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的考核是对每年工作完成的状况进行评估。
(1)要制定考核总指标、指标体系和考核系数。主要包括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组织活动以及社区建设与管理、社区服务等各项工作。
各项工作的指数可以根据每年工作重点的变化有所增减,在各项工作中还可以列出更细的考核项目,这就建立起社区党建工作以考核目标、目标体系及考核系数为主体的数量考核体系。 (2)确定社区党建工作考核对象和考核内容。
通过社区党员、广大居民群众,以及社区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来评判社区党组织和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成绩,给社区党组织和工作者打分。社区党组织应对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负全面责任。
党建工作的考核是对每年工作完成的状况进行评估。
(1)要制定考核总指标、指标体系和考核系数。主要包括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组织活动以及社区建设与管理、社区服务等各项工作。各项工作的指数可以根据每年工作重点的变化有所增减,在各项工作中还可以列出更细的考核项目,这就建立起社区党建工作以考核目标、目标体系及考核系数为主体的数量考核体系。
(2)确定社区党建工作考核对象和考核内容。通过社区党员、广大居民群众,以及社区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来评判社区党组织和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成绩,给社区党组织和工作者打分。社区党组织应对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负全面责任。
首先,要写明根据什么考核?考核的基本概况,包括时间、人员、内容等;
其次,要写综合意见,分以下几方面:
第一,对其在党的思想政治方面的建设情况,分析评估,得出意见,即是否注意与**保持一致,是否加强班子的思想建设,加强学习,不折不扣贯彻上级各级党组织的路线、方针、政策,支部一班人的思想积极性和精神状态,支部党课教育是否坚持,所属支部党员是否出现有问题等等;
第二,对其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情况,考核评估,支部组织是否完善,所属党员队伍是否整体状况良好,党员发展工作是否正常,党的组织生活是否坚持并正常等等。
第三,对其党的作风方面的情况,考核评估,能否发挥支部一班人的积极性,能否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能否坚守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能否深入群众努力工作,以及隶属群众对其的评价情况等等。
一是积极向企业主和广大党员、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章、党规、党纪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政策。
二是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健全党组织。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引导非党员企业主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三是结合企业特点,建立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规章制度,使企业党建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四是按照上级党组织满意、企业主满意、党员职工群众满意的要求,加强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企业工会、共青团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和谐企业。
五是采取多种方式,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条件,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做贡献。 六是及时向企业宣传、通报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政策,指导企业办理有关行政审批事务,帮助企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企业改制时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及有关业务咨询服务。
七是帮助企业开展信用建设,为企业获得更多的信用资源出谋划策,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八是关心和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征求企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做好企业与当地党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派驻期间为企业办实事。
九是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宏观管理,负责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具体管理和考核。
党建工作指导员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期间,不转工资行政关系,在原单位的工资待遇、职级晋升、职称评定及福利待遇等保持不变。应非公有制企业主要求,党建工作指导员在确保完成党建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但兼职不兼薪。
一律不得在企业领取任何报酬,不以任何方式增加企业负担。派出部门定期对党建工作指导员的 工作进行考核。
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非公有制企业主和职工群众反映好的指导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群众反映差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提出要求调整的,应及时调整。党建工作指导员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和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派出机构定期走访党建工作指导员派驻企业,听取非公有制企业主和党组织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使党建工作指导员派得进、留得住、起作用、受欢迎。
注重学习,培训到位,确保素质提升有平台。提议并将非公经济领域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纳入地方干部培训总体规划,制定了非公企业党务干部“321”培训计划,采取分级分层培训的方式,坚持岗前教育和定期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的办法,邀请市委党校教员、优秀党建指导员、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做专题讲座,选派6名党建指导员参加了省工委组织的党建指导员培训班,组织全市系统990名工商干部参加非公党建知识考试,依托党委组织部门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16期,培训党建指导员640人次。挖掘革命传统资源,打造党性教育品牌,在华池南梁革命纪念馆建办全市“非公经济组织党员教育基地”,创建红色主题教育中心,培训优秀党建指导员50名。
注重实效,管理到位,确保工作开展有纪律。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非公企业工委和隶属党组织共同负责的机制,对党建工作指导员实行双重管理。制定了党建指导员选派、考核管理办法,建立了考勤、学习、工作考评制度及党建指导员工作档案,对党建指导员实行动态管理,明确党建指导员做到“五不”(不在企业拿工资,不在企业拿奖金,不在企业免费用餐,不享受企业一切福利,不增加企业经济负担),对党建指导员实行工作日记录,月小结、季汇报、年考评的办法,突出加强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同时,注重对党建指导员日常工作的具体指导,帮助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党建工作站为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指导员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征求企业意见,总结提炼党建经验。每半年结合目标责任书对党建指导员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评价,将考核结果与干部评优晋升挂钩,对党建指导员任职期间工作实绩突出,连续两年评为优秀等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对未按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造成工作滞后或有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和调整,充分调动了党建指导员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