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个人所得税应怎么计算?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综合所得的应纳税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60000-专项扣除("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等.即每月月薪 -"五/四/三险一金"-子女教育 1000元(夫妻共摊,二胎另计)-继续教育 400元/300元-首套房贷款利息 1000元(夫妻减一方)-租房房租 1200元/1000元/800元(夫妻同城减一方,不同城分别扣除,不与房贷扣除共享)-赡养老人 2000元(赡养人60岁以上,兄弟姐妹共摊).
此外,在大病医疗方面每年或可再扣除6万元得到的每月余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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