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潘启亮因涉及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其他)(2026版)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南京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依据相关海事及行政处罚领域的法律法规,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的处理,该处罚结果已通过官方渠道完成公示,相关违法记录将同步纳入对应行政相对人的信用监管范畴,对其后续船员从业相关资质核验、业务办理等环节产生合规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潘启亮 |
| 违法案由 | 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其他)(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12030354-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201*******2010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7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京海事局 |
本次南京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船员潘启亮,其违法事实对应案由为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其他)(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12030354-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4201*******2010,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8月27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南京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船员领域的违法处罚信息,进一步强化水上交通安全操作规则的落地执行,督促广大船员严格依规开展船舶操纵、管控相关作业,从人员端筑牢水上交通与船舶污染防治的安全防线。
天眼查数据显示,潘启亮成立日期2018年2月6日,法定代表人潘启亮,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天柱县凤城街道金山农贸市场。
点评分析
本次南京海事局对船员潘启亮的个人违规处罚,仅针对其未依规操纵管理船舶的个体行为,与任何涉事航运类企业主体无关联,不会对相关企业的正常运营、合规资质及市场信用造成直接影响。该处罚也体现海事监管端严格落实水上安全与防污染规则的监管导向,督促航运企业强化船员合规操作培训,规避同类个体违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