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的是针对银行工作人员吗?
并不是每个银行工作人员都有权利没收假币的,必须是考取了反假币资格证的员工才有权利,一般来说,前台人员都会在柜台展示该证书。
没收假币的流程大概如下:
一、工作人员向客户解释说明该纸币为假币的原因。
二、告知主管,由主管提供的假币专用章,当着客户的面(重点,必须),在假币正反两面盖上“假币”印章(正面印章范围必须包含水印)
三、由没收假币柜员开具假币没收单(该柜员必须要反假币资格证,否则没有开具没收单的权利),由客户签名后回执,客户拒绝签名的,不予回执单
四、上缴主管、登记、入库保存,逐级上缴。
关于假币种类的回答有很多,我在这就不多说了,参考下面的
1、收到假币应当上交给公安,持有或使用假币都是违法行为,严重的涉嫌犯罪; 2、法律依据: 1)《刑法》(1997修订) 第一百七十二条 【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二十二条 [持有、使用假币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1、收到假币建议交给银行,银行会集中销毁。
这样就不会祸害下一个人,为社会做贡献。 2、把假币交给银行后,银行会开出一张【假币收缴凭证】给你。
如果你不是很确定是假币还可以在3个工作内持凭证到银行的当地分支机构或银行授权机构申请鉴定。 一旦发现假币或可疑货币,应及时通知有关金融机构或者公安机关,并说明在什么情况下收到假币,防止假币继续危害社会。
切莫在收到假币后把假币花出去,以“转移损失”。因为故意使用假币是一种违法行为,当超过一定数额时,还构成刑事犯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规定,禁止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应当及时上交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或者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