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谢洋 实习生 刘骐宁
8月28日,广西灵山县旧州镇张高村。
脚手架在泥地上投射出网格状影子,吴汝辉走到烈光楼前,工人们正忙着加固主体结构、清理楼里的废弃物与杂草。这座历经两百余年风雨的清代古宅,距离全面修缮又近了一步。
“今天过来,主要是和县文旅局、张高村委一道,核对修缮项目方案的落地细节,跟进工程进度。”作为灵山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像这样的“现场办公”,已成为吴汝辉推动烈光楼保护工作的常态。
一年多以前,这座古楼岌岌可危。烈光楼命运的转机,始于志愿者拍下的几张现场照片。
2025年2月,灵山县仁爱志愿者协会会长梁雄海途经张高村,眼前的景象让他忧心不已:这座两百多年的老楼墙体风化剥落,屋角长出野生树木,木梁被虫蛀得摇摇欲坠。作为灵山县检察院的志愿者,他举起手机拍下现场画面,通过“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提交了这条文物受损线索。
“他反映的情况,正属于我们公益诉讼的监督范围,可以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吴汝辉介绍。收到线索后,检察院办案团队迅速启动公益诉讼程序,赶赴现场实地勘验。核查结果令人揪心:日常管护缺位、修缮资金缺口巨大、多部门协同机制未落地——三个堵点像三根钉子,把烈光楼钉在了濒危的边缘。
2025年10月21日,灵山县检察院依法向灵山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主管部门全面履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烈光楼的修缮和保护。
一纸建议,激活保护机制。2025年12月20日,灵山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作出书面回复:张高村烈光楼古宅修缮保护及文化旅游开发项目已获批复,总投资400万元,其中2026年安排150万元,2027年安排250万元。至此,烈光楼的“重生”,有了实打实的资金保障。
要理解这场救援的意义,要先读懂烈光楼的身世。这座建于清代乾隆年间的古宅,占地约2750平方米,是当地极具代表性的防御性民居。青砖夯筑的高墙上,密布的射击孔依旧清晰,印刻着旧时先民抵御匪患的生存智慧。烈光楼由清代从四品朝议大夫张所受主持修建,翰林冯敏昌亲笔题写楼名,是旧州镇乃至灵山县不可多得的历史文化瑰宝。
两百多年的风雨侵蚀,加上长期缺少系统化、专业化管护,这座昔日气派的古宅日渐破败:墙体开裂、木构件虫腐、瓦面脱落,坍塌风险与日俱增。
得知古楼即将迎来修缮,张高村村民满心期盼。他们期待的,不只是砖瓦木石的修补,更是让全村人的乡愁记忆,能够在此得到安放和延续。
文物保护有时会遭遇“九龙治水”的现实困境:文旅、住建、属地乡镇权责交叉,容易出现“人人有责,却无人担责”的局面。烈光楼的保护实践,给出了一份来自基层的解题样本。
“检察机关并不直接动手修缮古建筑,核心是发挥公益诉讼的法律监督职能,推动文旅等主管部门扛起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吴汝辉道出公益诉讼的核心要义。
在这起案件中,灵山县检察院探索出一条清晰的协作路径:“志愿者巡查发现问题—通过‘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提交线索—检察院监督立案—制发检察建议—督促部门履职—推动项目落地”。检察院充当“催化剂”和“监督者”,通过法律手段将分散的力量拧成一股绳。
平陆运河作为世纪重大水利航运工程,沿线散落着大量珍贵的乡土历史遗存。“我们立足公益诉讼监督职责,重点破解管护、资金、协同三大堵点,推动行政机关把文物保护责任落到实处。”吴汝辉说。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紧盯烈光楼修缮全过程,同时开展平陆运河沿线历史遗存排查,守护更多散落在乡野间的文化记忆。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