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曾焕松因违反海上交通安全通信管理相关规定,被舟山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为,涉事人员作为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相关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是存在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内容的行为,违反了2026版相关海事管理规定要求。
本次处罚决定为对曾焕松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对涉事人员的海事作业相关从业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也为所有承担海上无线电通信值守职责的相关人员敲响合规操作的警钟。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曾焕松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505*******3033 |
| 违法案由 | 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船员和岸基无线电台(站)的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者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7032040129-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18 |
| 作出处罚机关 | 舟山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曾焕松,其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船员和岸基无线电台(站)的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者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7032040129-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505*******3033,本次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18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舟山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曾焕松成立日期2000年12月6日,法定代表人曾焕松,所属行业为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萧山市开发区建设一路。
综合点评
本次舟山海事局对涉事个人的处罚,是严格落实《海上交通安全法》相关要求的具象体现,通过对违规占用安全通信频道、未按要求值守的行为追责,能倒逼海事通信岗位人员严守操作规范,切实保障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链路全程畅通,从细节处筑牢海上航行的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