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芯原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9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间不足公司章程期限要求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一致认可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董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831人调整为830人,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不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董事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Wei-Jin Dai(戴伟进)、汪洋、石雯丽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9月11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按照公司拟定的方案以人民币112.5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830名激励对象授予411.8400万股限制性股票。董事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Wei-Jin Dai(戴伟进)、汪洋、石雯丽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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