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日照市江汇贸易有限公司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被烟台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是海事管理机构强化航运全流程合规监管的具体体现,也为相关航运及配套贸易企业敲响了合规经营的警钟。
本次处罚决定内容为对日照市江汇贸易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该处罚结果将直接影响企业的海事领域信用记录,督促其后续严格落实船舶进出港报告的法定要求。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日照市江汇贸易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868H |
| 违法案由 | 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5092020011-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19 |
| 作出处罚机关 | 烟台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日照市江汇贸易有限公司持有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9137*******868H,其触发处罚的违法情形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5092020011-1-1,最终被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本次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19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烟台海事局,整个处置流程符合海事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与裁量标准。
天眼查数据显示,日照市江汇贸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12月9日,法定代表人韩倩,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1人,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98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头街道岚山二村。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韩倩 | 100% | 100 | 2032-06-30 | - |
综合点评
日照市江汇贸易有限公司此次因船舶进出港未依规报告被烟台海事局处以4500元小额罚款,属于海事合规领域的轻微违法事项。该处罚警示公司需补全船舶进出港申报的流程漏洞,强化海事合规管理,避免后续因同类违规引发更严重的信用扣分或大额处罚,保障日常航运相关业务平稳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