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乘新街与康乐路交叉口东北侧
一处未完工彩钢板临时建筑
因无法确定建筑所有人
现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相关权利人请务必在15日内前来申报
逾期将依法处置
具体公告如下
关于乘新街与康乐路交叉口东北侧临时建筑的公告
乘新街与康乐路交叉口东北侧临时建筑所有人:
经本机关调查,位于乘新街与康乐路交叉口东北侧搭建的临时建筑(彩钢板框架结构未完工)影响城区市容环境。因上述临时建筑目前无法确定所有人,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并依法及时处理,本机关依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予以公告如下:
1.持相关规划审批手续的单位或个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至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地址:让胡路区西静路63号二楼201室,联系人:张文龙,电话:2751003)主张权利(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相关规划审批手续等材料),依法接受调查处理。
2.无相关规划审批手续的单位或个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来本机关接受调查处理并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筑。逾期未自行拆除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上述临时建筑先行登记保存并处罚款。
特此公告。
大庆市让胡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