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一、本规范适用于井下挑顶、开帮、起底落道、辅助运输等零散作业工程: 1、警戒位置:经现场合理推演后按措施要求设置警戒,警戒不能为躲避检查而设置过远(辅助运输作业时,哪些地点可以拉设警戒带、哪些地方不允许拉设警戒带仍执行原规定)。 2、设置标准:警戒带拉设高度控制在1m-1.5m之间,应拉设平展、固定牢靠,警戒带上的字迹应清晰反光,不得模糊不清。使用警戒带设置警戒时,警戒带拉设的长度应于巷道断面相符,不得使用铁丝、拉绳等材料代替。 3、施工地点拉设警戒带处应单另设置警示牌板进行警戒说明(辅助运输作业区段除外)。警戒牌板上字迹应清晰、内容根据现场作业由施工单位拟定,如“前方挑顶、禁止进入”。 4、需要进入施工警戒区域内时,必须提前与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辅助运输作业警戒除外)。 5、作业完毕,应及时将警戒带(含警示牌板)撤除,不得随意吊挂在巷道内。
警示带也还可以分为一次性警示带和重复使用警示带,以涤纶布为原材料的警示带,有效克服了一次性警示带使用周期短的局限性,不易拉断、易清洗的简包装方式,集中聚合了盒装警示带的优势,同时,又将盒装的局限性予以改良。简包装的方式,同时也使得警示带的长度更容易施展,连接更为容易和方便,使用的地域因此可无限扩大。
警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