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骆俊福因涉及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杨浦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具体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清晰列明了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是海事监管部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强化航运领域合规警示的常规公开举措。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相关航运从业人员进一步强化法定文书与航行资料的合规携带意识,避免同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骆俊福 |
| 违法案由 | 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42000518-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209*******2816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6 |
| 作出处罚机关 | 杨浦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的被处罚人为骆俊福,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42000518-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其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209*******2816,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26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杨浦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骆俊福成立日期2014年5月13日,法定代表人骆俊福,所属行业为畜牧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通远乡青岭村东山沟社139号。
事件点评
本次杨浦海事局对船员骆俊福作出200元小额处罚,系针对船长未依规携带法定文书及航行资料的合规警示,未涉及相关航运企业主体责任,属于船员个人履职疏漏类的轻微违法处置。该事件警示相关航运企业需强化船员合规培训,完善出航前文书核验机制,规避同类履职疏漏引发的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