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建华
近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约谈20家儿童寝具生产企业,通报该协会此前发现的这些企业生产的部分产品存在边缘未倒圆、锐利尖端突出、孔及间隙不合规、绳带过长、警示标识缺失及有害物质超标等问题,并要求企业立即停售问题产品、对照国家标准全面自查、建立长效质量管控机制。
据了解,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在此前的相关工作中发现,20家儿童寝具生产企业的相关产品在警示标识、结构安全、有害物质限量以及特定产品结构安全方面存在不同程度问题。约谈会上,北京市消费者协会针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就整改工作提出3项明确要求。
立即停止销售问题产品。针对该协会发现的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各企业应予以充分重视,切实履行好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涉事企业要及时启动问题产品处置机制,对涉及不合格的产品逐一核实、分类处理,严格按照“该下架的立即下架、该封存的统一封存”的要求,在整改完成前全面暂停线上线下销售行为。
对照国家标准全面自查。各企业要对该协会曝光的不合格问题进行梳理,对同型号、同批次产品进行重点复核,同时对其他在售产品逐项对照国家标准进行核验,包括产品边缘是否经过倒圆处理、是否存有危险锐利尖端、孔及间隙是否符合防卡夹要求、绳带长度是否在规定范围内、警示标识是否完整规范,以及婴儿床、童床、双层床、折叠小床等特定品类产品是否符合专项标准要求。要将质量把关落实到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检验、售后跟踪的各个环节。
建立长效质量管控机制。各企业要将产品标准作为基本要求,持续加大品控投入,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与专业质检人员,严格落实出厂检验制度。要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到成品出厂检验层层把关,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档案,确保每个批次产品的质量都可追溯。同时要定期对质检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不断提升检测能力和水平,确保产品质量持续稳定达标。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要求,各相关企业须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报告或说明,内容包括问题成因分析、已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处置方案、整改进度时间节点及后续品控计划等,确保整改工作全程可查可溯。各平台企业及家具卖场应依据通报的相关信息,主动下架不合格产品并停止销售,待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销售。同时,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将持续关注各相关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对逾期未整改的企业,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公开批评、向相关行政部门移送线索、提起公益诉讼等进一步措施,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为帮助家长科学选购和安全使用儿童寝具,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4点消费提示,即按龄选购,严格选择床型;核查标识,规范警示标识;细查结构,逐项排除隐患;规范使用,定期检查养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