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浪漫》描写的是从六十年代起,以钟跃民为代表的一代年轻人的生活。
在作者诙谐风趣的语言下,我被深深吸引了。作者并没有在卖弄文字,而是通过文学艺术的形式,写出了自己那代人的想法。
而钟跃民正是都梁想表现的魂。我觉得可以用小说中周晓白一句话来概括钟跃民,这个家伙身上有种很特殊的气质,既浪漫又现实,甚至还有几分无赖,几分玩世不恭,几分游戏人生的生活态度,这家伙简直是个奇妙的混合物,和他相处,你会感到很快乐。
他无论走到哪里都能找到好玩的事,而且马上就兴致勃勃地玩起来,还玩得一本正经,玩得很像那么回事儿。这句话绝对能体现钟跃民的个性特点和为人处世。
钟跃民是自己生命的主人,他把生命视做一种过程,无时不忘去体验人生。相比之下我的生活太苍白了,没有太多的社会经历。
作者通过这么长篇幅的描写,其实是想传达给人们一个讯息:人为什么活,人要怎么活?通过钟跃民的口,批评了目前一般人的人生观,出生读书上大学工作结婚,换个角度就是生存、追求发展,求权求利求地位求财富。全民都是这个目标,一样的人生目标。
又通过钟跃民的经历表达了多元的人生目标。不在乎白领蓝领、只在乎生活阅历;不在乎辛苦享受,只在乎过程。
一种平和的人生观,将会带给一个人快乐的生活。乐观勇敢地面对生活,在不同的经历中品味生活的滋味。
人为活着而活着。人既然活着,就该活得有自己的想法。
因为那是你的生活,仅此一家,别无分号。我是个出身在九十年代的人,对**期间事除了历史教科书之外知之甚少,父辈们提到时也是一句话带过。
通过《血色浪漫》使我对五六十年代的人有了更为具体的印象。也明白了我们这代人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更要为之好好珍惜。
[《血色浪漫》观后感]《血色浪漫》观后感2011-01-04 00:18《血色浪漫》,我看了两遍电视剧,一次小说,《血色浪漫》观后感。
钟跃民在我脑海里印象深刻,怎么说呢,这是我认定的偶像之一。出身在革命军人家庭,父亲在被审查前是什么副部长,名副其实的高干子弟。
本来是在叛逆期,又被称为"可以教育好的青年",理所当然的当起了顽主。脑袋鬼点子多,加上有点艺术细胞,是提着菜刀的诗人,血色浪漫此就得名了。
周晓白是他死皮赖脸追上手的,可是由于家庭背景原因,社会原因,周晓白走上了父母为她铺平了的道路,钟跃民只能陕北插队,两人从此走上了南辕北辙的路。插队的经历是枯燥的,没有一点儿希望,思想只能寄托给信天游,迷上信天游,又迷上了秦岭。
可在这时,又遇见了父亲的原警卫员,在他的帮助下,走向军营。不得不说,这点就客观反映了中国官场的关系网,第一层网就是由这些拿起枪杆闹革命的人编织的。
看来真的是枪杆在哪里,政权就在哪里呀,呵呵。说实话,在部队里,的确给钟跃民了提供了宽广的舞台,所以才能玩得高兴、玩得精彩。
由于是刺头兵,被提到了侦查营,又遇上了张海洋(在北京时,一起打架的顽主),不想出名都难。那时的侦查兵就是特种兵,训练科目齐全,人人都应该是战术本领过硬,人人都有绝技,观后感《《血色浪漫》观后感》。
钟跃民从小练体校有底子,散打应该是能练得很好的。在部队的这些经历,让他就更有自信面对以后的生活了。
由于自己是个追求有精彩过程的人,所以又主动的离开了部队,探索这未知的未来。回到社会,现实是残酷的、无情的,又不想麻烦周晓白,这个与自己,与张海洋有着复杂关系的人。
当过小摊贩、出租车司机、搬运,最后依靠着父亲背后的关系网,在黎援朝的贸易公司当经理。这时候的钟跃民在事业上是顺利的,感情上却是痛苦的,周晓白嫁给了张海洋(原书写的是嫁给袁军),秦岭只能当他的情人,生活应该是一遍混沌。
接下来在牢狱里,那时的他应该就与前面有过瓜葛的女人划清了界限,把自己的感情封闭了起来,也不敢接受高玥的爱。虽然与高玥一起开着饭馆,过着幸福的小日子,可那颗跳跃的心一直是不安分的,期待着另一块天空,另一个征程,所以自然的离开了…我总结,像钟跃民这种人,骨子里含着高贵,极自私,所以怕受伤害。
爱好广泛,没有明确的目标,以一种游戏人生的态度面对生活。就因为这些,他才有了丰富的履历,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虽然是本小说,是部电视剧,经过艺术加工,但夹在那样的历史环境里,很鲜活,很让人回味。 〔《血色浪漫》观后感〕随文赠言:【人生舞台的大幕随时都可能拉开,关键是你愿意表演,还是选择躲避。】
。
[血色浪漫的读后感]在火车上的这几天,没有干什么特别有意义的事情,就是把《血色浪漫》看了一下,血色浪漫的读后感。
这本书给我的触动其实很大的,我想了很多事情。就像我当时看《大宅门》、《走西口》时的感觉是一样的。
所以今天上课我一直憋着,憋的心里特别难受,我必须写一下,要不我准会被憋死的。刚开始吸引我的是这个书名,《血色浪漫》在一场血雨腥风的战争中,那些可望而不可及的浪漫。
我一直在想如果只写**那些事情恐怕也不会有什么特别的。那是一个疯狂的时代。
每个人都在经历着我们现在看来不可理解的事情。在那个一片红色的年代里,只有那几个人将生活玩得很转。
我是个俗人,没有办法。我就是因为这几个人鲜明的个性喜欢上了这个小说。
先说钟跃民,这个人真是太混蛋了。他打群架、拨份子、那个时候的他好像是着了魔一样。
他总是有这样的本事,往往把求别人的事转换成别人求他的。出门忘记带什么都不会忘记带菜刀。
整个就是一个学流氓未遂的二流子。就连离开周晓白都是那么理直气壮,害怕一个女生耽误了他。
有时候我真想打嘴巴抽死丫的。真是混蛋到家了。
眼珠子一转坏点子就跟着往外冒,简直是坏的流油。可是这个人我就是恨不起他来。
我觉得他很可爱。想来想去,终于知道原来我是羡慕他。
他总是那样把生活当成是一场游戏。不论自己的角色是什么一定要玩的精彩。
我真的太羡慕他了。他在陕北的时候,带着村里的人去要饭都能要得那么理直气壮、精彩纷呈,最后要放要到商贩揭瓦,把人家的一个酒楼顶都给掀了。
这是我见过最牛的一群"叫花子",读后感《血色浪漫的读后感》。他总是报持着一种"在路上"的感觉,就是面对任何事情过程总是最重要的,人总是要在任何时候都知道享受生活给的任何东西,找到当下的乐趣,并全心投入的去玩,在北京他是一个成功的玩主,那时候的人们总是闲得发闷,他们就有自己的玩法。
知青下乡,条件在艰苦,没吃的他还在玩。我估计钟跃民应该是水瓶座的。
总是那么有创新精神,又总是那么拿捏、玩转生活。感情上周晓白的确不适合他。
他学要的是那种就算今天他想去要饭,那个人也会兴高采烈的在后面给他敲饭盆;明天他想去当野人,那个人也会高兴的跟着他,在太阳下相互捉虱子。总的来说那个人一定要比他会玩,比他更能找到生活的乐趣。
我喜欢这样的人,总是这么无拘无束,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他可以偷鸡、可以用仅有的裤子换一条狗杀着吃。
可以有很多小毛病,但是大节不会改变。讲义气、重情义,为朋友两肋插刀、仗义疏财。
说出了一些话以后,现在不是太憋得慌了。但是感觉还是没有表达我想说的意思。
我很欣赏这样的人,这种人你就算把他扔到两级地带,他也会在冰面上建造起城堡来;扔到沙漠,说不定他会用沙刺叶腌渍出咸菜来。我希望自己也是这样,能过享受人生,在短暂的生活中,不抱怨,充满希望的迎接每一天的到来。
! 〔血色浪漫的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血色浪漫》这部电视剧持续看了几天,刚开始只是在PPYV上瞎溜达,一不小心点了这个片子,就一发不可收拾!这电视剧有年头了,几年前粗略的看过一遍,那时候不懂事,脑子里自然也没留下什么印记。
再来看时,已是令我沉迷其中。就是期中考试来临,也没能挡住我每晚看到凌晨三四点的步伐。
自我感觉文笔不行,无法表达出我对此剧的无限喜爱之情,就从网上找了些相关影评来看,正和我意。为了表达我对此剧的热爱之情,特将摘录部分整理如下,望和喜爱此剧的人一同分享。
电视剧评 血色浪漫——做拿着菜刀的诗人 《血色浪漫》是何其地令我着迷,我无法表达清楚。没有炮火的年代,一代人的青春挥洒在武斗与呐喊声中,这是他们阳光灿烂的日子,却也是他们最挥霍的年龄。
理想在腐烂。他们的浪漫在血色昏黄中弥漫成昨日的记忆,我们在他们的故事中心随波动,却发现,青春不过是一场绽放到极致却结束得太仓促的事。
钟跃民、袁军、郑桐、张海洋、李奎勇、宁伟,周晓白,秦岭,高月,吴满囤,珊珊;这些年轻人,用他们的潇洒而热血情怀,泼洒了一片血色浪漫。就像我看王朔的《看上去很美》时,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情素,围绕着我们俩共同成长的翠微路。
浪漫人生,动荡的生命,怒放的爱情。钟跃民,一个拿着菜刀的诗人,永远在路上,浪漫地行进。
他可以眼神迷离,将柴可夫斯基的“船歌”译得浪漫而哀伤;他可以放下偷来的书,拿起砍刀,横在小混蛋的脖子上,让他“给哥们儿个面子”。钟跃民其人,就是我最欣赏的那种人:武能上马安天下,文能下笔定乾坤。
在那过于具有铺张的鲜红色的四九城,以他为代表的那些年轻人,他们叛逆,他们“拔份儿”,他们对过往女生吹口哨,他们游戏着伤害着别人同时又伤害着自己……那是一个突兀的年代,一代人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就这样匆匆而过,时代留给他们的,是磨难,是坎坷,同时也是不为人知的精彩。他们参军,他们插队,他们要饭,他们流浪;不论出现在什么地点,钟跃民这小子都将生命绚烂到极点,不折腾至死不罢休。
这部片子中,女生只成为了绿叶,这毋庸置疑;所以,我只谈那些各异的男生。在青春年华,他们都是在路上的行者,为了一个个不一样的精彩人生,他们在各自的轨道上奋斗着。
袁军从军做了军官,出国留学,最后功成名就,成为了大校,不再是曾经那个卖了他爸古董花瓶买冰淇淋的臭小子;张海洋当上了警察,保家卫国,并且将心爱的周晓白娶回家中,属于顽主的最好归宿;郑桐虽然插队下乡,但仍然坚持努力,考研回城,虽然教师生活不大富大贵,不像年轻时那么动荡刺激,但是搂着娇妻,在小房子里,也是不亦乐乎;李奎勇,年轻也曾是混蛋的一个小子,哥们义气永远第一,没有是非,最终长大成人,开出租养老婆儿子和妈妈,但最终死于肺癌,令人扼腕;宁伟,永远跟在钟跃民他们这群大孩子身后的小不点,却最终成为了最可怕的人物,他哥哥被人捅死,从此跟了钟跃民他们这群坏小子,因为体弱多病,受了他们很多照顾。这个么小男孩,学习了钟跃民,张海洋格斗射击的全部绝活,成为了不折不扣的超级冷面杀手,在部队业绩突出。
最终,也是为了哥们义气,为了钟跃民,开始了杀人的不归路,最后十分遗憾地被武警击毙,死在了钟跃民,张海洋哥俩的怀里。这些男孩,年轻时坏;长大时,肩负了责任;他们确实印证了郑桐的一句话:“社会上的这些顽主,在长大成年后,必将像有利于社会的方向转变,最终回归正途。”
这正途上,少了年轻的动荡和洒脱,少了曾经的激情和冲动,让我悠然叹息。年轻,确实绽放得太极至,凋谢得也太突然。
所以,没有绽放的青春,不可原谅! 这些小子中,我需要单把钟跃民拿出来,因为我欣赏他的生活,他这个人。他的一生,绚烂而激荡;无数的人说他必将成大事,但是在他所有的哥们都成家立业以后,他仍然是那个浪子,孑然一身,一无所有,浪迹天涯。
他是生活中的特例,他是平庸的劲敌。他常说他是走在路上的人,路是没有尽头的,只有等到什么时候觉得走累了才会停止脚步。
他中途几次“停下”,他希望娶秦岭,他希望成事业;但是最终他发现,这些正常人,普通人在走的路,不是他要走下去的路。于是他选择了继续前进,永远地在路上,永远地浪漫。
他曾经在跟张海洋打架的时候感叹:“我爱周晓白,我也爱秦岭,秦岭让别人带走了,你也把周晓白收了吧。我爱的人,让老天都一个个收走吧!”他在不清醒的时候,会觉得自己被某个女子绊住了脚步;但其实如下面张海洋的回答:“你爱的根本就不是她们俩,你最爱的永远是你自己。”
这句话,解决了我在《血色浪漫》中的所有疑问。钟跃民的洒脱,钟跃民的不羁,其实都是一个人的浪漫。
爱情是他的一部分,就像参军,就像击毙贩毒分子,就像和别人侃大山,只是他浪漫的一种方式,而不是他浪漫的目的。钟跃民其人的浪漫,来自对自由,对激情的一种追求,来自对平庸,对黯淡的一种挑战。
就像钟跃民说:“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着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他永远是闲不住的坏蛋,永远是让。
[《血色浪漫》观后感]《血色浪漫》观后感2011-01-04 00:18《血色浪漫》,我看了两遍电视剧,一次小说,《血色浪漫》观后感。
钟跃民在我脑海里印象深刻,怎么说呢,这是我认定的偶像之一。出身在革命军人家庭,父亲在被审查前是什么副部长,名副其实的高干子弟。
本来是在叛逆期,又被称为"可以教育好的青年",理所当然的当起了顽主。脑袋鬼点子多,加上有点艺术细胞,是提着菜刀的诗人,血色浪漫此就得名了。
周晓白是他死皮赖脸追上手的,可是由于家庭背景原因,社会原因,周晓白走上了父母为她铺平了的道路,钟跃民只能陕北插队,两人从此走上了南辕北辙的路。插队的经历是枯燥的,没有一点儿希望,思想只能寄托给信天游,迷上信天游,又迷上了秦岭。
可在这时,又遇见了父亲的原警卫员,在他的帮助下,走向军营。不得不说,这点就客观反映了中国官场的关系网,第一层网就是由这些拿起枪杆闹革命的人编织的。
看来真的是枪杆在哪里,政权就在哪里呀,呵呵。说实话,在部队里,的确给钟跃民了提供了宽广的舞台,所以才能玩得高兴、玩得精彩。
由于是刺头兵,被提到了侦查营,又遇上了张海洋(在北京时,一起打架的顽主),不想出名都难。那时的侦查兵就是特种兵,训练科目齐全,人人都应该是战术本领过硬,人人都有绝技,观后感《《血色浪漫》观后感》。
钟跃民从小练体校有底子,散打应该是能练得很好的。在部队的这些经历,让他就更有自信面对以后的生活了。
由于自己是个追求有精彩过程的人,所以又主动的离开了部队,探索这未知的未来。回到社会,现实是残酷的、无情的,又不想麻烦周晓白,这个与自己,与张海洋有着复杂关系的人。
当过小摊贩、出租车司机、搬运,最后依靠着父亲背后的关系网,在黎援朝的贸易公司当经理。这时候的钟跃民在事业上是顺利的,感情上却是痛苦的,周晓白嫁给了张海洋(原书写的是嫁给袁军),秦岭只能当他的情人,生活应该是一遍混沌。
接下来在牢狱里,那时的他应该就与前面有过瓜葛的女人划清了界限,把自己的感情封闭了起来,也不敢接受高玥的爱。虽然与高玥一起开着饭馆,过着幸福的小日子,可那颗跳跃的心一直是不安分的,期待着另一块天空,另一个征程,所以自然的离开了…我总结,像钟跃民这种人,骨子里含着高贵,极自私,所以怕受伤害。
爱好广泛,没有明确的目标,以一种游戏人生的态度面对生活。就因为这些,他才有了丰富的履历,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虽然是本小说,是部电视剧,经过艺术加工,但夹在那样的历史环境里,很鲜活,很让人回味。 〔《血色浪漫》观后感〕随文赠言:【人生舞台的大幕随时都可能拉开,关键是你愿意表演,还是选择躲避。】
。
[《血色浪漫》读后感]在不经意间,我看了电视剧《血色浪漫》,后来又细读了都梁的原著《血色浪漫》,《血色浪漫》读后感。
虽然电视剧与原著相比,改变了些情节,也引起许多原著读者的不满,但我觉得电视剧还是能体现作者想表达的中心思想,语言方面也基本上符合原著。下面我谈一下看完原著后的感想。
《血色浪漫》描写的是从六十年代起,以钟跃民为代表的一代年轻人的生活。在作者诙谐风趣的语言下,我被深深吸引了。
作者并没有在卖弄文字,而是通过文学艺术的形式,写出了自己那代人的想法。而钟跃民正是都梁想表现的魂。
我觉得可以用小说中周晓白一句话来概括钟跃民,这个家伙身上有种很特殊的气质,既浪漫又现实,甚至还有几分无赖,几分玩世不恭,几分游戏人生的生活态度,这家伙简直是个奇妙的混合物,和他相处,你会感到很快乐。他无论走到哪里都能找到好玩的事,而且马上就兴致勃勃地玩起来,还玩得一本正经,玩得很像那么回事儿。
这句话绝对能体现钟跃民的个性特点和为人处世。钟跃民是自己生命的主人,他把生命视做一种过程,无时不忘去体验人生。
相比之下我的生活太苍白了,没有太多的社会经历。 让我们先从《血色浪漫》谈起吧,在谈这部作品之前,先让我们来看看这部电视剧的片尾曲: 远方的人?请问你来自哪里 你可曾听说过她的美丽 她带着我的心?托付给流云 多年以前播撒在养我的土地 多年以前播撒在那养我的土地 啊……啊…… 流浪的人?请问你来自哪里 你可曾看见过她的美丽 她清澈的眼睛是否还多情 可曾听见我心底忧伤的声音 可曾听见过我心底忧伤的声音 啊……啊…… 从南往北的大雁 我问问你 你能否将我的思念带去 不管是日落,还是黎明 痴情人在等待她归来的消息 痴情人在等待她归来的消息 用最美的声音?我等你的消息 这首曲子是刀郎的《新阿瓦尔古丽》重新谱词而成的。
旋律和歌词充满了一种淡淡忧伤的浪漫,正如作品本身。如果“血色”代表现实,那么“浪漫”则代表理想。
作品本身似乎也就是在现实和浪漫的思考中纠缠。 让我们来看看钟跃民在陕北插队和蒋碧云的一番对话:钟跃民笑道:“你没听说这样的故事?一个浪迹天涯的游子回到家乡,第一眼看见的总是自己的恋人变成了别人的老婆。”
蒋碧云:“照你这么说,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真情了?” 钟跃民指着黄土地说:“咱们脚下这坡地能种玫瑰花吗?我看不能,只能种高粱玉米,这环境太恶劣了,漂亮的花朵需要有合适的温度和水分,感情也是如此,需要有个好环境,别人不忘旧情,那是人家有觉悟,咱自己就不能太当真了。” 蒋碧云吃惊地说:“跃民,你简直冷静得可怕,你的血也是凉的吧?” 钟跃民显然不愿进行这类谈话,他脱掉了破背心,赤膊站在山坡上,扯着嗓子唱起《信天游?》: 只要和妹妹搭对对, 铡刀剁头也不后悔 …… 的确,我们很难想象一个人在极度贫困而且看不到未来的环境里,会对身边的爱情抱有执着的幻想,也正像钟跃民在对周晓白的分手信上说的“陕北的生活很苦,我们的粮食很少,整天都在为吃饭而操心,残酷的现实让我变成了一个现实主义者,我希望有人能和我相依为命,在精神上互相支撑……”,相爱和婚姻是两个概念,相爱相恋是无条件的,可是婚姻却是有条件的。
说到这里,看看现实社会:现在女孩儿找对象,谁不是先问问你的工作、收入、有没有房子,父母有没有退休金……”不要觉着难听,也不要急着评价这样的女孩好不好,我们换个角度来看,“如果你结婚的对象,他的父母是个瘫痪,呵呵,没特殊情况,你这一辈子就光忙活这个行了。”坦白讲,现实让自己陷入了沉思,甚至有一丝寒意。
原来恋爱和婚姻的选择有的时候是很悲凉的,甚至是残酷的。这样的问题其实也困扰着很多年轻的男女。
说到这里,想到了钟跃民说过的一句话:“我父亲说过,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永远属于你的,但有一样除外,那就是本领。” 钟跃民是一个很特殊的人物,他身上的洒脱让人觉得过于理想化,可同样是那张贫嘴又能说出深刻理性的思考。
钟跃民的思考不同于郑桐那种刻意的思考,而是特有的那种“在路上”的思考方式,他愉悦的融入每一种生活角色,它既喜欢用贫嘴扯淡来制造快乐,也喜欢和你进行深邃的交流。我们不妨这样理解,也许作者本来就是想通过钟跃民这样一个特殊的人物向人们引申出一种思考——在复杂的现实中,你既可以选择无条件的去适应这个社会,因为你可能更注重结果;你也可以顺其自然的去作为,也或许你觉得过程更加重要,因为在得到和失去之间,人类有一种情感叫做痛苦。
我想这也是钟跃民为什么痴情于秦岭的原因,因为两人身上有一种思维意识的共性。 在这里,我不想过多地去思考钟跃民那种“在路上”的洒脱,其实我和绝大部分读者的观点一样,钟跃民向往的那种海明威式的生活方式,我们可以遐想、但不能当真。
其实,我更想谈的是钟跃民的泪水。或者说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情感观是甚么。
钟跃民似乎是一个很容易感动的人,这和他洒脱的性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杜老汉的野菜团子;憨娃的老鼠肉;秦岭的信天游;。
这部电视剧于一个月前看的,一直都想动笔,但总是觉得没有纯熟的语言来表达我的想法。即使今日,我也没有把握能恰当的表达我的意思。只不过,我是忍不住了,手早就痒痒了。这个题目起的也有些不适宜,毕竟那本书的命运大家都明了。只是我觉得那本书或许帮助我阐述一些观点,我以为这样会直接一点。当然它也有它的局限性,它只能代表青春那段时期。
目前为止,这部电视剧是今年内地最喜欢的一部电视剧,可能是它不小心感动了我。在网上看到一些新闻,有人说刘烨扮演的知青很失败,等等诸如此类西瓜里挑芝麻的毛刺我都是不屑一顾。每个演员都有自己的表演方式,剧本给演员框在一个时代的框框里,可就这么直白的按照那个时代的标准来演,当代人还能看下去吗?难道融合当代的一些特质再还原到那个时代来演绎一个人就是无厘头吗?
这部戏的时间跨度较大,因此对演员的要求也就更严格。这些年轻演员的表演都可圈可点。我本人最喜欢的是“北京顽主时期”那段戏,飞扬跋扈的青春,虽然貌似堕落却也十分的深刻。京片子也正是此剧的魅力之一,幽默诙谐的对白,个性鲜明的人物性格,青春的粗暴,青涩都无一不深深吸引我的眼球。在灰色时代被**压抑的灵魂,从而激发的叛逆,对国外文化的渴求,对美好爱情的追求,对兄弟友情的维护,都是如此直接了然,美的何其壮观。我也第一次觉得孙俪最美的扮相是在这部电视剧里。
刘烨是这部电视剧的灵魂,所有的情节都是为他展开。从“顽主”到下乡青年,再从下乡青年到军人,从军人到煎饼小贩,从小贩到商人……他在毫不保留得释放自己的青春,并在最大程度上令其灿烂光辉。然而他不失睿智的幽默,天马行空的想法,执拗的性格让人又爱有恨,当然恨,也是爱的一种延伸罢了。交往过的每个女人都死心塌地,与晓白的爱,是青葱年华里的一场文艺电影。因为它太像真的了,所以女主角爱到疯狂,男主角抽身而退。傻女人,她爱上了一种符号。与秦岭的爱,是黄色记忆里的一场浪漫风暴,管他是爱上了秦岭,还是爱上了信天游,身体的咬和令这段爱变得凄美,最终他们还是分开了,两个不同世界的人最终还要回返回自己的轨迹。与何眉的关系或许称不上为“爱”,交易又显得卑劣,姑且算是生命这场旅途中的小风景吧。而高玥的出现,才使钟跃民的爱情找到归宿。他们在某种程度上是圈内人,而钟跃民缺少的不是一只又一只伊人小鸟,而是敢于与之对抗的雏鹰。然而,不完美的才算完美,爱情在钟跃民的生命里成了若干年前沉溺的音符。
除了感情世界的精彩,他的生活也是值得观摩,但且勿效仿。他在逐步摊开自己的世界,在新奇中享乐,他不是英雄,他只是个贪玩的孩子。他不允许自己的生活归于平静,追逐的身影一旦停留那将是对生命的一种妥协与放弃。他缔造一个又一个传奇,放弃一座又一座城堡,也跌进一个又一个谷地,可对陌生版图的探索却声声不熄。当然,他是被理想化的一种象征。在过去众多年之后,每个人都蜕变成另一种姿态,唯为钟跃民面色不改,一如往昔。这种坚持可以看作是一种抗衡,与岁月的抗衡,或许他会成为那个挥舞武器的堂吉诃德,可即使是挥舞他也是最热烈的。因为他其实是热爱生活的。
另外片中的张海洋,郑桐,袁军,李奎勇等人也是那个时代的一种代表,他们也许会接近真实。当然他们也用不同的方式表达对生活的热爱,他们和钟跃民站在小河的两岸,足以看见彼此的身影,却不足以进入彼此的世界。
青春是一首最美的赞歌,生活是一场永无停止的奔波,岁月是供人纪念的一座石碑。我们能做的就是一如既往地热爱我们的生活,他们何其美好,只要我们不断过关,相信走到关底,我们即使没有通关密语也一样会有个漂亮而壮丽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