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陈冈因涉及不按照规定监测、监控,未如实记载和保存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排放及操作记录的相关海事违法行为,被杨浦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违法事实、裁量依据及处置结果,清晰展现了海事部门对轻微海事违法行为依法适用免罚清单的执法导向。
本次不予处罚的处置结果不会对陈冈的相关海事从业资质造成负面影响,也体现了海事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的执法原则。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陈冈 |
| 违法案由 | 不按照规定监测、监控,未如实记载和保存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排放及操作记录(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42000685-1-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209*******2519 |
| 处罚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2.《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27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31 |
| 作出处罚机关 | 杨浦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主体为自然人陈冈,涉及的违法行为属于海事监管范畴内的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及沉积物相关操作记录管理类事项,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42000685-1-1,最终作出的处置结果为不予处罚,其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209*******2519,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及《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27项两项规则,处罚决定作出于2026年8月31日,执法主体为杨浦海事局,整个执法流程严格遵循了海事领域轻微违法免罚的相关规定,做到了执法有据、裁量合规。
天眼查数据显示,陈冈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6日,法定代表人陈冈,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亭湖区南洋镇盐中村一组5***(8)。
点评分析
本次海事部门对相关涉事主体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依据法定免罚条款认定其属于轻微海事违法范畴,既体现海事监管的合规温度,也不会对相关主体后续正常经营、海事作业资质维持造成实质性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