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920218 证券简称:新天力)发布公告称,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拓展业务领域,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公告显示,本次变更主要围绕公司经营范围展开,并据此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经营范围及部分治理条款进行调整。
在经营范围变更方面,新天力在原有的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及纸制品的生产与销售、货物进出口等一般项目基础上,新增了多项业务内容。具体包括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模具制造以及模具销售。许可项目方面则基本保持不变,仍为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食品用纸包装及容器制品生产以及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
除经营范围外,《公司章程》的其他修订条款主要涉及公司治理细节: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 第一百三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 名,职工董事1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 第一百三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 名,职工董事1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召集人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设经理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经理若干名,协助经理工作,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设经理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经理若干1-5 名,协助经理工作,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上述修订中,审计委员会条款明确了成员和召集人的产生方式,而副经理条款则将原“若干名”的表述具体化为“1-5名”,使公司治理结构更为清晰和规范。
新天力表示,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旨在更好地契合其战略发展方向,通过拓展金属包装、生物基材料等新兴业务领域,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提升综合竞争力。市场人士认为,此举可能预示着新天力在包装材料领域的多元化布局提速,有望为公司带来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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