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要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是加快修复水毁灾毁水利工程,突出抓好防洪薄弱环节建设。要在今年冬季修复各类灌溉设施,确保明年春灌用水;在明年汛前全面修复各类防洪设施,确保明年度汛安全。大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等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全面实施全国抗旱规划,建设一批抗旱水源工程。
二是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不断完善农田灌排体系。进一步增加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投入,做到完成一批、验收一批、销号一批。积极推进大中型灌溉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在有条件的地方新建一批灌区,加强重点涝区治理,不断提高农田灌排骨干工程的配套率和完好率。
三是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突出抓好1250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大力加强田间工程、末级渠系及涵闸泵站建设,因地制宜兴建“五小水利”工程,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县域农田水利建设,进一步扩大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面积。
四是加快推进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抓紧实施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积极推进西北、华北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前期工作,完善节水灌溉设备补贴等政策,集中力量建设一批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示范片区,力争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0万亩以上。
五是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大坡耕地综合整治力度,实施革命老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抓好牧区节水灌溉饲草料地建设,加快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大力开展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
六是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积极发展集中供水工程。优先考虑城乡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鼓励发展集中供水工程,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强化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测,创新农村水利建设管理体制,确保明年再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为“十二五”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奠定坚实基础。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是农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前提条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保障。针对我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普遍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的问题,2005年,中央财政设立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以“民办公助”方式支持各地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诸多原因,我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标准低、工程不配套、老化破损严重,以及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滞后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为了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步伐,必须集中资金投入,连片配套改造,以县为单位整体推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实现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由分散投入向集中投入转变、由面上建设向重点建设转变、由单项突破向整体推进转变、由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转变,彻底改变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现状,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各级财政、水利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任务,认真部署并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重点县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1、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主要指灌溉面积1万亩、除涝面积3万亩、库容10万立方米、渠道流量1立方米每秒、机电泵站装机容量1千千瓦以下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不包括万亩以上灌区的渠系工程。
2.为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提高防灾抗灾能力,2005年中央财政设立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采取“民办公助”方式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给予适当补助。2009至201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00亿元,补助850个县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其中13个粮食主产省521个县,占61.3%。
3.健全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大幅增加专项补助资金,市、县两级也要切实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引导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优先安排产粮大县,加强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促进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
从河北省水利厅获悉,经过公开竞争立项,河北省2012年第四批中央财政补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的评审结果已经揭晓。
此次共确定赞皇县、乐亭县、邱县、阜平县、桃城区、兴隆县等19个县(市、区)作为河北省第四批中央财政补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至此,河北省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总数已经达到了78个,项目县建设基本覆盖全省农业大县。
自2009年以来,河北省以建设4000万亩粮食生产核心区为重点,大力发展以管道输水为重点的节水农业综合技术。2009—2011年,我省陆续有59个县(市、区)分三批列入中央财政补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总投资22.53亿元。
据了解,河北省的59个重点县(市、区)已完成节水灌溉面积584万亩,每年可增加粮食生产能力3.5亿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