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兴安盟检察分院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征集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创始人
2026-09-02 21:19:1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一、举报范围

(一)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等涉黑涉恶犯罪及相关犯罪。

(二)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破坏选举、侵吞集体资产、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垄断资源、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四)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

(五)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

(六)物业管理、生态林草、矿产资源、民间借贷、殡葬服务等领域涉黑涉恶犯罪及相关犯罪。

二、举报渠道

(一)举报电话:12309(电话接通后转兴安盟检察分院,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来信地址:乌兰浩特市新桥东街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第八检察部(邮编137400)。

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情况,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尽可能提供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及证据线索。本院鼓励实名举报,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

2026年9月2日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两大情报机构当街开枪内斗,“绝...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基辅街头一处民宅门口,两群身着制服的军人相互握手致意,共同行走,但很快爆发争吵。声...
既见君子,然后呢? 如何激活古典文脉的当代生命力,从千年人文积淀中寻找安顿现代人心灵、重塑精神品格的力量,是当代文学创作...
尼泊尔外长感谢中国紧急援助支持... 9月3日,中国驻尼泊尔大使张茂明会见尼泊尔外交部长希西尔。张茂明表示,此次严重泥石流灾害发生以来,中...
招商积余多地项目升级开学季服务... 观点网讯:近日,招商积余全国多个项目围绕开学季升级物业服务,服务对象覆盖社区小业主、学校学生及高校新...
4天2板金富科技:向特定对象发... (来源:财闻)9月3日,金富科技(003018.SZ)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富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