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派工作坚持组织同意、企业认可、以派为主、以选为辅的原则。
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企制宜, 针对不同类型非公有制企业的需求,选派具有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党员干部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党建工作指导员人选,由派驻企业注册地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主管部门推荐,报经同级党委组织部批准后,向企业派驻。
选派方法主要是下派,即由上级党组织与非公有制企业主沟通后,向企业选派党政机关在职党员干部作为党建工作指导员。另外,企业内部有合适人选的,经上级党组织考察同意,任命其为该企业的党建工作指导员。
经与非公有制企业主协商,党建工作指导员可在企业担任相应的管理职务。
为帮助社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以党建促发展,建立社区党建指导员工作机制。
党建指导员进驻社区后,按照“参与不干预,配合不迁就,引导不强制”的原则,积极协助舜陵镇党委和社区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社区这一中心,重点当好“五员”:每月和社区干部对居民群众走访面不少于15%,生活困难居民必访,社区党员必访,当好社区情况的调研员;每年为社区党员上党教课不少于6次,当好政策法规宣传员;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镇,当好社区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当好促进社区经济发展的服务员;每年联系4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至少发展一名新党员,当好组织建设的督导员。
一是积极向企业主和广大党员、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章、党规、党纪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政策。
二是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健全党组织。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引导非党员企业主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三是结合企业特点,建立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规章制度,使企业党建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四是按照上级党组织满意、企业主满意、党员职工群众满意的要求,加强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企业工会、共青团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和谐企业。
五是采取多种方式,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条件,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做贡献。 六是及时向企业宣传、通报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政策,指导企业办理有关行政审批事务,帮助企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企业改制时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及有关业务咨询服务。
七是帮助企业开展信用建设,为企业获得更多的信用资源出谋划策,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八是关心和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征求企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做好企业与当地党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派驻期间为企业办实事。
九是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1、宣传和贯彻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把党的工作渗透到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充分发挥党组织、**员在社区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社区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2、加强对单位党员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本会将单位党员在社区中的真实表现,及时向单位党组织反馈。
3、动员和组织社区内各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社区共建精神文明的活动,为搞好区域性、群众性、公益性事业和社会性的社区管理出谋献策。
4、发挥本社区各单位党组织的优势,将社会各层面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充分利用社区单位内各种资源优势,推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
5、支持社区党组织开展创建“五好”党总支活动,切实推进社区党总支的全面建设。
6、组织成员单位对社区党建、社区建设、管理进行调研,不断提高社区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定期召开联席会,互通情况,交流经验,努力开创社区党建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