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新奥股份,证券代码:600803)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后续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据公告披露,本次注册资本调整源于年内两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操作:2026年1月19日公司完成130.2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应总股本从30.97087607亿股降至30.95785107亿股;2026年8月7日公司再度完成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总股本进一步调整为30.95185107亿股。两次操作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同步从原30.97087607亿元变更为30.95185107亿元。
结合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利润分配政策优化要求,同时匹配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新奥股份对《公司章程》多项核心条款进行修订完善,核心调整内容如下:
| 原章程条款内容 | 修订后条款内容 |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97,087,607 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95,185,107 元。 |
| 第十九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3,097,087,607 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3,095,185,107 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
| 第一百四十六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股利分配以现金分红为主。除公司出现可以不实施分红的情况外,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第一百四十六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股利分配以现金分红为主。除公司出现可以不实施分红的情况外,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同时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核心利润的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核心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汇兑损益、公允价值变动、其他减值损失、股票激励成本摊销、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后的金额,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本次修订完成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新奥股份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经办人员全权负责办理《公司章程》相关的工商备案登记手续,最终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修订后的完整《公司章程》将同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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