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会议记录上半年党建工作联席会会议纪要6月22日下午,梅山街道党工委在闽北日报社召开2007年上半年党建工作联席会。
会议由梅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林智瑞主持。会上,街道党工委书记余晓华通报上半年街道党建“三级联创”工作情况,并安排下半年“三级联创”工作任务。
闽北日报社、南平银监局在会上作了党建工作经验介绍。会上就深化“三级联创”和纪念“七一”活动进行讨论,现会议纪要如下:1、重在持续。
继续深化“三级联创”活动。根据市、区委的部署意见,结合本社区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落实梅山街道“三级联创”目标责任,加大创建力度,不断创新创建形式和方法,形成街道、社区、单位三级联创互动,努力实现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基层党组织的“五个好”目标,不断提升街道社区党建的整体水平。
2、重在运作。“三级联创”活动重在运作,要选好活动载体,精心组织好“七一”活动。
今年7月1日,是中国**成立86周年,为了开展好纪念活动,日前,街道党工委做了安排部署,专门下发文件。街道活动主要有二项:一是街道党工委于6月下旬举办“党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活动,要求各成员单位积极参加,在6月20日之前向所在社区报名。
二是召开好街道2007年上半年党建工作联席会。此外,各社区、各单位结合各自的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纪念“七一”活动,推动“三级联创”活动深入开展。
3、重在提升。在运作中不断提升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社区党员志愿者活动质量。
我们要在往年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制度,规范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创新活动形式与载体和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志愿者的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开展“创业在岗位,奉献在海西”主题实践活动,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作出贡献。4、重在实效。
“三级联创”活动目的在于推动经济社会事业不断发展,当前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抓好创建“平安梅山”、“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平安家庭”活动。二是筹办“八一”军警民文艺联欢会活动。
三是各社区开好上半年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四是关注民生,积极为居民群众办好事实事,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困难居民生活、下岗人员再就业等问题,在办实事中体现“三级联创”活动的实效,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
金峰村研究党建工作会议记录。
《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很大成效。
但也出现了这样或那样一些实际问题,比较突出的就是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处理问题。正确处理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必须明确,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活动,村民自治是党领导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产物,村民自治也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达到预期的目标。
一、正确认识村委会与村党支部的关系 1.澄清几种模糊认识。有的村委会的同志认为,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行使职权,村党支部无权过问,并以此为借口,排斥村党支部的领导。
这种认识把基层民主极端化,是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表现,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村民自治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的自治活动,村委会必须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这是我们在处理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中必须始终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
有的同志对村党支部核心领导作用的发挥存在片面认识。认为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就是体现在抓党建、管党务上,除此之外的权限都属于村委会。
持这种观点的同志,虽然在原则上承认了党支部是领导核心,但在具体工作中不仅不接受党支部的领导,而且与党支部争权。这种对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在表面上肯定、实质上否定的观点和做法也是错误的,也必须纠正和克服。
党支部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作用决不仅仅局限在抓党建、管党务上,更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必须从各个方面体现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这条原则,在我们处理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中,要毫不动摇。
还有的同志认为,村党支部是领导核心,就是包揽村里的一切事务。这种观点忽视和否定了村委会的职能作用,看不到村委会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搞以党代政,把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理解成村里的事不论大小、巨细都要由党支部说了算,进而包办代替村委会的工作。
这种观点和认识走向了问题的另一个极端,也是错误的,同样是需要克服和纠正的。 2.理清领导与被领导的职能关系。
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工作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党的领导和村民自治在人民利益上是高度统一的,村民自治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顺利开展。因此,党支部与村委会领导与被领导的职能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首先,村党支部具有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上级组织的工作部署进行把关定向,对本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规划部署,对村里的重大问题提出决策意见,以及对村委会干部进行管理、教育和监督等重要职能,并具有对本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的职责。
但党支部核心领导职能的履行和领导权力的行使,离不开村委会职能作用的发挥,离不开以严格民主决策程序、支持保障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这一重要的基础。其次,村委会的职能,主要包括了依法开展村民自治的工作内容,除了处理好职能范围内的日常村务以外,对有关重要问题的处理,必须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依照有关法规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村委会履行职能,一定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以自觉维护和接受党支部的领导为前提。也就是,通过村委会职能作用的发挥,把党的政策和党支部的部署,贯彻到村民自治活动之中,变成全体村民的意志和行动。
3.规范村级工作的决策程序。在农村实际工作中,凡涉及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管理和使用,乡统筹的收缴,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村办学校和村建道路等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承包方案,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方案,以及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改等村内重大问题和。
《党支部信息系统》记录标准一、党支部基础资料该部分包括党支部委员分工一览表、党小组和班组情况统计表、党员名册、党费收缴记录、党员联系群众台帐、党员“上讲台”记录、党员参加培训记录、年度本支部和所属党员获得厂级以上奖励情况、党支部工作考核情况、党员责任区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和组织发展计划登记表等内容。
记录内容: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准确填写相关内容。注意事项:填写《党支部工作考核情况登记表》时,请各党支部根据本单位党委(党总支)反馈的情况填写,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二、党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各党支部按照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特色鲜明的党支部工作总结。三、会议记录(一)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一次)参加人:支部全体党员。
记录位置:党员大会记录。记录内容:会议时间和地点、会议主持人和记录人、参加人数、缺席人员及原因、党员大会主题、会议内容(发言情况)、大会决议等。
召开方法:1、会议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若书记不在,可由副书记或支委主持);2、要有明确议题;3、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4、对需要表决的问题,要议而有决。注意事项:1、主持人要报告考勤情况;2、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决议有效。
(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至少一次)参加人:全体支委。记录位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
记录内容:会议时间和地点、会议主持人和记录人、参加人数、缺席委员名单、会议主题、会议内容(发言情况)、会议决议等。召开方法:1、会议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若书记不在,可由副书记或支委主持);2、要有明确议题;3、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4、对需要表决的问题,要议而有决。
注意事项:半数以上支委到会,并有全体支委半数以上同意,决议生效。(三)党课(每季度至少一次)参加人:支部全体党员记录位置:党课记录。
记录内容:党课时间和地点、会议主持人和记录人、参加人数、考缺席人员名单、党课主题、党课内容(学习情况)等。注意事项:1、可适当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学习。
2、党课内容以宣传党路线方针政策为主,可结合单位的生产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开展。3、党课形式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
4、学习后要组织讨论,使党员加深对党的理论知识的理解。【党支部工作纪实制度】(四)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每半年一次)参加人:全体支委。
记录位置: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记录。记录内容:会议时间和地点、会议主持人和记录人、参加会议委员名单、生活会主题、会议内容(发言情况)。
召开方法:1、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广泛征求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2、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3、支委要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4、生活会情况及记录要报上级党委;5、支委要根据评议意见积极整改。
(五)党员组织生活会参加人:支部全体党员。记录位置:党员组织生活会记录。
记录内容:会议时间和地点、会议主持人和记录人、参加会议人数、缺席党员名单、生活会主题、会议内容(发言情况)。召开方法:1、会前党员要做好充分准备,广泛征求党员和职工群众的对自己的意见和建议;2、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
3、党员要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4、生活会情况及记录要报上级党委;5、党员要根据评议意见积极整改。(六)民主评议党员(一年至少一次)各党支部根据党员组织生活会对党员的民主评议情况,填写《民主评议党员记录》。
(七)党员政治学习参加人:支部全体党员记录位置:党员政治学习记录。记录内容:时间和地点、主持人和记录人、参加人数、学习主题、学习内容(发言情况)等。
【党支部工作纪实制度】注意事项:1、可适当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习。2、党员政治学习内容以宣传党路线方针政策、公司和本单位各项政策和生产经营形势为主,可结合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开展。
3、党员政治学习形式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4、学习后可组织讨论。
(八)党员电化教育请参照《党员政治学习记录》的要求予以记录。(九)党政工团联席会(每月至少一次)参加人:支部党、政、工、团负责人。
记录位置:党政工团联席会记录。记录内容:会议时间和地点、会议主持人和记录人、应到和实到人数、会议主题、会议内容(发言情况)等。
(十)入党积极分子活动参加人:支部全体入党积极分子记录位置:入党积极分子活动记录。记录内容:活动时间和地点、主持人和记录人、参加人数、活动主题、活动内容(发言情况)等。
注意事项:1、入党积极分子活动形式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2活动后可组织讨论。
(十一)党员责任区活动情况。
1、党建联席会议是指由某个团体或组织自愿发起、自由参与的会议。
2、党建联席会议即隶属任何部门社会团体也组织机构而党建部门自愿发起、自由参与会议交流机制。
3、每年一次年会,轮流举办。也可围绕某项工作举办专题会议,还可举办分省、分区域、分类别的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
扩展资料:
党建联席会相关作用
1、自派出检察机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以来,这项制度一直在监所检察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起到了规范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行为及监管单位执法行为的作用。
3、规范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行为及监管单位的执法行为,促进监所检察工作的开展。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联席会议
《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很大成效。
但也出现了这样或那样一些实际问题,比较突出的就是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处理问题。正确处理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必须明确,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活动,村民自治是党领导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产物,村民自治也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达到预期的目标。
一、正确认识村委会与村党支部的关系 1.澄清几种模糊认识。有的村委会的同志认为,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行使职权,村党支部无权过问,并以此为借口,排斥村党支部的领导。
这种认识把基层民主极端化,是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表现,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村民自治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的自治活动,村委会必须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这是我们在处理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中必须始终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
有的同志对村党支部核心领导作用的发挥存在片面认识。认为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就是体现在抓党建、管党务上,除此之外的权限都属于村委会。
持这种观点的同志,虽然在原则上承认了党支部是领导核心,但在具体工作中不仅不接受党支部的领导,而且与党支部争权。这种对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在表面上肯定、实质上否定的观点和做法也是错误的,也必须纠正和克服。
党支部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作用决不仅仅局限在抓党建、管党务上,更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必须从各个方面体现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这条原则,在我们处理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中,要毫不动摇。
还有的同志认为,村党支部是领导核心,就是包揽村里的一切事务。这种观点忽视和否定了村委会的职能作用,看不到村委会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搞以党代政,把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理解成村里的事不论大小、巨细都要由党支部说了算,进而包办代替村委会的工作。
这种观点和认识走向了问题的另一个极端,也是错误的,同样是需要克服和纠正的。 2.理清领导与被领导的职能关系。
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工作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党的领导和村民自治在人民利益上是高度统一的,村民自治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顺利开展。因此,党支部与村委会领导与被领导的职能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首先,村党支部具有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上级组织的工作部署进行把关定向,对本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规划部署,对村里的重大问题提出决策意见,以及对村委会干部进行管理、教育和监督等重要职能,并具有对本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的职责。
但党支部核心领导职能的履行和领导权力的行使,离不开村委会职能作用的发挥,离不开以严格民主决策程序、支持保障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这一重要的基础。其次,村委会的职能,主要包括了依法开展村民自治的工作内容,除了处理好职能范围内的日常村务以外,对有关重要问题的处理,必须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依照有关法规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村委会履行职能,一定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以自觉维护和接受党支部的领导为前提。也就是,通过村委会职能作用的发挥,把党的政策和党支部的部署,贯彻到村民自治活动之中,变成全体村民的意志和行动。
3.规范村级工作的决策程序。在农村实际工作中,凡涉及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管理和使用,乡统筹的收缴,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村办学校和村建道路等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承包方案,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方案,以及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改等村内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群众的关注程度高,涉及农民群众各家各户的切身利益,都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
一般情况下,决策程序要经过以下三个步骤:第一步,提出决策意见。主要有三种方式,一种是由党支部提出决策意见,提交支委和村委联席会议讨论修订;另一种是由村委会提出决策意见,经党支部同意后,提交支委和村委联席会议讨论修订;再一种是在党支部书记的主持下,由村委和支委联席会议直接提出决策意见。
第二步,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将修订后的决策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并形成决议。第三步,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决策意见经过讨论后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付诸实施。
在上述决策程序中,党支部始终处在领导地位,发挥核心领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主持提出决策意见,支持帮助村委会依法履行民主决策程序,监督保证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政策、上级组织部署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 二、认真履行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的工作职责 在村级各种组织中,党支部是领导核心,党支部书记是这一核心中的一把手,在领导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中,其责任和作用最突出,是村里全局的驾驭者,是全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主要策划者和带头人。
中央提出的农村党支部“五个好”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