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向企业主和广大党员、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章、党规、党纪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政策。
二是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健全党组织。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引导非党员企业主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三是结合企业特点,建立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规章制度,使企业党建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四是按照上级党组织满意、企业主满意、党员职工群众满意的要求,加强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企业工会、共青团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和谐企业。
五是采取多种方式,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条件,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做贡献。 六是及时向企业宣传、通报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政策,指导企业办理有关行政审批事务,帮助企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企业改制时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及有关业务咨询服务。
七是帮助企业开展信用建设,为企业获得更多的信用资源出谋划策,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八是关心和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征求企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做好企业与当地党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派驻期间为企业办实事。
九是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宏观管理,负责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具体管理和考核。
党建工作指导员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期间,不转工资行政关系,在原单位的工资待遇、职级晋升、职称评定及福利待遇等保持不变。应非公有制企业主要求,党建工作指导员在确保完成党建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但兼职不兼薪。
一律不得在企业领取任何报酬,不以任何方式增加企业负担。派出部门定期对党建工作指导员的 工作进行考核。
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非公有制企业主和职工群众反映好的指导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群众反映差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提出要求调整的,应及时调整。党建工作指导员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和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派出机构定期走访党建工作指导员派驻企业,听取非公有制企业主和党组织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使党建工作指导员派得进、留得住、起作用、受欢迎。
一、指导员责任和要求 各下派指导员要围绕基层组织书记履职党建责任的要求,帮助指导基层支部开展党建工作。
认真制定党建工作计划,为基层支部党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保障。下派指导员为履职党建第一责任人,基层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全体党员为参与对象。
二、指导员选派原则 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镇党政机关在职党员干部中,分别向镇党委所属48个党支部选派党建指导员,确保每个农村党支部都有党建指导员。 三、指导员选派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党性原则强,具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党务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热爱党建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与村支“两委”及其他工作人员和群众思想上能交流,感情上相融合,工作上能合拍。 3、具备一定的党建工作理论知识,能够为党建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更好的推进群众路线学教活动深入开展。
4、中共党员。 四、选派指导员职责 党建指导员可列席村支“两委”会议、村(居)党员大会、村(居)民代表会议和其它专题会议,党建指导员要经常到下派村(居)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村情民意,掌握第一手材料。
并履行好以下职责: 1.指导工作。党建指导员要根据村(居)实际,对村(居)委会的重要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指导村(居)党支部正确处理村支两委关系,抓好如下工作:一是按时召开好“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二是创先争优资料报送;三是领导点评相关工作;四是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和乡土人才,加强以村(居)党总支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村(居)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五是指导村(居)“两委”制定近期、中期、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农村科技、经济、文化服务机制创新,指导村(居)“两委”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好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选举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2.促进落实。
指导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各级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尤其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3.帮扶发展。
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继续发挥优势,争取上级引进的项目、继续帮助,支持村支“两委”落实发展项目;帮助引进新的项目、资金、技术和信息,促进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村财增长;帮助村支“两委”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五、考评和通报制度 把党建指导员工作的考核作为党员民主测评的一项重要参考内容,作为年终评先推优的一项重要指标。
年终党委将评选表彰优秀党建指导员20名,并推选成绩卓著的报上级党委表彰。下派党建指导员工作实行年终考评,通报制度,考评情况将在全镇范围内及时通报。
开展好对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培训,要制定培训规划,明确培训目标、任务和措施,尤其要重视对党建工作指导员上岗前的培训,重点培训支部建设、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和党建工作制度等党建知识,还应结合实际安排领导科学、企业经营管理、工会法、劳动法等专题内容,使广大党建工作指导员在熟悉掌握党建知识的同时,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经营管理知识,为开展党建工作奠定基础。
另外还要培训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方式方法,了解所去企业的基本状况,提高做好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能力。
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派工作坚持组织同意、企业认可、以派为主、以选为辅的原则。
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企制宜, 针对不同类型非公有制企业的需求,选派具有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党员干部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党建工作指导员人选,由派驻企业注册地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主管部门推荐,报经同级党委组织部批准后,向企业派驻。
选派方法主要是下派,即由上级党组织与非公有制企业主沟通后,向企业选派党政机关在职党员干部作为党建工作指导员。另外,企业内部有合适人选的,经上级党组织考察同意,任命其为该企业的党建工作指导员。
经与非公有制企业主协商,党建工作指导员可在企业担任相应的管理职务。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要贴近党员实际、贴近党组织实际、贴近企业发展实际,帮助建立完备的党员花名册、党建工作记事簿和流动党员登记卡等基础台账,为规范非公有制企业党员管理奠定基础。
要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和教育阵地,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做好教育引导工作,不断加强党员的党性教育。要积极参与和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为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
要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在非公有制企业生产一线骨干、各级管理人员等重点岗位中培养和发展党员,逐步壮大非公有制企业党员队伍。要严格程序,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