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要求
1、首先按签证单要求填写签证时间、编号等表头;
2、其次要填写签证内容,包含签证的原因(以区分责任)、签证的工程内容等,个别签证(如零星拆改等)还需要有工程量、单价等,以方便编制造价;
3、要几方签字齐全;
4、需要发生费用的,要附预算书
具体事项
涉及费用签证的填写要有利于计价,方便结算
不同计价模式下填列的内容要注意:如果有签证结算协议,填列内容要与协议
约定的计价口径一致;如无签证协议,按原合同计价条款或参考原协议计价方式计价,另外签证的方式要尽量围绕计价依据(如定额)的计算规则办理。
各种合同类型的签证内容
可调价格合同至少要签到量,固定价格合同至少要签到量、单价;成本加酬金合同至少要签到工、料(材料规格要注明)、机(机械台班配合人工费用)、费。如能附图的尽量附图。另外签证中还要注明税前造价或税后造价。 同时注意以下填写内容的优先次序: 1、能直接签总价的最好不要签单价;(金额特别大的除外) 2、能够直接签单价的最好不要签工程量; 3、能够直接签结果的(包括直接签工程量的)最好不要签事实; 4、能够签文字说明的最好不要附图;
其它需要填列的内容
主要有:何时、何地、何因;工作内容;组织设计(人工、机械);工程量(有数量和计算式必要时附图);有无甲供材料。签证的描述要求客观、准确,隐蔽签证要以图纸为依据,标明被隐蔽部位、项目和工艺、质量完成情况,如果被隐蔽部位工程量在图纸上不确定,还要标明几何尺寸,并附上简图。施工以外的现场签证,必须写明时间、地点、事由、几何尺寸和原始数据,不能笼统的签注工程量和工程造价。签证发生后应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处理,审核应严格执行国家定额及相关规定。 签证单要分日期和编号分别列入结算。非一事一签的签证或图纸会审纪要,一张资料中涉及到多个事项,在编制此单结算时,还要注明“第X条”以便清楚。 低价中标后必须注意勤签证;当发生诸如合同变更,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合同约定前后矛盾,对方违约等情况时,需要及时办理费用签证、工期签证或费用加工期签证。
如何对待业主拒签
乙方所填写的签证内容貌应使不在现场的人员能过看签证也能知道具体事件发生 的内容,最好使其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不会给人造成模糊概念。在编制签证之前,首先要熟悉合同的有关约定,针对重点问题展开签证理由。同时,应当站在对方角度来考虑陈述理由和罗列签证内容,这样既容易获得签证,又使签证人感觉不用承担风险,只有这样,对方才容易接受并签证,否则,对方会不原意接受而拒签,如果遇到对方有意的不讲道理的拒签,实践中可以采取收发文的型式传达甲方(叫一般工作人员去办理)。不需要强迫甲方在签证单上签字,只需要在收发文本上签字,这样就可以证明业主已收到我方的发文,即使甲方不在签证单上签字,也会因超过法定时间,而签证自动生效。
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1、工程签证的内容与施工发承包合同价款之间的关系及其作用。在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中,对合同价款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保修责任的款项”。
合同价款是发包人、承包人两个法人在协议书中的“约定”,且是用以“支付”完成承包工程并承担保修责任的款项。 2、现场签证是施工生产活动中用以证实在施工中遇到的某些特殊情况的一种书面资料。
因此,除设计变更通知书、工程更改证书或纪要、材料代用证书、施工组织设计的技术措施方案、定额中明确规定的有关问题,以及应具备有技术文件、通知单证明书。甲乙双方协调的会议纪要等项目不应签证以外,应严格控制现场签证范围。
工程签证单要包括零星用工,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如定额费用以外的搬运拆除用工等;零星工程;临时设施增补项目;隐蔽工程签证;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
如停水、停电,业主材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等;议价材料价格认价单。结算资料汇编规定允许计取议价材差的材料,需要在施工前确定材料价格;其它需要签证的费用。
要及时办理现场签证。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工、窝工、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等,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找现场代表核实后签证,如果现场代表拒签,可退一步请他签认事实情况,及工期顺延。并且要马上向领导汇报办理情况。
扩展资料:
工程签证单原则有:
1 、准确计算原则:如工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准确计算工程量,凡是可明确计算工程量套综合单价(或定额单价)的内容,一般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2 、实事求是原则:如无法套用综合单价(或定额单价)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可只签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但应严格把握,实际发生多少签多少,不得将其他因素考虑进去以增大数量进行补偿。
3 、及时处理原则:现场签证不论是承包商,还是业主均应抓紧时间及时处理,以免由于时过境迁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且可避免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产生。
4 、避免重复原则:在办理签证时,必须注意签证单上的内容与合同承诺、设计图纸、预算定额、费用定额、预算定额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等所包含的内容是否有重复,对重复项目内容不得再计算签证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工程签证
工程签证的概念,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于2002年发布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中,被解释和定义为:“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工程签证与施工发承包合同价款之间的关系及其作用。在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中,对合同价款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保修责任的款项”。
合同价款是发包人、承包人两个法人在协议书中的“约定”,且是用以“支付”完成承包工程并承担保修责任的款项。工程签证是按发承包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承包人两个法人代表的委托代理人,就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款项,是法人代表授权行为的具体实施与体现。
上述两项一个是法人行为,一个是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的行为,前者明确的是合同价款,后者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款项(即合同价款的调整项),是不同的。在这委托代理人的行为,是通过合同约定明确委托事宜和权限的,他的行为不能覆盖法人之间的合同约定,其行为并受到合同约定之约束。
也由于工程签证行为的这些特点,它可以在委托代理人平台上通过签认证明的形式,高效解决施工过程中在限额范围内各种行为的涉款事件,促进了各种不同的有争议施工行为的高效协调和快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