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背书人全称写错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票据瑕疵问题.按照《票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银行承兑汇票第四手被背书人全称写错,必然造成与其后手背书人签章的抬背不符,从而形成背书不连续,银行会拒绝贴现、承兑,影响票据权利的实现.银行承兑汇票以票面收款人为第一背书人,其正确背书方法应采用完全背书形式,由背书人在相应票据背面或粘单之背书人签章栏内签章.银行承兑汇票第四手被背书人全称写错,一般的解决方法是由第四手背书人(即票据出让方,出现错误的被背书人栏下的签章背书人)出证明,更正第四被背书人的名称,即把写错的被背书人名称一栏用红色笔划线更正,写正确的被背书人名称全称,再加盖章.当然,最保险的方法还是询问出票银行的具体处理意见.。
通常的格式就按照下面的来,我一般采取的都是这样的,要注意的是汇票的票面信息一定要写全面。
证明 XXXXX行:(汇票的开户行) 今有贵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面信息如下, 出票人:XXXXX 收款人: 票面金额:(注意是大写) 出票日期: 到期日期: 因我公司财务人员在背书不慎将XXXXXX(写明错误的地方),如因此引起的经济纠纷均由我公司承担,请贵行予以解付。特此证明。
(公章) (财务章) (法人章) XXXXXXXXXXXXXX公司 年 月 日。
证 明
*************行:
我单位收到贵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壹张, 承兑号码: **/** 12345678
出票人全称:*****有限公司,
出票人帐号:123456789123456
收款人全称:********有限公司
收款人帐号:123456789123456
出票日期 *年*月*日,
汇票到期日*年*月*日
出票金额: *拾万元整
由于我司财务人员操作失误将宁夏C的C字书写错误,写成C1,若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我司愿意承担责任
特此证明
**********有限公司
2010年*月*日
以上证明仅供参考,期待高手指点
不落款不写日期——不写日期可以,不落款是不行的。你连章子都盖了,能不落款吗?
出证明的时候,要把票面要素都写上去,原因写清楚,如下证 明 致:XX银行 兹有我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汇票号为xxx,金额:xxx(人民币大写)。
出票日期:200x年x月x日,到期日:200x年x月x日,出票人:xxx。收款人:xxx。
由于贵行工作人员的疏忽,在签发承兑汇票时,不慎造成xxxx(结果),致使背书不规范。 特此证明,请贵行在票据到期时予以解付。
我单位同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 XXX公司 201X年X月X日 (另附上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及法人印鉴)本人主做商业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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