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切实加强自然资源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
《通知》强调,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安全防范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上来,深刻认清当前汛期严峻形势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惯性思维、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面压实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紧盯关键环节,落实落细地质灾害防灾责任措施。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靠前指挥、下沉力量,推动防灾责任、应急预案、防范措施、管控手段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要协助同级党委和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防灾主体责任,严密防控重大基础设施、在建工程和人口密集区地质灾害风险。要强化与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加强防灾力量整合和应急力量预置,组织发动群众全力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要主动与灾区应急部门联系,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支撑。要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要部位,组织专业队伍加强巡查排查;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加强风险研判和预报预警,落实预警响应措施,及时果断转移、妥善安置受威胁群众。
《通知》要求,强化会商研判,扎实做好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工作。要深刻领会“以防为主”的思想内涵,密切关注台风发展趋势,做好风暴潮、海浪实况监测工作,多渠道、多形式滚动发布预报预警,特别要加强海水倒灌淹没风险预警。要紧盯高风险、高敏感区域,逐项细化防御预案,为加装防潮避浪设施、人员转移、船只回港等防御应对工作提供科学依据。要加强自然资源部系统相关单位联防联控,完善与部系统外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农业农村(渔业)、水利、气象、海事、交通、应急等部门的合作与信息共享,加强应急联动。国家海洋预报中心、海区局要密切配合做好支撑,根据地方防灾需要,成立并派出应急专家组,支持做好海洋灾害应急处置。要强化多灾种叠加和全过程应对,着力提升风暴潮、海浪、海水倒灌等海洋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
《通知》要求,聚焦重点部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一是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防汛工作。针对集中办公区、产权小区、出租房屋和在建工程等重点区域扎实开展隐患排查。要加强单位办公区、产权小区安全管理,配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强化配电室、机房、实验室、仓库等重点部位防护。二是加强野外作业安全防范。野外作业项目承担单位要强化外业作业安全管理,加强风险源辨识,做好野外车辆、无人机、防雷防汛等关键装备设施管理。要严格外业审批,避免在高温、暴雨、山洪、台风等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频发期开展野外作业。三是各船舶管理单位要密切关注台风动态,严格执行海事部门防台风要求。
《通知》还要求,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自然资源部系统各独立办公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联系畅通。要完善突发事件快速报送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通知》指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用防灾救灾、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实绩检验学习教育成效。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投身抢险救灾工作,让党旗在防汛救灾一线高高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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