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年检党建数据应按照本单位实际党建情况填写。
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年报同时应当报送党建信息,包括: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人数,党组织建制,负责人是否为党员,负责人是否为党组织书记等信息。 党员人数:无党员填写“0”,有党员按单位实际党员人数填写;党组织建制,选择党委、党支部、未成立党支部的选择未成立;经营者是否党员、党组织负责人根据经营者实际情况填写。
党建信息为不公示信息,但属于抽查范围,应如实填写。 扩展资料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一)企业分别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二)企业发现其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但是,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更正应当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更正前后的信息应当同时公示。 (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企业公示的信息虚假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予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举报人。
(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信用公示暂行条例。
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录”
2、选择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所在地。
3、个体工商(企业工商)选择自己的机关类,登陆年报系统。备注:相关信息(注册号、身份证号填报其他信息自动出现)填报后,发现有些信息发生变化,比如: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等。不要着急,请安下面的个体工商(企业工商)选择自己的机关类【 个体 联络员变更】修改后继续操作。
4、点击后会弹出一个对话框,选择您需要填报的年度后点击确定即可。
5、点击后会弹出一个对话框,滚动下面选择(已阅)点击确定即可。
6、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录进入年报录入,首先是基本信息的填录,根据提示进行填写 然后保存。
7、党建信息、团建信息录入,然后保存。
8、审查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