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党建经费的管理,使党建经费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序、合理支出,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发展,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村、社区党建经费每年每单位一万元,列入办事处年度财政预算,每月拨付一次。 二、村、社区党建经费属专项资金,村、社区应专项使用, 应当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做到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三、党建经费使用范围。党建经费必须用于党建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日常党务工作等组织活动的经费,其具体使用范围是: 1、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报刊、资料; 2、开展日常党务工作等活动经费开支; 3、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4、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奖励的经费。
四、实行报告制度。每月由各村(社区)党组织列出计划,由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办事处组织委员、主管组织的党工委副书记签署意见后,由办事处主任审批,财政所予以拨付。
五、党建经费支出情况由办事处组织部门和财政所监督使用。 就按照第三条办。
一、经费数额 各单位党支部活动经费数额根据单位党支部个数确定。
每年初,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根据上年底各单位党支部数,按每个生产一线单位党支部每年6000元,每个生产辅助单位党支部每年4800元,每个地面及机关单位党支部每年3600元计算,编制党支部活动经费计划,报集团公司党委批准后,列入各单位年度费用预算。 二、使用范围 党支部活动经费用于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原则上由基层党支部使用,各单位党委开展党建活动一般不使用党支部活动经费。
党支部活动经费重点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党支部订阅党建读物,购买党员学习教育工作中必须的有关资料。 2、基层党支部在党员中开展的争先创优活动经费。
3、开展党员集体活动费用。 4、慰问、补助特困党员。
5、党支部开展工作所需的日常开支。 三、管理及使用 1、党支部活动经费年初由集团公司依据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数量,按核定的标准,分别列入年度预算; 2、党支部活动经费由各单位财务部门单独列支,专项管理,党委组织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3、各单位党总支、支部使用经费,要按规定履行必要的财务手续。
各生产矿、基建矿、机械总厂、置业公司的总支、支部使用经费,须经总支、支部书记签字,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到财务部门报销;集团公司机关各独立党委的总支、支部使用经费,须经单位党委书记签署意见后,方可到财务部门报销; 4、集团公司机关党支部活动经费由机关党委掌握使用; 5、各单位党支部活动经费要按照预算予以保证,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超支不补,同时不能挪作他用。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党委要高度重视党支部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党委的要求及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好党支部活动经费。
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每年要对各单位党委党支部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社会组织是指依法在经济和社会中发挥服务、沟通、协调、监督、维权、自律等作用的各类民间组织、中介组织。
按照有关规定,民政部门负责民间组织的登记工作,财政、审计、司法、建设、工商等部门负责社会中介组织的登记工作(如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服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组织蓬勃发展,截至目前,湖北省麻城市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有198个,其中社会团体14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8个,基本保持每年15%左右的速度在发展。
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596人,其中党员122人,约占20%,兼职工作人员734人,其中党员445人,约占60%,担任党组织书记10人,已建党组织12个,凡符合条件的应建党组织已实现100%全履盖。目前,该市社会组织已遍布城乡,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等领域,初步形成门类齐全、层次不同、功能互补、特色明显的组织体系。
这对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反映公众诉求,整合社会力量,化解社会矛盾等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一步重视。
**十分重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上级发布文件,提出要求,做出具体安排。对此,麻城市委及时成立社会组织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机构,由组织部门牵头,民政局协调配合,着力加强对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并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巩固扩大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相结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单位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有压力,切实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 (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逐步形成。
麻城市依据上级精神,在市委领导下,组织部门牵头协调,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协同配合,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以“党委领导、组织牵头、部门协同、分级管理、社会参与”为主要特征,以“扩大覆盖面、提高战斗力”为重点的党建工作机制,全市主要形成了二类有代表性的党建工作新模式。 其一是“组织部门牵头、业务主管单位负责、民政部门协助”模式:市委组织部门牵头,主要依托业务主管单位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民政部门予以配合,在登记中对社会组织提出党建要求,在年检时要求提交党建情况,对党建工作予以督促和监督。
其二是律师、会计师领域的“主管部门负责、行业领域协助、会员参与”的模式:律师行业和会计师行业的党建由司法行政部门、财政、审计部门具体负责,在各律师服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党组织,由各律师服务所、会计师服务所协助主管部门,并具体承担指导律师及法律事务所、会计师及会计事务所的党建工作。 (三)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扎实、推动有力。
该市在指导检查的层次上采取三级督办:即指导小组到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督办;成员单位深入到所属对口单位督办;业务主管单位深入到社会组织开展调研督办。针对新社会组织种类繁多、规模不同、人员松散、隶属关系复杂、开展党建工作难度较大的特点,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克难攻艰,明确思路,结合实际,找准工作着力点,落实举措,运用载体,使党建工作开展呈现出蓬勃向上的好势头,全市涌现了市博达学校、春蕾学校、个协支部和市律师行业、注册会计师行业等一批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的单位,在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四)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已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中,大多数党组织能够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了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多数党员得到了组织关怀和教育,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现状来看,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党组织覆盖率偏低,党建工作缺位,党员作用不明显,服务社会功能有待加强。 一是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认识不足。
由于国家给予的扶持、培育政策有限,基层社会组织规模相对较小,缺乏品牌效应,社会影响力不够明显,在经济和社会建设中发挥作用有限。因此,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工作实践中,往往只注重了单位资质审查和登记条件及审批程序,对党建工作有所忽视。
二是部分社会组织对党建工作支持不够。作为社会组织的发起人,尤其是部分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对党建工作认识比较模糊,不理解、不支持,认为自己凭本事、靠能力生存,“单位无党组织照样能管理好,经营好”,认为党建工作就是“作秀”走形式,甚至担心开展党建工作会分散精力,影响其单位的正常发展。
从业人员对开展党建工作不关心,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无所谓”的态度,这些消极因素导致在社会组织中正常发展党员工作滞后。 三是社会组织人员流动性强,党组织覆盖率不高。
社团实行以章程为核心的会员制,是一种松散型管理模式,且会员绝大部分都是兼职,党员组织关系多数在其业务主管的行政或企事业单位。一些民非单位规模较小,实力较弱,缺乏长远发展规划,留不住人才,用工随意性较大,员工流动性强,即使是党员,也只是认为。
在发达国家,党务经费的收支管理都有比较明确的、规范的、法制化的管理制度。
近年来,在海峡对岸的台湾,党产之争日趋激烈,世界关注,大陆老百姓也在关注。在关注的同时,人们不能不想到我们党的活动经费问题。
是让老百姓的疑问一直憋下去,还是主动公开、改革、规范、完善,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案?明智的领导人不难做出自己的选择。 一、中国**党务活动费用收支管理现状 来源: 1、党费和捐款。
党章规定,按时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它不仅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以此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按规定,有固定工资收入者,按工资的0.5~3%比例交纳,无工资或无固定收入者每月只交0.20元。
除党费之外,不少**员平时或临终前自愿将个人积蓄捐献给党。对于执政的无产阶级政党来说,捐款一般是额外补充收入。
2、财政拨款、企业支出、村集体支出。在我国,**各级党务部门和民主党派的活动经费主要由国家财政拨款资助。
政府各部门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列入单位行政经费预算,按所在机关党员和干部工资总数不少于1%核算。在广大农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不分家,党支部的各种费用全部由村委会给予支付。
在国有和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除了党务人员的工资外,党务干部与企业同级行政管理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党组织的活动经费按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千分之五的比例在企业管理费中提取,由党组织掌握使用。 3、党务部门和各级党组织的盈利性收入。
改革开放以来,**、**下发了一系列文件,规定各级机关、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不得用行政经费、事业费、专项拨款、预算外资金、银行贷款、自有资金和以任何方式集资开办公司,也不得向公司投资入股。但是,很多党委部门、党组织仍然有大量预算外收入,如党校办学培训收入、宣传部门各种宣传材料回扣、办公场所租赁和楼堂馆所的经营收入等等。
在民营企业中,流动党员很多,党组织并不健全,党务活动经费没保障,有人建议通过财政拨款,组织党员义务劳动和争取企业支持三个渠道筹集活动经费。 分配: 中国**的活动经费只有很小一部分来自党员缴纳的党费,绝大部分来自国家财政拨款,二者的比例大约是10比1。
对于党费的使用,按1980年中共中央组织部规定:农村乡镇和城市厂矿等基层党委,一般不留用党费,省、地、市、县委和高等学校等单位可以留用党费60%,上交40%。 使用: 包括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党的机构的办公费用、党组织的活动费用(如召开会议)等。
我国党委各部门和党务工作人员的费用(包括工资、办公费用)一般由国家行政费支出,党费使用只限于党内特殊开支。中共中央组织部规定,党费使用范围为:教育训练党员费用的补充开支;党员日常政治理论学习和必要的业务学习资料,以及订阅党员读物的费用开支;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员活动费用的部分开支;对丧失工作和劳动能力,以及有特殊困难的党员给予适当救济和补助所需费用的开支。
管理: 1、中国**的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中共中央组织部规定:党费要专人管理、专立帐目、定期收缴、定期检查、定期向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报告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任何人不得借支或侵占、滥用,要及时存入银行,严禁个人保管数额较大的现金;县以上党委均应成立党费管理委员会,监督、审查党费使用事宜,日常工作由各级组织部门负责;动用党费要严格掌握,合理使用,一般不能个人批准。
同时,还具体规定了各级党组织动用党费的权限和审批办法。 二、世界其他政党的经费收入制度 收入:党费。
多数政党实行全员缴纳制,即全体党员按照党员个人收入的一定比例定期缴纳党费。例如德国基督教社会联盟规定,党员入党时要交纳3马克的入党费,平时则按照其月收入的比例缴纳:1000马克交纳4马克,2000马克交纳5马克,3000马克交纳7.5马克,4000马克交纳15马克,5000马克交纳30马克。
凡收入5000马克以上者,每1000马克增交10马克。低收入和无收入的党员每月交纳2马克。
有的政党实行特定义务制,即只有党的部分核心党员才有交纳党费的义务,如日本自民党,定期交纳党费的党员只占党员总数的2.5%。有的政党实行报偿制,如美国共和党和美国民主党均无规定党员必须缴纳党费,但是当选为议员和被任命为官员的党员,每月要向党组织缴纳一笔报偿金作为报答。
德国和印度,要求候选人为自己选举和其政党的金库倾其所有。许多社会民主党除党员义务缴纳党费外,受到任命或得到职位的党的领导人也要向党交钱作为报偿。
2、党办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收入。开办工商企业和举办以赢利为目的的各种活动,是许多政党的创收之路。
在当今世界上,从事党营事业约有28个政党,分别来自21个国家,如,法国、奥地利、希腊、意大利、日本、墨西哥、西班牙等国。 英国工党也从事党营事业,主要从事比较容易敛钱的赌博事业。
以色列的党营事业尤为突出。前苏共经费的41.6%是从它所办的企业和出版社利润中提取的。
德国社会民主党拥有30余家印刷厂和2。
为规范和加强党建经费的管理,使党建经费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序、合理支出,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发展,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村、社区党建经费每年每单位一万元,列入办事处年度财政预算,每月拨付一次。 二、村、社区党建经费属专项资金,村、社区应专项使用, 应当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做到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三、党建经费使用范围。党建经费必须用于党建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日常党务工作等组织活动的经费,其具体使用范围是: 1、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报刊、资料; 2、开展日常党务工作等活动经费开支; 3、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4、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奖励的经费。
四、实行报告制度。每月由各村(社区)党组织列出计划,由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办事处组织委员、主管组织的党工委副书记签署意见后,由办事处主任审批,财政所予以拨付。
五、党建经费支出情况由办事处组织部门和财政所监督使用。 就按照第三条办。
要始终把立足点放在扶持培育发展好社区生活服务类、社区公益慈善类、社区文体活动类、社区专业调处类等四类社区社会组织,使之更好发挥作用。
要切实在关键之处用力,通过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的优先原则,编制发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计划,建立全市统一、公开、透明的公共管理平台。取消项目管理费比例规定,根据项目特点合理确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价格和合同期限等,拓展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空间。
要牢牢把握党建引领这个根本,认真落实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理顺党建工作体系,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确保社会组织正确政治方向。
党务经费可以按一定比例计提拨交,企业党务活动经费按本企业年度标准工资总额的0.5—1%列入企业财务计划”。
因此,与计提拨交工会经费一样,企业可按工资总额的1%计提党务活动经费,并由企业党支部另立帐户专存专用。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培训党员;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拓展资料党费管理第二十二条 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
第二十三条 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
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第二十四条 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
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二十五条 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第二十六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
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
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七条 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留存党费。具体留存单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 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第二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 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中央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 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二十九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上海海洋大学党委官网-党务经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