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企业自己召开党建工作培训会议??不知有没写错?整句话读的不顺啊
党建工作培训会议针对的是党建工作者,也就是说教党建工作者如何开展党建工作。
你一个非公企业,最大最大撑死算党委,下属能有几个党支部,每个支部真正去做党建工作的,也就1-2人,开这种小范围的培训会,一般请上级部门派个老师过来,一起以座谈会的形式开一开,或者党委书记亲自讲课培训,还有把自己单位的人组织一下,共同去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党建工作培训会议。
如果是给非公企业员工上党课,这个更加简单,请党校老师来就是了。
如果是主语混淆,是所在地政府要给非公企业做开会的培训,或者是你要去非公企业给他们上课,教他们如何召开党建工作会议,这个……不用教了吧,会的人多了去了,老同志实践经验丰富,这些个纸上谈兵的东西未必符合各地实际,而且这课要讲地好,讲得生动,非对当地非公企业现状有深入了解不可,如果你有深入了解,也不会来这问这种问题了。
党建工作例会会议记录 时间:20xx年3月18日 地点:会议室 会议主题:如何真正发动、调动每位党员的积极性,在学校党建工作中发挥其作用。
参加人员:学校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学校全体党员 会议内容: 在职党员自觉投身学校党建的意识不强。相当一批党员认为只要做好单位工作就可以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舞台只是在本单位党组织,没有意识到自己作为学校中的一员与学校党建的相关性,没有认识到在学校党支部中同样需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没有认识到身居学校参与学校党建是自己应尽的义务。
因此,如何调动在职党员参与学校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成为这次联络站小组长与学校干部共同研究和探索的一个重要课题。党支部最终决定把“五个一”的活动载体深入到学校在职党员群体中,从而形成新的工作局面。
1。 “挂一牌”。
学校党委在学校宣传栏专门设置一个公示栏,展出在职党员亮的姓名,挂上红旗,广泛地接受群众的监督,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2。
“联一生”。学校党委结合本学校的实际情况将班内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采取结对帮扶的形式,让困难学生切身感受到党组织大家庭的温暖。
3。“发一信”。
每年的“七一”不忘给在职党员送上一份“祝贺提醒卡”,每一项学校的重大活动都以书面形式通知在职党员,要求他们积极参与学校建设。 4。
“献一策”。学校党委要在广大在职党员中积极倡导“学校大事、党员先议,学校难事、党员先知,学校实事、党员先行”,注重充分调动学校在职党员的聪明才智,特别是利用在职党员信息灵、接触面广和能力强的优势,采取召开会议、设立联系箱等方式组织他们为学校建设献计献策。
5。“办一事”。
每一名在职党员都是一名志愿者,每一名在职党员都是一面旗,发动他们为学校发展出一份力,组织起“结对帮扶、植树护绿、卫生整治、消防巡逻、文艺宣传”等多支志愿者服务队,使在职党员在学校和群众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现出来。 学校在职党员联络站将继续负责在职党员参与学校建设、学校服务的组织协调和安排布置工作,继续由身体好、有威望的老党员张学强为负责人,负责组织在职党员开展活动。
同时建立“公示、评议、反馈、评选”的激励监督机制,将党员的身份,党委对在职党员的要求、好人好事等进行公示。 通过上门发放征求意见卡,让群众评议在职党员在学校的表现情况,定期将群众评议结果向单位党组织反馈, 以此作为单位党组织民主评议、选先评模的重要依据。
本网通讯员 陈伯海 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不可缺少的组织保证。
党的先进性建设是涉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的系统工程。各级党组织能否行之有效地落实**的各项部署,关键在人,关键在各级党组织的党务干部。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党务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党务干部队伍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充分认识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为了加强党的建设,我们必须建立一支素质好、党性强、作风正、懂业务、能力强,具有爱岗敬业精神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
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进了党章,作为党的指导思想,使我们更加充分地认识到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保持先进性的重要意义,而党务干部是党员队伍中的中坚力量,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大多数情况下集中体现在党务干部队伍素质上。党务干部还把着党员入口关,而新党员的质量也直接影响到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因此,党务干部也是党员队伍先进性的关键。
建立一支优秀的党务干部队伍,也就意味着建起了一支优异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是法院发展的领头羊,是法院发展目标的制定者,是法院发展战略的决策者,其队伍素质直接决定了对发展认识的深度和战略高度。
因此,建立了一支素质好、党性强、作风正、懂业务、能力强,具有爱岗敬业精神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就意味着基层法院拥有了一支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而法院的全面发展就有了组织保障。 基层法院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基层法院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在各上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下得到了较好的加强,党务干部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明显有所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党建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但是,基层法院党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与中央关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部分党务干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当前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现状,主要存在着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对基层法院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
党务工作是不断地坚定党员的共产主义信念,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工作,是做好审判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党员干警不加强党性的修养,不加强党的知识的学习,工作中就可能把握不好方向。在基层法院,案多人少、法官缺失、没有专职党务工作者的现象尤其严重。
因此,在兼顾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同时,基层法官往往偏移了工作中心,将有限的精力更多地投入到了业务学习、技能培训中,而对政治学习有所松懈。法院工作任务繁重,党员干警工作量和压力都比较大,因此,部分干警片面地理解“办案是第一要务”,存在着党务工作是“软活路”,不是“硬指标”的不当认识,认为只要把案子办好了,就是合格的党员,对党务工作者的工作不够支持。
一说要过组织生活,就以开庭、下乡、调解、出差等为由,不参加组织活动。一些支部在党员入党、活动开展等方面过分依赖党组一级的指导,独立开展支部工作的能力有所欠缺,特别是近年来,一些新提拔上任的部门领导,存在对党务知识了解不透、不全,对党务工作重视度不高,认为机关党建就是组织一下学习,发展几个党员,走访几个困难户的问题,对支部本身的长期建设亦很不利。
抓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党务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让党务干部难有成就感,感觉疲倦,不象审判工作那样易于量化工作量和优劣。
一是无工作激励机制。党务干部没有津贴,也不与行政职务挂钩,工作主要是奉献。
当然,实际工作中,能得到组织的信任,担任党务干部的党员是感谢组织,具有荣誉感的,但遇到挫折还是容易减少工作热情;二是支部活动内容单一,效果较差。基层法院普遍没有专门的党建工作机构,支部工作几乎全由政工部门承担,支部学习多由政工部门统一安排进行,局限于读报纸、学文件、讲党课等形式,党员大会、民主评议一律举手表决,程序按部就班,党员参与积极性不高;三是缺乏培训,能力难有提升。
党员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在制订党员培训计划时,思维局限于“缺什么补什么”,缺乏前瞻性,造成培训效果不明显,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难以提高。 加强基层法院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 2011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中央政法委研究决定,在全体政法干警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这是在深入分析当前政法干警队伍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事业发展进步的实际需要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为培养高素质的“精英型”党务干部队伍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方法,坚定了信念。
基层人民法院应以此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务干部建设,发扬光荣传统,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司法为民,实现“以党建促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宏伟目标。 强化党务干部宗旨意识。
基层法院党务干部要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要求,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维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通过不断提高党建工。
一是健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要把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作为法院制度建设的总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建立与创建一流法院相适应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要细化考核细则,完善机关先进庭室、优秀干警的评比奖惩办法,以制度促规范、以考核促工作,努力形成干部争先、庭室争优、机关争一流的良好局面。
二是健全公文处理制度。文件是机关的“门面”。要按照《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范公文运转程序,严把传递关、质量关、时效关、督办关,切实减少办文差错。要进一步调整、充实文件管理、政务处理、文稿起草的工作力量,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办文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健全会务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精简会议文件的有关要求,大力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少讲话、讲短话,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着力下功夫减少铺张浪费。要健全完善各种会议制度,具体围绕“做什么、谁来做、怎么做”,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工作标准;特别是要注重办会细节,抓住关键环节,确保不出漏洞和差错。
四是健全工作报告反馈制度。对院党组会议部署和决定事项,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并及时回复反馈办理情况。工作情况反馈的原则应坚持:简单事项当天回复,一般事项在三至五个工作日内回复,复杂事项定期汇报进展情况。要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制度,由纪检组、监察室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及时对院党组决策落实和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五是健全后勤管理制度。后勤管理无小事,事关机关风气和干部切身利益,必须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财务、接待、值班、车辆、请销假等规章制度,科学划分职权,明确工作责任,增强规范性,减少随意性。要加强财务管理,开源节流,科学理财,杜绝大手大脚和不必要的浪费。要注重改善办公条件,注重搞好干部职工的福利待遇,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努力为干部职工营造舒适、舒心的工作环境。
《中国**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机关基层党组织要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发挥协助和监督作用。
中共中央**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同志在2009年全国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指出,机关党建工作任务很多,核心是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其中,服务中心是目的,建设队伍是保证。
因此,作为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必须围绕中心抓党建、结合实际找抓手,切实找准党建工作服务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业务工作的促进作用。目前,很多机关基层党组织实行行政负责人与党组织书记“一肩挑”,且没有专职的党务工作者,党组织书记的工作压力很大。
要处理好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避免重业务、轻党建或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的发生,一方面要强化意识,即强化“一岗双责”的意识,牢固树立党的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互为促进的理念,自觉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另一方面要讲求方法,即在具体工作中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多出点子,创新党建工作的思路、方式和载体,紧紧围绕本部门中心工作,确定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和措施,坚持把机关党的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贯穿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部门和单位创造了很多好的经验做法。比如,国家人口计生委宣教司司长兼任党支部书记,该支部明确提出“党员是支部党建工作的主体”的理念,坚持党建工作与促进业务工作、服务党员个人成长相结合,创设了“听说读写练”系列活动载体。
通过开展“零距离调研”、“我说时事”、“我当主持”、“读讲一本书”、撰写《共享笔记》、到基层锻炼等活动,既坚定了党员的理想信念、提升了能力素质,又促进了本单位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兼任党支部书记,该支部立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探索了支部党建“三抓四比工作法”,把业务工作薄弱环节折射出来的党员思想观念问题、工作作风问题和执行能力问题作为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关节点和着力点,开展比学习、比作风、比创新、比实干活动,做到创有平台、争有目标、支部有活动、党员有行动、工作有推动,努力破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发现难、制止难、查处难”问题。
以上经验做法供您参考,希望您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探索出更多更好的经验。
法院文化建设存在的不足、困难及对策 摘要:在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的浪潮中,各地法院要怎样努力才能进一步扩大法院文化建设的成果,真正立足本地实际、借鉴经验、革故鼎新,发挥特色,把本地区法院的文化建设抓实抓好,从而真正打造好“法院文化”这一品牌,形成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的大格局?本文试总结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共同存在的两点宏观不足和八点具体困难,并给出提纲式的对策,以期对各地法院文化建设有所裨益。
关键字:法院文化 不足 困难 对策 当前,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国法院各项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各地法院的文化呈现如火如荼之势。在这种形势之下,各级人民法院积极投身到法院文化建设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如河南巩义、山东东营、上海等地,尤其是地处边疆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值得借鉴。
但是,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与当前迅猛发展的形势,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很多不适应的地方:有的法院对文化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有力的组织领导;有的法院文化建设缺乏主动,内容老套,毫无新意;有的法院对文化建设消极对待、引导不力…… 从总体上看,全国法院的文化建设还缺乏必要的统筹规划,缺乏整体推进的意识,还处在各自为阵,法院文化建设如何多管齐下,突破“瓶颈”,值得我们的理论和实务界深思。 一、当前全国法院文化建设面临的两点宏观不足 谈到个体法院文化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就必须从全国法院文化所共同面临的问题谈到,只有从宏观上对法院文化建设有一个总的认识,才能够避免“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现象出现。
笔者认为,当前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存在历史和现实两个方面的困难。 历史的困难在于:我们没有真正的法院文化的历史传统。
中国作为一个具有五千年封建文明的国家,创造了丰富的中华文明和华夏文化,与此同时,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也缺失现代法治的历史渊源和积淀,到清王朝覆灭时,我国还没有形成现代意义的法院,法院文化更是虚无飘渺。人治社会、儒家文化的浸染让中国的法院文化在历史的尘埃中喑哑无语。
虽然建国后尤其是我国“以法治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等方略的适时提出,为法院文化建设铺设了快车道,但是由于时间短、任务重以及当前外来思潮冲击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法院文化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现实的困难主要来自法院内部:法院文化产生的土壤是法院,脱离了法院和法官来探究法院文化的不足,其结果必然是试图在沙滩上建盖坚固的大厦。
首先,从法院的管理体制行政化问题上讲,我国的司法管理体制很大程度上实行以行政权为核心的行政化管理体制。法官的管理仍然带有很浓的行政色彩,姑且不论庭室领导的指令所蕴涵的强制物语权,单是法官的审判职称的评定与行政职务挂钩这一点,就值得质疑。
在我国上下级法官遴选制度尚未真正建立的情况下,一名基层法院法官如果不担任行政职务,那么直到其退休也只能是一级法官。而直接进入高级法院、最高法院工作的年轻法官由于所处法院授予的行政职级的不同,可能很短的时间就能达到更高的法官等级。
试想,在一个千军万马挤行政职务这一“独木桥”的法院,要试图让法官保持一个超脱、平和的心态来参与法院文化建设和司法精神的塑造必然是困难的。其次,从司法地方化的角度来看。
由于地方行政掌控了法院的财物核拨等重要权限,法院乃至法官的切身利益与地方利益就有了割舍不掉的牵扯,出现了法院很大限度依赖地方行政的危险。正是这种危险,导致全国各地出现了地方政府给法院分配招商引资指标、抽调法院法官参加计划生育、烤烟生产等工作等怪现状。
再次,从法官的非职业化角度来说,法官之所以为法官,即是这一职业本身的特殊性所决定。遗憾的是,法官的非职业化现象仍然比比皆是:虽然《法官法》实施已整整十年,但是法官的审判津贴仍可望不可及,实践中收入落后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公务员;法官职业保障并未得到真正落实,法官在办案时稍有理解偏差,就会有很大的职业风险,例如广东法院的法官莫兆军被追究一案。
法官的职业保障不到位,待遇的偏低,风险大,不足以使社会产生对法院的认同感,不足以形成法官职业本身的尊荣感,不足以吸引优秀的法律人才到法院工作,也就不足以产生我们期待以久的体现法律、法院、法官精神的优秀法院文化。 二、法院文化建设面临的八大具体困难及对策 问题一:重物质文化建设,轻精神文化建设。
现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院的物质文化建设搞得轰轰烈烈,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如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加大审判法庭的建设、购置新的办公设备,更新公务用车,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过去法院物质建设的落后现象。但是,很多法院正是在忙于改善物质条件的同时,却忽视了法院的精神文化这一“软实力”的建设,没有深刻认识到精神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认为精神是“花瓶效应”,是“务虚工程”,正是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指引下,部分法院的法院文化建设了无踪迹,造成法院、法官主流文化和精神的缺失。
对策:法院是社会正义的守护神,是社会纠纷的最终裁判者,难以。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 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
审判上诉和 抗诉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一般来说,合议庭由三人组成。
由院 长或者庭长指定其中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合议庭成员权力平等,对案件 的调查、审理和判决必须共同研究决定。
评议案件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 则。合议庭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理案件的审判组织,它虽然应该服从审 判委员会、院长、庭长的领导和监督,但由于它是审判具体案件的主持者和 决定者,在它的职权范围内,有权决定并组织某一案件的审判和处理,所以, 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需要改变合议庭决定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 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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