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广州裕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因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存在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的相关违规行为,被江门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72020146-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整。
该处罚决定将直接影响广州裕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内河航运作业合规信用记录,督促相关航运及涉海作业主体严格落实船舶航行设备的日常运维要求。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广州裕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R41K |
| 违法案由 |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072020146-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常见内河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行为47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4 |
| 作出处罚机关 | 江门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涉事主体广州裕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4*******R41K,其触发处罚的违法案由为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72020146-1-1,最终被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整。本次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十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常见内河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行为47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24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江门海事局,相关公示信息为内河航运领域的合规监管提供了明确的公开参照案例。
天眼查数据显示,广州裕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4年1月11日,法定代表人仲宛馨,所属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1人,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麒麟一街1号2315房。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仲宛馨 | 100% | 100 | 2029-01-01 | - |
综合点评
本次广州裕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因船舶AIS系统违规被江门海事局处以1680元罚款,属于单笔金额较低的常规海事类行政处罚,未触及重大违法认定标准。该事件警示公司需补齐船舶运维合规短板,及时排查设备故障、规范信息录入,避免后续因同类违规触发累计失信惩戒,保障日常航运作业顺畅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