.2 ───────────┴───────────┴──────────── 在系统主力电厂故障时,频率允许变动的幅度为±1赫,但故障延续时间不得 超过一小时。
4.供电方在用电方受电点的高次谐波电流值和用电方在受电点注入电网的高 次谐波电流值应低于水利电力部《电力系统谐波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的极限值和 允许值。 有冲击负荷的用电方,当冲击负荷已影响其他用户电压质量时,用电方应采取 措施予以消除。
第五条 用电方每月向供电方支付所用电力的电费。有关的电度计量、电价、电费结算、电费支付方式均按有关规定或按双方签订的供用电协议办理。
第六条 供电方违约的经济责任 1.遇有下列情况之一,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供电方不承担违 约责任。(注:免责条款) (1)超过设计能力而承受的台风、暴风、覆冰、水灾、雷电、地震等自然灾 害。
不承担违约责任。 (2)因正当理由,并事先通知用电方的限电。
如,因排除险情,处理事故, 检修设备等的限电;对超过计划用电的限电;计划检修并在七天前通知用电方的限 电;因执行国家命令而对用电方的限电等。不承担违约责任。
(3)经自动重合闸重合良好,或对有备用电源的用电方,只停其中一路电源 ,其他电源仍可满足用电方备用供电设备能力时。不属违约,不承担责任。
(4)非供电方的责任,如用户的过错,鸟害、人为破坏等。不承担责任。
2.遇有下列情况之一,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供电方应承担违 约责任。 (1)在运行、操作、检修、试验等过程中,因缺乏经验、疏忽、违反规程等 造成的过错。
(2)非供电方责任引起,而因供电方处理不当造成事故扩大部分的过错。 (3)上级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在指挥、调度等方面处理不当造成的过错。
3.无正当理由对用电方限电时,事后应补还少供的电量,并给予赔偿。赔偿 按少供的电力、电量分别计算,少供一度电按电度电价三倍赔偿,少供一千瓦按0 .5元赔偿。
少供的电量按限电前用电方正常用电月份或正常用电一定天数内每小时的平均 用电量与限电时间内每小时计划电量之差乘以限电小时数求得。 4.供电方责任造成用电方断电时,供电方应按断电时间内可能用电量和电度 电费的五倍(单一制为四倍)给予赔偿。
断电时间内可能用电量按断电前用电方正常用电月份或正常用电一定天数内每 小时平均用电量乘以断电小时求得。 断电责任的分析,以供电方事故记录为依据,并适用水利电力部《电业生产事 故调查规程》。
5.供电电压和频率变动幅度超出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时,供电方应按质量不合 格累计时间内所用电量乘以用电方当月平均电价的百分之二十给予赔偿。 第七条 用电方违约的经济责任 1.遇有下列情况之一,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用电方不承担违 约责任。
(注:免责条款) (1)超过设计能力而承受的台风、暴风、覆冰、水灾、雷电、地震等自然灾 害。造成合同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有特殊原因,超负荷或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用电。事先通知并征得。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范本)
订立合同双方:
招聘方:_____(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行政)简称甲方
受聘方:_____(合同制 职工)简称乙方;
甲方招聘合同制职工,按有关规定,已报请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实介绍涉及合同的有关情况;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劳动手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年(或___个月),从一九____年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没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项工作的时间为期限的合同,应注明“本合同无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为届满期限.)
第二条 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___个月(或___年),即从一九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试用期限的长短,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关部门无规定的,由招聘方根据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实际水平确定.)
第三条 职务(或工种)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_________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第四条 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月薪为____元.试用期满后,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评定,根据所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时间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确定报酬.实行计件工资的,按计件付酬.)
〈二〉 乙方享受的岗位津贴和奖金待遇,与同工种固定职工相同.
第六条 生活福利待遇
(详细条款略,在QQ中发给你)
电力线路改造合同范文一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三、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按设计施工。
四、工期要求 2010年 2010年 五、质量标准:以 验收通过为准。 六、合同价款: 七、工程款支付: 合同内容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100%合同价款。
八、违约责任: 1. 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2. 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按500元/天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九、其他: 1. 质保期内,由于本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第三者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一切经济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及用电手续,甲方予以协助。 十、争议: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力线路改造合同范文二 甲方: 乙方: 义教楼,教师宿舍楼由于电线接入时间比较长,线路已经老化,经常出现一些小问题,为了安全起见,经学校行政班子协商,决定改造线路。
经甲乙双方现场查看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一、改造时间:2011年6月25日至2011年7月5日。
二、改造材料:包工包料。所涉及材料均采用贵州产贵王牌或贵州产的玉蝶牌 三、工程安全:乙方要有高度安全责任感保护好自身安全,甲方不负责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乙方在施工中要对甲方全校师生人身安全高度负责,对甲方电器财产高度负责,如果在施工中由乙操作不当造成师生人身安全,电器财产损坏乙方要负全部责任。
四、施工费用 : 经甲乙双方现场勘测考查协商确定费用:伍仟肆佰叁拾贰圆(5432元) 五、材料检验: 施工前乙方先将材料运到甲方指定地方由甲方检验,经检验合格后,乙方材料全部放在甲方指定地方由甲方负责保管。如果在检验中甲乙双方有异议,由甲方请供电所专业人员来检验,不合格不接收不负责乙方经济损失。
六、施工要求 1、线路规划甲乙双方一起实地查看完成。 2、布线要做到美观大方实用。
3、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毁坏甲材料,乙方要赔偿相应的材料。 七、付款: 施工完成经甲方检验合格并试用20天无异样,全额付款。
如果甲方违约在违约期间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电力线路改造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 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 装修地点:天津河东区卓越浅水湾1-4709 1-49A02 天津南开区大悦城悦府家园5-2705 2 装修施工内容:总共21间房屋,电路改造,加装分电表,保证每个单间,不少于2个插座及开关, 并将其他协商好的无用开关废除。 3 承包方式: 清包工 4 工程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 工程价款以及给付 1 约定工程全部价款: 元(人民币 元) 2 给付方式: 三 材料 1 甲方按照乙方所要求准备: 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 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 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 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 验收 1 工程竣工后甲方验收,保证甲方各个单间房屋电路正常使用,电表读数正常准确。 2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五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 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甲方(工程发包方):
乙方(工程承包方):
甲方 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安全责任,防止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事故,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
l、涉及输、变、配电设备上的工作,应派专人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协调和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开工前应对乙方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在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的,应要求乙方单位事先制订工作的“三措”(即: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并审查和监督实施。
4、对乙方单位负责签发的工作票进行会签。
5、对起重、油漆、土建等非电力类施工单位以及非电力系统的电力类施工单位承包运行变电所和线路大修、改造、扩建等工程中的分项目,必须指派工作负责人,并由该工作负责人组织开工会和收工会,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施工时严格实施监护。
6、应给乙方施工人员办理配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证,并在上岗时佩戴。
7、不得安排乙方单位人员从事与其承包工程无关的工作。
8、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1、组织施工人员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以及甲方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派出的施工人员必须是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人员,涉及进入甲方生产、办公场地的施工项目, 乙方施工人员应佩戴甲方核发的胸卡。乙方不得派未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工作。
2、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订施工“三措”。经甲方审查合格后贯彻实施。
3、工程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状况、特点及施工“三措”,并对现场施工安全负责。
4、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甲方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应得到值班人员的同意。
5、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6、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职业防护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对特种作业的工作应派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合格的持证人员。
7、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企业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若发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况,乙方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单位负责人。
8、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进入非施工作业的甲方其它生产、办公场所,不得擅自操作任何电气设备。如有可能触及或接近高压设备的情况时,必须停止施工并主动与甲方联系,待采取安全措施并经甲方许可后方可继续施工。
9、本工程不得再行转包。
三、施工期间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的安全工作。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四、施工时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各项施工安全措施。凡因乙方不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和甲方有关安全指令引起的人身触电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施工中发生非甲方造成的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自行负责处理。
五、涉及须明确的本工程业务事项(工作范围、作业区域、工作票签发等),可另外附页。
六、其它需要约定的事项:
七、本协议是 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经甲、乙双方签章后与合同文本同期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代表盖章: 乙方代表盖章: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供用电协议 (改改看可不可以)安全供用电协议 供电方:XX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用电方: (果园业主)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双电源(自备电源)用电客户(以下简称用电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及《农村安全用电规程》等电力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供电方式及产权分界 1、供电方从 线 号高压杆或从 线 变台 号低压杆接线向用电方供电。 2、供电方与用电方的产权分界点:高压供电在 线 号高压杆高压计量箱进线T接点处;低压供电在 线 变台 号低压杆 计量电度表进线处;具体接线方式及分界点详见附图《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二、供用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供用电双方按本协议第一条的产权分界各自负责设备的维护管理。
2、供用电双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当遇到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违约用电、窃电、欠费时;供电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更动或操作用电方的供电设备。
3、在用电方受电装置内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供电方维护管理,用电方负责保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用电方应及时通知供电方。
4、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一条规定处理。 三、供用电设施安全管理责任
?? 1、供电方应当按照双方《供用电合同》的约定,持续地向用电方提供合格的电源。 2、用电方对其所有的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检修和试验,做好防触电措施,及时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 ??3、供电方有权按《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对用电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检查人员在进行检查时,应向用电方出示《用电检查证》,用电方应派员随同并配合检查。
? 4、用电方严禁私自改变低压系统运行方式,禁止采用“一地一线”方式用电。 5、用电方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6、用电方严禁拾取断落的电力导线;发现电线松弛对地安全距离不够或断落时,任何人不得靠近,要远离导线危险点、断落点 8米 ,并保护好现场,同时立即报告电工处理;以免扩大事故范围。 7、用电方发现有人触电,不要赤手拉触电人,应尽快断开电源。 8、用电方应及时对可能危及受电线路廊道的树木、竹子进行修剪或砍伐。 9、用电方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用电方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私自解除已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及擅自调整漏电保护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责任由用电方负责。 10、用电方漏电保护器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行中遇有异常现象应找供电方电工处理。 ?
四、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用电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电气设备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供电方有权对用电方直接中止供电。 2、供电方应对用电方电气设备存在的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用电方整改后,应及时进行验收。 3、用电方临时用电应事先向供电方书面申请,电力设备安装、临时用电所需电线、插头、插座、开关应符号安全用电的要求;临时用电期间应设专人看管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拆除。 4、用电方私拉乱接、违章用电,由此造成的触电事故;用电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用电方未执行本协议或管理不到位,给供电方或社会带来人身、设备损害的,按《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处理。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供用电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协议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提起诉讼解决。 六、本协议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 2、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到期后,如供用电双方均未提出变更、解除协议,本协议继续有效。 3、供电方、用电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协议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94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签定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4、本协议自供电方、用电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 份。 6、本协议附件:供用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上述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供电方:(签章) 用电方:(签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 法定代表(负责)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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