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的建设,是完成机关各项任务、促进机关建设的重要保证。
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需要强有力的机关党建工作来提供政治上的保障。近几年来,我院机关党委在院党组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国**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省委的《实施办法》和市委的《实施意见》为抓手,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建设,机关党委和各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有力地推动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但按照新时期新形势下对法院机关党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目前我院机关党建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需采取措施加以解决。00一、存在的主要问题00(一)、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影响了机关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
当前有少部分同志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机关党建就是组织一下学习,发展几个党员,工作一般,要求不高;个别党务干部对党建工作热情不高、工作不实;个别支部的领导有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认为审判工作和后勤工作是硬指标,党建工作是软任务,党建工作摆不上应有的位置;致使支部抓党建工作被动应付,起色不大。00(二)、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和工作方法还没有完全适应新的形势。
一方面管理关系脱节,机关党委与各党支部责权不挂钩,缺乏实施管理的必要手段,在实践工作中,号召力不强,工作难开展。另一方面监督职能缺乏,缺少应有的抓手。
00 (三)、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匮乏,对党建工作热情不高。个别党务干部是本单位本部门的业务骨干,承担较多而繁重的审判业务工作,造成无时间、无精力去抓党务工作。
个别支部书记工作变动等原因,因环节较多不能及时调整到位。00(四)、组织活动内容、方式单一,创新不多。
个别支部党的组织生活形式不灵活,仅满足于政治说教。在工作中,继承不够,创新不多,对支部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职能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致使个别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化,作风不实。
00二、主要建议00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机关党的组织处在党建工作的第一线,担负着直接教育管理党员并带领党员和群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职责。
基层党组织的强弱,直接影响着机关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影响着党组织自身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素质的高低和具体表现,直接影响人民法院和法官队伍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抓好机关党组织的制度建设,努力把机关党组织建设成为组织健全、活力显现、作用明显的坚强集体。当前,改革与发展处于关键时期。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机关党建工作的要求更高了、任务更重了、难度更大了。做好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央《条例》为准则,以“走前头”为目标,以“双为”为主题,紧贴中心,服务大局,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以及广大党员的先进性,把机关党建工作不断推上新的台阶。
具体来说,要在六个方面下功夫 (一)、更新思想观念,增强抓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更新思想观念,关键是要通过教育,消除认识上的“四个误区”,增强抓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是消除认为“机关党员干部素质相对较高,机关党建工作抓与不抓无关紧要”的误区,深刻认识审判机关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树立“机关党建工作必须‘走前头’”的思想。二是消除认为机关党建工作任务较软、内容较虚、不直接从事审判工作和业务工作,没有很多干头,难有大的作为的误区,深刻认识机关党建工作服务大局、服务中心、服务审判的重要作用,树立“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的思想。
三是消除认为“机关党建工作就是组织一下学习、发展几个党员,工作一般、要求不高”的误区,深刻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法院机关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树立“坚持高标准、创造性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的思想。四是消除认为“机关党建工作做多了会越权越位、被人误解,工作少干为妙”的误区,深刻认识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党务干部的重要职责,树立“理直气壮抓党建、尽心尽职抓党建”的思想。
00(二)、拓展工作思路,大视野、全方位、新角度谋划机关党建工作。从大的方面来说,就是要扣紧搞好“三个服务”来拓展工作思路:一是扣紧为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重大工作部署、各项重大决策在法院的贯彻落实服务,来拓展思路。
二是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把党建工作渗透到各项审判工作中去。在考核党支部工作目标和党员目标管理时,把优质规范服务和完成审判工作任务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奖励和激励制度,确保机关党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扣紧为全院创建“六型”机关、“富民惠民、改善民生”服务,来拓展思路。根据“三个服务”的要求,明确机关党建工作的目标,确定机关党建工作的内容,落实机关党建工作的措。
(一)案件质量不高,影响法院形象。
一是一些承办人责任意识不强。在办理案件中对重要环节调查分析不够,在集体研究案件时,无明确意见,不敢担责,依赖审委会意见。
二是个别承办人对业务知识把握不准,审案时才据案查阅法条,在应对较复杂案件或新类型案件时对案情况把握不够,法律关系把握不准,实体上出现偏差。 三是部分承办人自我约束力度不够。
只注重案件审理结果,不注重程序规范,没有严格执行审判工作纪律,因程序上的瑕疵导致发回重审。四是裁判文书制作不够精细。
(二)社会矛盾复杂尖锐,涉法维稳工作严峻。 信访维稳工作,关系到社会大局的稳定,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保障,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
要在分析原因中看到差距,在总结经验中纠正不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维稳工作。 (三)人才队伍建设,法官流失现象严重。
工作压力大,50岁左右正是法官的黄金期,丰富的审判经验和调解经验。30年工龄就退休,传帮带难题。
年轻法官占了法院的45%,年轻法官成长缓慢,出现法官断层现象。 法官工作压力大,相应的待遇却没有跟上。
(四)执行难,执行面临许多困难。 一是执行法律制度不健全,司法权威缺失。
二是公民社会风险意识不强,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形成。
三、加强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思路 (一)建立健全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机制。
首先,基层法院要积极与当地组织部门、编制部门协调,保证基层法院党务工作编制;要建立党务工作者的职务津贴制度,以提高党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能动性。其次,设置专职党委(党总支)副书记或专职党务干部,对法院党建工作具体负责,使法院党建工作有专人抓。
最后,建立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机制,实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审判绩效工作责任制“双轨”运行,分别考核,综合奖惩的制度,以确保党建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二)建立栓心留人机制。
法官待遇过低、办案任务繁重、精神压力大是导致其无法成为一个对优秀法律人才具备吸引力、竞争力的职位的主要原因。因此,加强基层法院党建工作,必须建立栓心留人机制,做到“四关心”:关心干警身体健康,建立健康档案;关心干警待遇,让干警该得的待遇能得到;关心干警生活,积极想办法解决干警生活中的困难;关心干警进步,对干警在工作中取得的点滴成绩,及时给予奖励,对干警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析,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
(三)建立党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其绩效考核无法以传统的经济量化指标作为依据。
此外,由于各个部门的职能和工作性质各异,这一现实情况决定了法院绩效考评工作具有相当大的难度。因此,法院应当依据当前审判职能的专业性质,按照全面性、针对性、操作性、适应性的原则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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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院党建工作的思路
(一)建立健全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机制。首先,基层法院要积极与当地组织部门、编制部门协调,保证基层法院党务工作编制;要建立党务工作者的职务津贴制度,以提高党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能动性。其次,设置专职党委(党总支)副书记或专职党务干部,对法院党建工作具体负责,使法院党建工作有专人抓。最后,建立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机制,实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审判绩效工作责任制“双轨”运行,分别考核,综合奖惩的制度,以确保党建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二)建立栓心留人机制。法官待遇过低、办案任务繁重、精神压力大是导致其无法成为一个对优秀法律人才具备吸引力、竞争力的职位的主要原因。因此,加强基层法院党建工作,必须建立栓心留人机制,做到“四关心”:关心干警身体健康,建立健康档案;关心干警待遇,让干警该得的待遇能得到;关心干警生活,积极想办法解决干警生活中的困难;关心干警进步,对干警在工作中取得的点滴成绩,及时给予奖励,对干警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析,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
(三)建立党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其绩效考核无法以传统的经济量化指标作为依据。此外,由于各个部门的职能和工作性质各异,这一现实情况决定了法院绩效考评工作具有相当大的难度。因此,法院应当依据当前审判职能的专业性质,按照全面性、针对性、操作性、适应性的原则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 告》,在全面回顾2015年依法履职情况和深化司法改革情况后指 出,2015年人民法院有些问题解决得不够好,与人民群众期待相 比还有较大差距,同时随着形势发展又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工 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仍有一些案件裁判不公、效率不 高、裁判尺度不统一。
二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新类 型案件大量增加,办案压力和难度越来越大,一些法官长期超负荷 工作,有的法官审判能力不适应形势需要。三是执行难问题仍然 存在,当前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
四是一些法官法治信仰不强, 司法作风不正,违背职业道德,违***纪政纪甚至徇私枉法,尤其 是奚晓明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教训深刻。 五是人民法院在推 进司法改革过程中,存在政策配套不够、解读不够以及分类指导不 够等问题。
六是一些法院出现人员招聘困难、人才流失现象,队伍 管理面临新情况,民族地区双语法官短缺问题有待进一步缓解,等 等。对这些问题,坚持不回避、不遮掩,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紧紧依 靠人民群众,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主要问题
一是法官队伍出现严重断层,少数基层法院出现法官严重不足和无人办案的情况。首先对法官的准入条件太高,要求国民教育法律本科毕业生才能报考法官,其次考入法院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在统一司法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明确为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后才具有办案资格。但实际情况是法律专业优秀大学毕业生绝大部分流向沿海发达地区从事法律工作,1993年以来,西南政法大学等法律专业院校本科毕业生没有1人进入铜仁地区两级法院工作。近几年,全区两级法院通过参加公务员公开招考充实了部分年轻人,但充实的人员能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廖廖无几。
二是基层法院出现领导班子断层问题。目前全区38个人民法庭大部分庭长明确为副科级。但有的法院没有下设人民法庭,如万山法院,玉屏法院也只下一个大龙法庭。基层法院各工作部门的中层领导没有文件规定可明确副科级,基层法院的中层领导,相当部分是从人民法庭庭长岗位上选调的,只解决人民法庭庭长的职级,无凝对基层法院的中层领导的积极性有较大挫伤,同时因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下一台阶上没有充足人选,为选拔领导班子成员增加了难度。
三是法院干警经济待遇偏低,法官流失严重。《法官法》颁布已十年,对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规范法官言行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对法官的经济待遇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较好解决,法官具有的审判职称仅是具有办案资格而已,一直没有与经济待遇挂钩,经济待遇偏低是造成法官流失的重要原因。
四是教育培训经费严重不足,影响各类培训工作的开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多,法院承担司法条文释义培训的任务也越来越重,但由于经费的紧缺,影响了这方面工作的开展,经费紧缺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区两级法院的案件数在全省最少,所收取的诉讼费在全省也最少,目前的诉讼费仅够维持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