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5.59%。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总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是否启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及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66元/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950,000.0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8.66元/股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约5,791,884.7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28,058.61万元(不含增值税,含印花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5,763,826.13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约6,660,667.1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29,627.82万元(不含增值税,含印花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6,631,039.38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将于2026年7月16日(T日)15:00同时截止。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于2026年7月16日(T日)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战略配售回拨后、超额配售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2026年7月16日(T日)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80%;本款所指的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应按照超额配售前、扣除战略配售股票数量后的网下、网上发行总量计算;
2、若网上发行(含超额配售选择权部分及战略配售回拨部分)未获足额申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6年7月17日(T+1日)在《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7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3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7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将于《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本次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数限售情况。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网下配售对象送达相应安排通知。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本公告“三、战略配售”。
(七)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2026年7月16日(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注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注3:如因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联席主承销商联系。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九)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三、战略配售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
1、参与跟投的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
2、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3、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4、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签署配售协议。关于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6年7月15日(T-1日)公告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的专项核查报告》和《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的法律意见书》。
(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取标准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投资”)系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符合《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具备战略配售资格。
中信建投基金-共赢66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建投基金-共赢67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建投基金-共赢68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建投基金-共赢69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上合称“建投共赢员工资管计划”)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具备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的选择标准和考虑因素具体如下:
(1)引入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能够增强发行人产业链协同能力,保障关键资源供给。 引入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产业链上下游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可围绕DRAM等存储芯片研发、制造、量产及产品迭代需求,在上游核心材料、半导体设备、关键工艺、封装测试等环节形成稳定协同。该等投资者能够结合自身技术积累、产能资源和供应链经验,为发行人提供更稳定的关键资源保障,推动设备、材料与发行人工艺路线深度适配,提升产品良率、交付效率和供应链安全性,降低关键环节波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2)引入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能够带来下游应用场景、客户资源和订单增长机会。 引入终端应用、云计算、通信设备、智能汽车等领域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可依托其在消费电子、服务器、数据中心、车载电子、AI算力等场景中的市场地位和客户需求,协助发行人推进存储产品验证导入、规格共创、联合测试和批量应用。该等投资者能够从真实应用场景出发,为发行人产品性能、功耗、可靠性、兼容性等指标优化提供反馈,推动发行人产品更快适配重点客户需求,提升市场渗透率、客户黏性和长期订单稳定性。
(3)引入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能够优化股东结构并支持发行人长期发展。 引入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等长期资金投资者,有助于增强资本市场对发行人长期价值、行业地位和成长空间的认可,优化发行人投资者结构,稳定长期资本基础。该等投资者资金实力较强、投资周期较长、市场声誉较好,投资方向与国家支持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相匹配,有助于支持发行人在先进存储芯片研发、产能建设、核心技术突破及全球竞争力提升等方面持续投入。
(三)获配结果
2026年7月14日(T-2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66元/股,本次发行总规模为5,791,884.73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本次发行总规模为6,660,667.19万元。
依据《实施细则》,本次发行规模50亿元以上,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中金财富、中信建投投资跟投比例为本次发行规模的2%,但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中金财富、中信建投投资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本次获配股数分别为115,473,441股,获配金额分别为999,999,999.06元。
截至2026年7月13日(T-3日),全部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足额按时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中金公司将在2026年7月22日(T+4日)之前,依据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缴款原路径退回。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注: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如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四)战略配售回拨
依据2026年7月9日(T-5日)公告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334,404.4304万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43.48%。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66,706.4720万股,约占初始发行数量的24.93%,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数量的21.67%。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为167,697.9584万股,其中167,697.9500万股回拨至网上发行、不足500股的部分即0.0084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五)限售期安排
中金财富、中信建投投资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持续看好发行人的发展前景,为全力支持公司发展,上述人员作为建投共赢66号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