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强调,各级党委要明确对群团工作的领导责任,健全组织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从上到下形成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
群团组织实行分级管理、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的体制,工会、共青团、妇联受同级党委和各自上级组织双重领导。《意见》指出,地方党委要建立和完善研究决定群团工作重大事项制度。
党委在每届任期内应该召开专门的群团工作会议;党委常委会应该定期听取各群团组织工作汇报,每年都要专题研究群团工作。一般由党委专职副书记分管群团工作,具体分工根据实际确定。
建立党委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党委群团工作考核制度,把群团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党委领导班子和分管负责同志工作的重要内容。
《意见》要求,把群团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把党建带群建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
统筹基层党群组织工作资源配置和使用,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党员服务站点的规划建设应该考虑群团组织需要。制定群团组织推优办法,把群团组织推优作为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方式之一。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党建和群建工作要整体推进、共建互促。
具体如下:(1) 着眼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领导,不断巩固党的组织基础、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引导共青团组织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自觉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服务,为青年服务。
(2) 坚持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一齐抓,把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3) 坚持与时倶进,开拓创新,以改革的精神,研究党、团建设中面临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4) 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上下联动,左右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使党建工作和团建工作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要明确对群团工作的领导责任,健全组织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从上到下形成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群团组织实行分级管理、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的体制,工会、共青团、妇联受同级党委和各自上级组织双重领导。
《意见》指出,地方党委要建立和完善研究决定群团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党委在每届任期内应该召开专门的群团工作会议;党委常委会应该定期听取各群团组织工作汇报,每年都要专题研究群团工作。一般由党委专职副书记分管群团工作,具体分工根据实际确定。建立党委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党委群团工作考核制度,把群团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党委领导班子和分管负责同志工作的重要内容。
《意见》要求,把群团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把党建带群建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统筹基层党群组织工作资源配置和使用,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党员服务站点的规划建设应该考虑群团组织需要。制定群团组织推优办法,把群团组织推优作为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方式之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党建和群建工作要整体推进、共建互促。
以“党建带团建”是团的建设必须始终坚持的原则,始终坚持“党 建带团建”,就能把团的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1)要坚持团的建设与党的建设配套进行,把团的建设纳入到党 的建设的整体格局之中。 (2)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这是加强共 青团建设的一个基本要求。
它的具体内容是,巩固团的基层组织,使 共青团在农村、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等领域中的优势都得到 进一步的巩固、加强和发展;另一方面,要以非公有制经济和社区为 重点,加快新领域建团工作的步伐,以解决在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活 动领域中,青年人游离于团的组织网络之外的问题,并可以进一步激 发团组织的内在活力,扩大团组织的影响力,使团的基层组织能够真 正成为全团工作的重要组织基础。 (3)要为党的事业源源不断地输送新鲜血液。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 的发展对象的工作,是党交给共青团的一项重要任务。共青团是青年 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大学校,青年在这所大学校里 学习锻炼,成长进步,其中的优秀分子不断地充实到党的队伍之中。
这对于党永葆生机与活力和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具有十分 重要的意义。共青团组织要根据党员的标准,搞好优秀团员的选拔和 教育,把那些符合党员条件的团员源源不断地输送到党的队伍中去。
(4)要努力探索共青团助手、后备军、桥梁纽带以及政权的社会 支柱这四大职能的新的实现形式。 要加强团的建设要借鉴党建理论的成果,总结共青团在党的领导下不懈奋斗、发展壮大的规律,研究 共青团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正视共青团组织自身建设存在的问题和 不足,确立共青团建设新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目标任务、方式方法 和运行机制。
要努力实施共青团建设的制度创新,特别是要创新团的 基层组织制度。 根据新时期团的基层组织的实际状况,制度创新主要 包括四个方面,即团员发展及管理制度创新,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创 新,团的组织设置制度创新,团干部的选拔、奖励、培训制度创新。
为进一步深化“党建带群建,合力抓创建”工作,动员凝聚各方力量,持续推进创建工作,宣城市将继续深入开展“党建带群建,合力抓创建”工作,实施五大措施扎实推进文明市创建,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定期组织干部入户走访。
干部入户是密切干群关系,引导群众了解文明创建、支持文明创建、参与文明创建的重要载体。坚持各单位联系社区(网格)保持不变,各级干部联系户保持不变,做到全覆盖、不重叠。按照“真走访、勤走访”的原则,每季度根据各阶段创建工作重点和实际工作需要,研究确定干部入户走访宣传的主题和重点内容,组织市、县(市、区)直单位干部到村、社区入户走访至少1次。市委组织部开发建设“干部入户”信息系统,设立干部、联系户基本情况台账,强化干部入户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登记、上报、交办、反馈等功能,做到从入户走访、收集意见到交办处置,都有记录、有台账、有档案。每次走访后,干部个人都要及时将走访情况和群众意见建议详细登记,并录入“干部入户”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单位审核汇总。
二、建立问题交办反馈机制。
创建文明城市是抓手,解决群众问题是根本。通过干部入户和政民互动等平台征询的群众意见建议,现场能解答的现场解答,不能现场解答的在“干部联户”信息管理平台上提交给本单位,各单位明确1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定期对干部提交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本单位能解答的及时解答,本单位不能解答的,审核确定来源和性质类别后,分类提交市创建办、市“党建带群建、合力抓创建”专项工作组和市委群工部,再按照职责、属地原则等转相关单位承办。承办单位对问题逐一制定处理措施,明确办结时限和责任人,并列出问题清单,及时办理、反馈,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
三、推进社区文明网格创建。
结合文明创建提升年活动要求,进一步规范“格委会”经常性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及时发现处理不文明行为与现象,开展“十星文明网格区”创建,开展“身边好人”推荐评选等五项工作职责,健全“格委会”周例会制度、日巡查制度、会商制度、宣讲教育制度、督查考核制度等五项工作制度。强化小区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在社区居委会和“格委会”的指导下,制定健全文明创建工作制度,组织小区业主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创建活动。
四、做好网格创建双月考核。
不断完善考核方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晓率、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和文明常识等新要求量化纳入考核内容;面向基层,征集妇女志愿者,充实调整考核人员库;采取现场查看、入户核实和问卷调查等手段,每两个月进行一次考核,及时将考核结果通报到各有关单位;开展巾帼创建系列活动,开展家教、家风、家训和家庭意识宣传教育活动,在街道、社区家长学校全覆盖的基础上,抓住群众的兴奋点和关注点,提升家教工作的质量与水平;持续开展农村“十星清洁户”评选、挂牌和检查工作,广泛开展“最美家庭”寻找、推荐、表彰活动,激发群众主动参与文明创建的热情。
五、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贯彻落实市委党建行动计划,切实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发挥党建统领作用和党员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和团员青年,积极支持参与文明创建。积极推进街道社区党建,抓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契机,开展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根据党员特长和优势等,分类设置文明创建岗位,服务文明创建。发挥好志愿者队伍中党员先锋引领作用,科学设置志愿组织架构,由党员志愿者担任各个活动小组的负责人,带头组织和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弘扬志愿精神,提升文明创建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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