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记者周怿)“我在广州购物享受了‘即买即退’,从福州离境还符合条件吗”“境外旅客办理‘即买即退’后需要在多长时间内离境”……随着我国入境消费进入“深度体验”新阶段,境外旅客离境退税需求也更加细化。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力优化离境退税措施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也就是离境退税2.0版,聚焦离境退税新形势新需求,针对性推出了“即买即退”两项核心优化措施——推动异地互认和统一28天离境期限,进一步拓宽了政策适用场景、提升了办理便利度。
此前,全国推广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但各地退税代理机构的业务不互认,境外旅客在购物地办理退税手续后,需在承诺期限内从指定口岸离境。在此情况下,一些跨区域,尤其是跨省旅游的境外旅客就只能与此“失之交臂”,比如在广州购物,从福州离境,就不能享受“即买即退”服务。
而新措施会给入境旅客的消费体验带来哪些变化?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谢贞发介绍:“离境退税2.0版明确优化‘即买即退’服务,推动异地退税代理机构互认,就是要进一步打破属地办理限制。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办理退税并领取预付金后,不再局限于指定口岸,可自主选择已实现互认地区的任意具备‘即买即退’办理条件的口岸,完成海关验核。”
记者了解到,为给境外旅客提供更多退税选择,已有地区先行先试,推动离境口岸在更大区域内实现互认,比如华北的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3省市,华南的湖南省、福建省(含厦门市)、广东省(含深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5省区,西南的四川省、重庆市、云南省等省市,分别实行跨省市互认。也就是说,境外旅客在这些已实现口岸互认的区域内,可以灵活地安排行程路线,同时享受到离境退税“即买即退”。
“‘离境退税’异地互认,让境外旅客可以更加自由便捷地规划来华旅游路线,旅客在A城市购买商品后当场获得现金退税后,可以没有后顾之忧地到B城市再消费,进一步优化了在华消费体验,也释放了新的消费需求。”谢贞发说。
同时,离境退税2.0版政策将享受“即买即退”服务的离境期限统一延长至28天,即退税物品购买日距离境日不超过28天,均可享受“即买即退”。
谢贞发表示,相比此前各地标准不一,新举措时限统一且明显放宽,为旅客留出了更充足的行程安排与调整空间,进一步扩大了可享受退税红利的旅客人群。“这也更适配深度游览、多城串联、长周期商务出行的境外旅客,更好支持旅客从‘打卡游’转向‘深度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