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创始人
2026-08-18 02:28:51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6-03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6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宁波欧尼克自动门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人民币3,525.0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东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门控板块的生产与销售业务均由全资子公司宁波欧尼克科技有限公司独立开展,欧尼克自动门历年来收入主要来源于房屋出租,与宁波欧尼克科技有限公司分属不同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5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2、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3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5日、2026年4月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8)。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037,8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3%,最高成交价为15.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8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589.52元(含交易费用)。截至本摘要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金额已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宋济隆

2026年0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6-036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26年8月7日以专人送达及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17日(星期一)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宋济隆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37)。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6-038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充分保障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综合考虑市场信息,基于审慎性原则以及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履行相应的招标程序并根据评估结果,公司拟变更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有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4、本次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5)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6)人员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7)业务情况: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40,109.58万元(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32,890.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8,700.69万元。审计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为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与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6年7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行政处罚3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吉正山,2013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6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7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大凯,2021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5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6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庆莲,2005年0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0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6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7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2026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立信中联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工作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立信中联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为充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综合考虑市场信息,基于审慎性原则以及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履行相应的招标程序并根据评估结果,公司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8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及公司拟变更审计机构的恰当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为公司2026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状况进行审计,并具备一定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请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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