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负责全省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拟订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省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全省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全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负责组织查处全省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全省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全省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依法组织查处广告违法案件。 (十)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协调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
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负责驰名商标的推荐和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全省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相关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全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对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这是其中的一部份,仅供参考哦。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国家主管市场监督和市场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国家赋予其主要职责是:(1)研究制订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
(2)主管全国工商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核发有关证照,依法确认其企业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地位。 依法监督检查登记注册单位的登记注册行为。
依法核定登记注册单位的名称。(3)依法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侵犯消费者权益和其他市场交易违法、违章案件。
依法或经**授权,组织开展全国性的市场监督与行政执法活动。(4)依法监督管理经济合同,指导合同仲裁机构的工作。
(5)依法对国内外商标申请实行统一注册和管理,认定驰名商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认可商标代理机构并指导其工作。依法对商标评审案件做出终局决定或裁定。
(6)监督管理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金融、劳动力、房地产、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市场和期货市场。 参与市场体系的培育、发展,参与论证、规划全国市场布局,开展各类交易市场登记及统计工作。
(7)依法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规范其经营行为,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指导广告业发展。
完成**交办的其他事项。 以上职责可以概括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商标监督管理;广告监督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公平交易执法。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任免、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和党员发展教育等工作; 2、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心理健康关爱工作; 3、承担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统战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建带群团建设等职责; 4、负责武装、民宗、群团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扩展资料: 党建办公室职责的加强: 1、立足于“做实”,全面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着力在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上出实招,成立市委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优化机关党委班子结构,建立委员具体联系支部制度。
着力在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上用实劲,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高标准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推动批评与自我批评从领导班子向党支部、党小组延伸。 2、立足于“做亮”,全面打造党建工作品牌。
坚持“党建+中心任务”,积极开展“我为发展献一策”等系列大讨论,结合万名干部大调研活动,开展科学论证、提出务实举措、形成制度成果。坚持“党建+业务工作”,坚持每周五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围绕业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焦点、攻坚点,定思路、定任务、定方法,真正把党建工作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
参考资料来源:温岭市人民政-党建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助党委领导做好党委的日常工作,当好党委领导的参谋。
2、负责起草、审查和修改党委的工作计划,重大会议材料,工作总结暨党委领导讲话。 3、搞好调查研究,及时报送全公司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
4、协助党委领导筹备好党委召开的各种会议。 5、做好本室保密工作。
6、党委决议、决定下达后,及时做好催办、检查、督查工作。 7、做好党委系统信息工作,及时上报下达。
8、按时完成党委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和有关事宜。 9、做好文秘工作。
10、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资料拓展党委办公室是党委的办事机构,是党委的参谋和助手,是承上启下,沟通左右的枢纽,在党的工作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在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党委决议的贯彻实施和党委的日常工作,其中包括组织、宣传、统战、老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信息调研,督促检查及公文处理、保密、定级等工作。
一、主持本所全面工作,组织领导全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各项法律法规。
二、负责制定本所的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并落实。
三、主管本所工作人员的工作分工及工作安排,分解、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定期组织对全所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考核。
四、负责召集、主持所务会议。
五、负责检查和总结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及工作考评,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做好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六、负责组织本所的政治、业务学习,抓好业务技能的培训及提高。
七、模范遵守纪律,并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组织实施干部的工作考 核,并负责向县级工商局领导请示报告工作。
八、主动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取得支持,并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维护市场秩序,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九、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以上是常规的,如对个人来说,就是楼上所说的。
"党政办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是: 1.协助党政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2.负责本单位各内设机构工作的综合协调。 3.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保密、行政事务和后勤工作等。
4.组织草拟综合性报告,审核以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政策性文件。 5.协助做好本单位党的组织、宣传、纪检、统战、武装、老干、关协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6.做好机关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7.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8.承办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党政办就是党委办公室和政府办公室合为一个办公室(也就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简称,为本单位的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服务的机构。
扩展资料: 根据常中央、**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指示和有关文件精神,对本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保持廉洁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全市各级常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保持和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坚决抵制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 二、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和收受贿赂,严禁接受回扣、拥金、手续费、挂名工资等收入。
三、严禁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公司)以及向企业(公司)投资入股。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企业兼职(含荣誉职务),已兼职的必须辞去机关或企业的职务。
在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兼职必须按规定经过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四、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以权谋私。
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为配偶、子女及亲友等在招工、招生、招干、提干、农转非以及出国、出境、审批生产资料、紧俏商品等方面谋取特殊照顾。 参考资料 :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保持廉洁的规定。
工作职责 一、全镇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员信息采集、整理和统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整理等工作。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农村党员干部的培训、检查、考核方案的拟定。 三、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的考核、考察、培养和培训的资料收集和档案整理。
四、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培训、本镇发展党员规划的落实。 五、负责镇机关、站所及学校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六、负责党务系统资料的录入、维护、更新等工作。 七、负责召开党建例会,落实会议通知、材料准备等工作。
八、负责村干部工资报酬的审批和监督。 九、负责起草党建工作计划、总结,汇总党建每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安排。
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的使用、维护及汇报工作。 十一、老龄、老干部信息采集、整理和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
扩展资料 党建工作办公室作为行业系统抓党建工作的专门机构,在党委、有关部门党(工)委的直接领导下和县委组织部的具体指导下,主要承担党建工作研究谋划、具体任务落实、党员队伍管理、基层工作督查等工作职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党建工作办公室。
工商部门的职责: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