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组织建设带动队伍建设啊,总结如下,请参考结合自己的,修改下就OK了区法院2010年度党建工作总结2010年,屯溪区法院党总支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全面加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抓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以审判保发展,为促进全院审判执行工作开创新局面和服务“首善之区”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思想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一、基本情况屯溪区法院目前现有在职干警55人,党员干警53人,在职党员39人。2010年3月,经区直机关工委批准,院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下设2个支部,为便于开展工作,根据需要分成了5个党小组。
通过全面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并在党组织的辐射和带动下,通过全院干警的不懈努力,审判执行工作成绩斐然,今年赢得了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法院”和首批“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诸多殊荣。二、主要做法(一)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全面加强思想建设思想理论建设是党的根本建设,屯溪区法院党总支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法院的要求,把理论学习作为思想建设的基础工程,采取全院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不断创新学习形式,积极拓展学习载体,坚持每周一综合例会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开展为期一周的新春集训,定期邀请市委党校、纪检监察等部门作专题讲座,举办专题报告会,党总支和支部书记带头上党课,组织党员干警参加知识竞赛、培训班、参观考察、研讨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清明前夕,组织党员到小烈村烈士陵园进行缅怀革命先烈和爱国主义教育。
“七一”前夕,组织开展以“缅怀先烈,继承传统,争做优秀**员”为主题的党日活动和党团教育活动,党员干警先后参观中共皖南机关特委旧址和黟县柯村暴动纪念馆,以此来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和提高党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今年5月,又开办了“中青年干警法律实务培训班”,把法院当学院,外出参加培训的法官当老师,全体中青年干警当学员,业余时间当课堂,全面提升中青年干警司法理论水平、裁判语言艺术以及办案技巧和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今年以来共选派党员17批31人次分赴省高院和最高法院等地学习。通过大力开展法官教法官、法官带法官、党员岗位练兵等各种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法学理论素养和职业技能。
(二)以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全面加强组织建设院党总支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围绕“创先争优促审判,服务群众保发展”的活动主题,按照市委程迎峰书记提出的“四个注重”和李高峰书记提出的“二结合二切忌”的指示要求,突出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明确先进党支部“五个好”和优秀党员“三个高”的争创标准,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印发一本执法规范用语手册;组织一场创先争优活动知识测试;举办一次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主题的党课教育讲座;组织一次以“在创先争优中让党徽熠熠生辉”为主题的创先争优知识竞赛;开展一次以“缅怀先烈、继承传统、争做优秀**员”为主题的党日活动。
同时,根据审判执行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评选“党员模范责任区”、“办案标兵”和“党员先锋岗”,精心培育“头雁”,催生创先争优活动的“雁阵效应”。党组织和每名党员的公开承诺,注重体现先进性要求,注重结合职责任务和岗位实际,注重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盼,注重做到公开,更加突出兑现承诺,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全面加强作风建设院党总支把作风建设摆在党员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从严治院、从严治警,重点针对党员“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作风不扎实,办事不用心”等问题进行整治和加强。今年,按照区委“四大整治”的要求,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为工作标准,在全院开展加强纪律作风、规范督查督办、提高审判质效三项活动。
一是进一步加强上下班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实行上下班信息化考勤、上班统一着装戴徽,党员还必须佩带党徽,实行党员亮牌上岗制度。
外出办案、参加会议等必须填写出门卡报批备案。二是进一步规范法官接访制度。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来访,接待法官必须在15分钟之内到值班法警安排的接待室进行接待,预约接待时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接待人经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待或无故拖延推诿的,由值班法警通知廉政监察员和督查办进行违纪处理。
三是进一步加强庭审作风建设。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主动接受监督和找准庭审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根据代表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
特别是7月。
本网通讯员 陈伯海 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不可缺少的组织保证。
党的先进性建设是涉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的系统工程。各级党组织能否行之有效地落实**的各项部署,关键在人,关键在各级党组织的党务干部。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党务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党务干部队伍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充分认识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为了加强党的建设,我们必须建立一支素质好、党性强、作风正、懂业务、能力强,具有爱岗敬业精神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
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进了党章,作为党的指导思想,使我们更加充分地认识到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保持先进性的重要意义,而党务干部是党员队伍中的中坚力量,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大多数情况下集中体现在党务干部队伍素质上。党务干部还把着党员入口关,而新党员的质量也直接影响到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因此,党务干部也是党员队伍先进性的关键。
建立一支优秀的党务干部队伍,也就意味着建起了一支优异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是法院发展的领头羊,是法院发展目标的制定者,是法院发展战略的决策者,其队伍素质直接决定了对发展认识的深度和战略高度。
因此,建立了一支素质好、党性强、作风正、懂业务、能力强,具有爱岗敬业精神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就意味着基层法院拥有了一支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而法院的全面发展就有了组织保障。 基层法院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基层法院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在各上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下得到了较好的加强,党务干部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明显有所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党建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但是,基层法院党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与中央关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部分党务干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当前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现状,主要存在着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对基层法院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
党务工作是不断地坚定党员的共产主义信念,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工作,是做好审判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党员干警不加强党性的修养,不加强党的知识的学习,工作中就可能把握不好方向。在基层法院,案多人少、法官缺失、没有专职党务工作者的现象尤其严重。
因此,在兼顾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同时,基层法官往往偏移了工作中心,将有限的精力更多地投入到了业务学习、技能培训中,而对政治学习有所松懈。法院工作任务繁重,党员干警工作量和压力都比较大,因此,部分干警片面地理解“办案是第一要务”,存在着党务工作是“软活路”,不是“硬指标”的不当认识,认为只要把案子办好了,就是合格的党员,对党务工作者的工作不够支持。
一说要过组织生活,就以开庭、下乡、调解、出差等为由,不参加组织活动。一些支部在党员入党、活动开展等方面过分依赖党组一级的指导,独立开展支部工作的能力有所欠缺,特别是近年来,一些新提拔上任的部门领导,存在对党务知识了解不透、不全,对党务工作重视度不高,认为机关党建就是组织一下学习,发展几个党员,走访几个困难户的问题,对支部本身的长期建设亦很不利。
抓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党务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让党务干部难有成就感,感觉疲倦,不象审判工作那样易于量化工作量和优劣。
一是无工作激励机制。党务干部没有津贴,也不与行政职务挂钩,工作主要是奉献。
当然,实际工作中,能得到组织的信任,担任党务干部的党员是感谢组织,具有荣誉感的,但遇到挫折还是容易减少工作热情;二是支部活动内容单一,效果较差。基层法院普遍没有专门的党建工作机构,支部工作几乎全由政工部门承担,支部学习多由政工部门统一安排进行,局限于读报纸、学文件、讲党课等形式,党员大会、民主评议一律举手表决,程序按部就班,党员参与积极性不高;三是缺乏培训,能力难有提升。
党员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在制订党员培训计划时,思维局限于“缺什么补什么”,缺乏前瞻性,造成培训效果不明显,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难以提高。 加强基层法院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 2011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中央政法委研究决定,在全体政法干警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这是在深入分析当前政法干警队伍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事业发展进步的实际需要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为培养高素质的“精英型”党务干部队伍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方法,坚定了信念。
基层人民法院应以此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务干部建设,发扬光荣传统,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司法为民,实现“以党建促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宏伟目标。 强化党务干部宗旨意识。
基层法院党务干部要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要求,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维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通过不断提高党建工。
在北京市人民法院系统,“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发展模式是崇文区人民法院的一张“名片”。
这个独到的法院发展模式,诞生于一场特殊的讨论。2007年初,在困惑中缓步前行的崇文区法院展开了一场关于“如何争创一流法院”的讨论。
在深刻分析了法院发展的面临的新形势后,他们终于找到了支撑法院快速发展的最大优势:崇文区法院法官中党员占到了97%,支部建到了所有的庭上。于是,“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具有崇文特色的法院发展模式应运而生。
以党建带队建,催生“八大样板工程”明确了“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发展思路后,仍然有一个棘手的问题摆在崇文区法院面前。党建工作和审判工作,这两个看似毫不相干的工作,通过怎样的途径,才能建立起“以党建促审判”的长效机制?就是这个看似简单但又深入的思考,催生了崇文区法院一项极具想象力的工作:“支部样板化建设”。
由各支部分别承担重点审判工作的样板建设,将支部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审判工作发展的职能优势。从2007年3月开始,崇文区法院正式推行“八大样板工程”,在八个审判工作核心支部分别确立了八项重点工作作为样板,以支部为承建单位集中力量建设。
在明确了政治处主抓“八大样板工程”后,要求各支部书记牢固树立“守土有责、虚工实做”的理念,强化支部书记对于本样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地位。这种集约化的建设模式,在进一步整合资源的同时也营造了庭室间良性的竞争氛围。
其中,刑庭支部承建“和谐司法工作样板”;民二庭支部承建“司法调解工作样板”;立案庭支部承建“司法为民工作样板”;执行庭支部承建“司法公开工作样板”;行政庭支部承建“庭长办案工作样板”;民一庭支部承建“教育培训工作样板”;民三庭支部承建“思想政治工作样板”;法警大队支部承建“规范化管理样板”。通过“八大样板工程”,崇文区法院切实发挥了党组织在法官队伍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对审判工作的促进机制,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阶梯互动”的良性格局使各项工作提档加速,审判工作实现“质”“效”双升。
2008年,崇文区法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从2006年的74.7%上升到83.7%(同期北京市法院调撤率为54.4%),一审息诉服判率更是达到了94.4%(同期北京市基层法院一审息诉服判率为87.3%),均位列全市法院第一。与此同时,崇文区法院民商事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从2008年57天下降到了2009年的50天,审判效率明显提高。
以2009年的当前结案量计算,共计为人民群众缩短诉讼周期50 407天。以队建促审判,“存案工作量”明显下降“支部样板化建设”的工作模式在有效整合资源的同时也集中了力量,一改以往各支部各自为战、重复建设,体系不清、亮点不多的状况,其本质在于通过培养“单打冠军”实现“团体冠军”的目标。
同时,这种工作模式在有效保证质量的同时也提高了效率。一支部一样板,建设内容相对专一,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支部工作效率,样板一旦成熟后即全面推开,为法院各项工作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可能。
原先需要“举崇文区法院之力”,可能要花八年时间探索的八项重点工作,很有可能在两到三年的时间里全部完成。崇文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晓陵自信地告诉记者,“‘八大样板工程’找到了优势,抓住了根本,用对了方向,提高了效率。”
胡秉义是崇文区法院民二庭的支部书记、庭长。在他们庭承建的司法调解工作样板中,他们大胆改革、创新实践,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开展了“调判分流”改革试点工作。
他们将本庭室法官分为调解组和审判组,案件进入庭室后,由庭长把关,将案件分为先行调解案件和普通案件,由调解组对调解案件进行先行调解,在案件受理之初即做到了“繁简分流”,有效地提高了案件调撤率。通过他们半年的试点工作,可以说成效显著。
胡庭长自豪地告诉记者,“试点半年来,该庭调撤率达到了80%,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5.1个百分点。”通过崇文区法院政治处对“八大样板工程”承建庭室“存案工作量”的动态监控中,记者发现,民二庭自启动“调判分流”改革试点工作,该庭的存案工作量迅速下降至2个月以下,之后半年时间再未超过2个月,审判效率明显提高。
崇文区法院,是北京市首家引入“存案工作量”评价指标的法院。这个被用来反映审判效率的指标,还被崇文区法院用来动态监控结案进度,推动均衡结案。
“存案工作量”,顾名思义,就是存案所需的工作量。是由当月未结案数与之前十二个月每月结案的平均数相除得到的结果,它反映了当月未结案件全部审结所需的工作时间。
当“存案工作量”高时,说明结案效率不高,当“存案工作量”低时,则说明结案效率高,案件审结得快。如果一个庭室的“存案工作量”始终保持在平稳低位的状态,就表明该庭室每月的结案数都较为稳定,没有突击结案的情况,每月都处于高效率的结案状态,也就是实现了“均衡结案”。
这个指标以工作量为单位,使不同案件类型之间,不同审判庭室之间,不同地区法院之间的工作具备了可比性,具有很现实的评价意义。同时,它又能动。
加强法院党建工作的思路
(一)建立健全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机制。首先,基层法院要积极与当地组织部门、编制部门协调,保证基层法院党务工作编制;要建立党务工作者的职务津贴制度,以提高党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能动性。其次,设置专职党委(党总支)副书记或专职党务干部,对法院党建工作具体负责,使法院党建工作有专人抓。最后,建立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机制,实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审判绩效工作责任制“双轨”运行,分别考核,综合奖惩的制度,以确保党建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二)建立栓心留人机制。法官待遇过低、办案任务繁重、精神压力大是导致其无法成为一个对优秀法律人才具备吸引力、竞争力的职位的主要原因。因此,加强基层法院党建工作,必须建立栓心留人机制,做到“四关心”:关心干警身体健康,建立健康档案;关心干警待遇,让干警该得的待遇能得到;关心干警生活,积极想办法解决干警生活中的困难;关心干警进步,对干警在工作中取得的点滴成绩,及时给予奖励,对干警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析,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
(三)建立党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其绩效考核无法以传统的经济量化指标作为依据。此外,由于各个部门的职能和工作性质各异,这一现实情况决定了法院绩效考评工作具有相当大的难度。因此,法院应当依据当前审判职能的专业性质,按照全面性、针对性、操作性、适应性的原则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基础工程,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举措。
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应坚持以学习抓队伍建设、以学习促审判工作、以学习求工作效率的指导方针,把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融入到审判执行工作中,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 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法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一要围绕“一个中心”。
即要围绕审判工作这个中心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开展学习活动的目的就是要学以致用,就是要以学习提高我们的工作水平,而法院的基本职能和核心工作是审判案件,因此,法院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必须围绕审判工作来进行,而不能脱离中心工作谈学习。
二要坚持“三个创新”。即要坚持学习理念创新、学习内容创新、学习载体创新。
学习理念创新就是要树立团队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理念更新;学习内容创新就是要突破枯燥理论学习内容的局限,结合当前法院开展的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丰富学习内容,突出法院特色;学习载体创新就是要选准载体,采取多样性的学习形式,吸引全院干警广泛参与,营造出了人人讲学习,人人参与学习的浓厚氛围,增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实效性。 三要体现“四个结合”。
即要结合当前法院开展的系列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突出法院特色。 首先要与当前深入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针对“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要求研讨的题目和解决的问题,不断加强对审判工作规律与法院改革发展等方面的理性思考,准确地把握社会转型期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增强全院干警的为民意识、提高司法能力。
其次要与开展党的先进性教育相结合,结合党支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干警观看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学习广西模范法官文惠新的先进事迹,组织干警到先进法院学习考察等,让全体干警在学习中接受教育,在教育中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责任心,确保党员长期受教育、党组织永葆先进性。 再次要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要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过程中教育干警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的规定,鼓励群众监督和举报,杜绝接受吃请,枉法裁判等违法违纪的发生。
通过组织干警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时刻警示干警廉洁司法,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的法院队伍。 最后要与提高审判质效相结合,结合当前开展的“审判质量效率年”、“百万案件评查”和“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等活动,通过各种学习形式,努力掌握新时期审判工作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应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成果,造就一支业务精良,勇于创新的法院队伍。
四要确保“五个到位”。 一是思想要到位。
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和各级领导讲话精神,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切实提高全体党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学习自觉性和紧迫性。 二是组织要到位。
要成立以院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 三是制度要到位。
要及时制订出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活动方案,从制度上为扎实推动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是措施要到位。
为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防止学习走过场,要制订出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具体日程,建立学习考勤、读书笔记、讨论记录、检查督促、总结交流等配套制度,在学习过程中要“定时间、定人员、定内容、定地点”。 五是宣传要到位。
三、加强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思路 (一)建立健全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机制。
首先,基层法院要积极与当地组织部门、编制部门协调,保证基层法院党务工作编制;要建立党务工作者的职务津贴制度,以提高党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能动性。其次,设置专职党委(党总支)副书记或专职党务干部,对法院党建工作具体负责,使法院党建工作有专人抓。
最后,建立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机制,实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审判绩效工作责任制“双轨”运行,分别考核,综合奖惩的制度,以确保党建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二)建立栓心留人机制。
法官待遇过低、办案任务繁重、精神压力大是导致其无法成为一个对优秀法律人才具备吸引力、竞争力的职位的主要原因。因此,加强基层法院党建工作,必须建立栓心留人机制,做到“四关心”:关心干警身体健康,建立健康档案;关心干警待遇,让干警该得的待遇能得到;关心干警生活,积极想办法解决干警生活中的困难;关心干警进步,对干警在工作中取得的点滴成绩,及时给予奖励,对干警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析,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
(三)建立党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其绩效考核无法以传统的经济量化指标作为依据。
此外,由于各个部门的职能和工作性质各异,这一现实情况决定了法院绩效考评工作具有相当大的难度。因此,法院应当依据当前审判职能的专业性质,按照全面性、针对性、操作性、适应性的原则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
本回答由社会民生分类达人 吕欢推荐。
和谐司法是公正司法的更高标准,它要求人民法院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司法公正的工作主线,以和谐的方式、和谐的手段,抓好各项审判工作,更好地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
要实现和谐司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必然要求人民法院加强队伍建设,拥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廉洁自律、公正高效的队伍。 人民法院经过“一五”、“二五”改革,队伍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依然存在不少问题有待进一步加以解决。
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不仅是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期待,同时也是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的重要内容,尤其基层法院队伍建设更需进一步加强。 一、基层法院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人才流失问题严重。
近年来,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呈不断上升趋势,法院的办案压力也越来越大。 但是,一些基层法院的法官人数却没有同比增长,有些基层法院正被人才流失的问题困扰,尤其是西部老少边山穷地区的法院更是如此。
基层法院人才流失,原因有几个方面。1、基层法院条件艰苦,发展前途有限。
基层的物质条件普遍差,干警的工资待遇、福利待遇、政治待遇与干警的工作劳动强度不成正比,由于各方面的条件限制,干警的发展也受到限制,因此,一部分法官不甘于平淡、不耐吃苦而辞职,离开法院队伍从事律师职业或其他职业,一部分法官则通过选调法官等方式到上级法院或先进地区法院工作,“人往高处走”以谋求更好的发展导致了基层法院的一部分精英流失。 2、一部分法官离退休等原因导致法院人才流失。
因为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是符合提前离岗、提前退休条件,近几年来一部分法官退居二线,这些离退休法官很大一部分是有着丰富审判经验的资深法官,他们的离退使一部分审判资源沉淀在法院之外。 (二)法官招录困难。
近年来,一些基层人民法院的老法官离退休之后,法官队伍人数整体减少,由于没有能够及时招录到法官,法院几年时间内没有新鲜“血液”补充法官队伍,从而出现“青黄不接”、法官断层的现象。 基层法院招录法官困难的原因,一是一些基层法院所在的地方财政困难,使用编制有限,所使用的编制在招录人员时,部分职位报名达不到开考人数,无法开考,因此不能及时补充人员。
二是进入法院的门槛高,按照现行的法官招录要求,先是要通过司法考试,然后还要通过公务员考试,“两试”的规定使得一些有志从事审判职业的人员要进入法院成为法官并不那么容易。 (三)部分法官素质不高。
目前,基层法院一部分法官的素质与审判工作要求有一定距离,如:有个别干警政治思想觉悟不高,司法观念存在偏差,认为“我不如西”,唯西、唯外;或者存在功利思想,办案办事与个人利益挂钩,谋权、谋利;或者责任心不强,态度不好,给外界留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印象;或者业务素质不高,法律知识掌握不多,缺乏办案经验,为群众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等等。 要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基层法院法官的素质,就必须要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然而基层法院的法官缺乏培训却是不容忽视的事实。
(四)司法警察队伍存在诸多问题。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一支准军事化力量,在工作中担负着押解、看管、值庭、安检、警卫法庭、参与执行、强制措施、处置突发事件、维护法院审判秩序等警务工作,司法警察是一支无可取代的力量。
然而,当前许多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力量不足,没有按编制配足司法警察,人民法庭绝大多数无法配备司法警察,基层法院及派出法庭的干警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都缺乏保障。而一些基层法院为了补充警力而实行司法警察聘任制,由于人员来源渠道复杂,加上司法警察训练不正规,业务培训时间少,司法警察队伍的素质良莠不齐。
此外,基层法院司法警察的物质装备短缺落后,不仅武器、械具、交通设备、通讯设备配置不足,连司法警察的制服也没有定期配置换发,这些问题都影响了司法警察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基层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应注重几个方面的建设 在今年的全国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指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
结合这个会议的主要精神,笔者认为,加强基层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应注重几个方面的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思想是行动的先驱,要加强法院队伍建设,首先要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近年来,一些西方的思潮不断地影响我国的各行各业,法律界也不例外,一些如“我不如西”的观念给法院队伍建设带来不良的影响,必须严格加以防范。
必须要狠抓思想政治教育,用***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每一位干警的头脑,使每一位干警都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正确的司法理念,始终保持法院工作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 结合实际,目前基层法院要通过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等一系列的活动,进一步加强法院干警的思想教育工作,提。
具体如下:(1) 着眼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领导,不断巩固党的组织基础、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引导共青团组织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自觉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服务,为青年服务。
(2) 坚持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一齐抓,把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3) 坚持与时倶进,开拓创新,以改革的精神,研究党、团建设中面临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4) 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上下联动,左右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使党建工作和团建工作互相促进,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