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有话好说,不要激动!你说的"医生开的证明"就是诊断证明!你要想开这个证明你不能工作的话,必须去医院买张诊断证明书,即使告诉你完整的格式,你照样子做一份也无济于事,因为医院的诊断证明书上还有医院的盖章!如果你真的有病,去医院检查以后,你可以要求医生给你写这个请假的证明,门诊医生最多只可以写一个星期,如果你是住院病人的话,你的主治医生最多可以写一个月!除此之外,就是你在医院有熟人,就是没病,也照样可以给你写证明!所以说,除非你自己是 医生,不然不要说你有完整正确的诊断证明格式,就算你有一张医院买来的诊断证明书,也是没有用的!
记得采纳啊
诊断证明书是患者到医院就诊后,医院所要出具的就诊证明,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病情、病史、目前症状等。
到医院就诊后,医院就会主动的开出诊断证明的,同时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证明文件,可以用于工伤,残疾鉴定,司法鉴定等依据 根据《关于开具诊断证明书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特作如下规定。1、每名医生要以科学、严谨、求实的态度,认真开具诊断证明书和病休证明书,其内容应与病历记载一致。
2、下列情况,需接到有关部门介绍信方可开具诊断证明书: (一)凡涉及司法办案需要,应接到公检法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执法机关的介绍信,方可出具诊断证明书。 (二)因病退休、伤害、残疾、保险索赔、申请生育第二胎指标等情况应接到有关部门的介绍信,并附有患者本人的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方可出具诊断证明书。
(三)患者本人要求开具诊断证明书,须持本单位介绍信,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签字,门诊办公室审核盖章后生效.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生应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 (四)开具病休证明书必须持本人相关证件,由具有医师资格的医师签字,医院相关部门(住院患者到医务处,门诊患者到门诊办公室)审核盖章后生效。
3、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方,一份与单位介绍信及委托书原件由医院门诊办公室(门诊患者)或医务处(住院患者)查存。 4、医生不得开具非本专科疾病的诊断证明书。
5、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诊断,需开诊断证明书者,应由医院组织会诊,经过讨论后,慎重开出诊断证明书。 6、凡涉及司法部门处理的案件中的医疗诊断问题,以司法部门经过组织鉴定的最后意见为最终诊断。
7、司法部门办案时,医院应积极配合,按有关规定复印病历并加盖医院公章.如需借用特殊检查材料(如x光片等),司珐部门应履行医院有关手续,并按期归还。 8、病休证明书只证明患者需要病休和休息时间,不具有诊断证明书的效力。
扩展资料: 买卖假病条,可能会触犯法律 北京市元坤律师事务所律师闫旭告诉《生命时报》记者,病假条属于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文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第五十二条,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者使用假的病假条,是一种不折不扣的欺诈行为,可视为违约。
闫旭介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 一经发现,用人单位可依据单位劳动制度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对劳动者进行处罚,包括批评、扣除工资奖金、开除。
如果利用假的病假条“吃空饷”,甚至直接购买假医院公章、空白诊断证明,自行制造病假条,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医生若开具假诊断证明,不仅违背了医德,还触犯法律,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买卖病假条,违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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