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您好!2月14日您是签的保险回执,对吗?!如是,且你签的日期也是2月14日,你在犹豫期内。
“犹豫期”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10天(银行保险渠道为15天)内,如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将合同退还保险人并申请撤消。在此期间,保险人同意投保人的申请,撤消合同并退还己收全部保费。
该10天(银行保险渠道为15天)即通常所说的“犹豫期”。犹豫期内退保,必须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如果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接收保单,最好提前通知保险公司。
其次,收到保险单后,一定要亲自填写保单回执,并注明日期。因为保险公司对犹豫期的认定,是以回执日期为起始日进行计算的。
再次,投保人必须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对自己还不够了解、或理解有偏差的内容,要及时向代理人询问,以免误保。
如果个人知晓保险合同内容,并有意授权业务员代签的话,这种情况保险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业务员给代签字的话,保险合同时无效的。
作为保险销售人员,在展业过程中不得为客户代签字。业务人员为客户代签字本身就是违规行为,如果不经客户同意私下签字的话,就是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但是只要客户认同,保险公司一般不会追究,毕竟是保险公司存在管理漏洞在先。
扩展资料:
是否全额退保,这要取决于证据收集,如果能够证明不是本人签字的,协议解决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不过,保险公司是按合同办事。
如果说是未成年人作为被保险人,就需要投保人,即大人代签字的,这点《保险法》是认可的。
如果说被保人是成年人,就需要本人签字确认才可以,否则可以认定为部分无效合同。
标准险种不会做违约的事情的,主要是投保人对相关条款的理解,不要误读。
不明白的要就是请教工作人员解释清楚。
重点读懂这里:
平安福终身寿险哪些情况是不赔偿的?
平安福终身寿险是平安福健康保障计划的主险产品。而所谓主险又称基本险,是指不需要附加在其他险别之下的,可以独立承保的险别,也就是说,平安福终身寿险是可以单独购买的险种。此外,平安福终身寿险的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它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那么,平安福终身寿险哪些是免除责任呢?
平安福终身寿险哪些情况是不赔偿的呢?对此,保险之家_沃保网平安人寿专家表示, 平安平安福终身寿险以下几种情况不赔偿: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平安人寿向受益人退还该该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平安人寿向您退还该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购买保险时,你有权利了解保险的各项条款,并且要求业务人员明确告知,如果不清楚,拒绝购买,或者投书该业务员,没有如实告知,新的保险法有规定的。
买保险时一定要提高警惕性,不能一味的相信业务人员,因为保险是自己的切身利益,购买前,先去网上看看保险的名称和条款,再看看其他人的评论,综合后再决定。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是要交钱过后才能拿到正式的合同;这是有保险合同的性质决定的。
因为保险合同是格式化邀约合同,投保的时候我们天的是投保单,是一个邀约要件。你拿到正式合同仔细阅读,有什么不清楚、不明白之处可以到保险公司的运营部门去咨询,公司的运营部门会给你解答,如果与业务员给你讲的不一样,从你收到合同开始计算10天内你可以到公司退保,10天内退保你只损失10元钱,并且你还可以投诉销售给你的业务员,每家保险公司都有全国服务电话。
按照保险法,保险公司应该在你投保前就说明条款内容,保险单也应该附条款。对合同有什么疑问,可以先给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咨询一下,也可以反映问题。
平安是大公司,客服是有一定质量的。
一、个人代理人的工作性质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25条明确规定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他们并不加入保险公司成为其成员而且独立地完成自己的劳动或工作工作上没有定量的目标和工作时限人员流动性和脱落率非常高只要不想为这家公司代理业务合同自然废止代理人立即就可以离司。而劳动合同关系中的劳动者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成为其雇员履行相应的合同规定的权力和义务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因此保险公司与个人代理人的关系同劳动合同关系根本不是一码事,根本不是劳动合同关系。 二、个人代理人取得劳动报酬的方式区别 个人代理人的劳动报酬是按所收取保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手续费佣金收入的高低完全取决于自己的劳动成果保费数额就是说无论代理人付出了多大的努力若是没有保费进帐就得不到任何报酬。
这与劳动合同的内容也不相同劳动合同的标的是一定的劳动行为劳动者只需要按规定参加用人单位的集体劳动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而不论单位的经营成果如何劳动者都应享受规定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因此保险公司与个人代理人的关系不是劳动合同关系。
三、个人代理人的佣金构成区别 保险个人代理人实行佣金制是国际通用的付酬方式首年佣金比例占新单保费的20-40左右尔后逐年降低连续领取3-5年。这一比例远远高于公职人员或企业员工正常的劳动报酬。
这是因为代理人佣金包括他在展业时所需要的全部费用以及对长期保单客户的售后服务所需费用。并且在佣金发放时除按政策正常扣税外保险公司没有扣留他们的任何费用。
而在一般公职人员或企业员工的工资构成中除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职务工资、奖励工资外尚有交通补贴、住房补贴、养老补贴等等他们除工资之外从劳动积累中还应提留公积金、福利基金等为将来退休养老筹集资金。而个人代理人不享受社会福利待遇人老了只能靠自己平时积蓄支付老年生活费用。
这也说明保险公司与个人代理人不构成劳动合同关系。 四、对个人代理人管理方式不同 个人代理人在展业过程中实行的是单兵作战的形式无论他到哪里去展业以及去多长时间每天有什么工作量化标准保险公司不能完全掌握和控制唯一能够掌握和考核的就是其工作业绩即收取保费的数额。
尽管各家保险公司强调加强对其个人代理人的管理例如实行早会制、夕会制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强化业务培训实行团队编制等等但目前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科学的、规范的管理模式。而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同一单位尽管每个劳动者的职责可能不同但其工作时间、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都是相同的并且大多属于集体劳动需要互相配合、协作其管理是按章有序的。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保险公司与个人代理人的关系也不是劳动合同关系。 五、保险代理合同的内容不同 《个人代理人保险代理合同书》的签订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整个合同书没有一处体现劳动合同字样在合同内容尤其是双方的权利义务方面规定的是经济利益和经济责任在违约责任方面规定的也只是一方给予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为对方承担经济损失责任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而《劳动合同书》签订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的内容完全是调整劳动关系的相关规定权利、义务也集中于劳动的付出获取和工资、福利待遇的获得支出在违约责任方面规定的是获得解除劳动的权力或赔偿相关对应损失在合同争议处理上明确规定需到本企业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可到法院起诉。两者本质上完全不同因此保险公司与个人代理人的关系不是劳动合同关系。
综上所述按照《保险法》第六章有关规定保险公司与个人代理人所签订的《个人代理人保险代理合同书》只构成保险代理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 扩展资料: 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参考资料:代理合同_百度百科 劳动合同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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