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创始人
2026-06-22 03:38:50

证券代码:002490 证券简称:山东墨龙 公告编号:2026-027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高贵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并通过以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其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其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及方式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100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发行安排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期(含5年),本次债券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期限品种。具体期限结构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前市场情况确定。

(3)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必要的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有息负债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在发行前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债券设置票面利率调整机制,具体机制安排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5)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6)增信措施

本次债券具体增信措施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申报发行时市场情况和综合融资成本确定。

(7)登记上市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8)决议有效期

本次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及方式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100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发行安排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期限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为不超过3年(含本数),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周期不超过基础期限。如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如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在到期时全额兑付。公司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

(3)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必要的发行费用后,拟通过支付预付款或者清偿应付款项等形式支持产业链上下游或者与自身经营业务相关的中小微企业发展,具体用途在发行前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后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重置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5)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首次发行票面利率在首个周期内保持不变。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其中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250个工作日由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首个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

(6)票面利率调整机制

如果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次债券后续每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250个交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首个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7)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8)增信措施

本次债券具体增信措施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申报发行时市场情况和综合融资成本确定。

(9)续期选择权

本次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不超过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次债券。公司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

(10)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

本次债券附设公司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或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11)强制付息事件

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①向普通股股东分红;②减少注册资本。

(12)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

若公司选择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①向普通股股东分红;②减少注册资本。

(13)赎回选择权

除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或者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外,公司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次债券。公司如果进行赎回,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次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次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公司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将继续存续。

(14)登记上市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15)决议有效期

本次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含可续期公司债)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发行事宜需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就本次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审批、注册、备案、登记等手续;

(2)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募集资金用途、增信措施、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具体偿债保障措施、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登记上市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3)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登记上市的所有必要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各类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为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决定所存放的专项账户;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登记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含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7月7日(星期二)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0)。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490 证券简称:山东墨龙 编号:2026-028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含可续期公司债)相关事宜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改善债务结构,防范资金风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或“本次债券”)。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国资审批程序。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无异议函后方可实施,最终以深交所同意备案的方案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经过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一次或分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一)发行规模及方式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100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发行安排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期(含5年),本次债券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期限品种。具体期限结构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前市场情况确定。

(三)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必要的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有息负债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在发行前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四)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债券设置票面利率调整机制,具体机制安排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五)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六)增信措施

本次债券具体增信措施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申报发行时市场情况和综合融资成本确定。

(七)登记上市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八)决议有效期

本次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本次发行事宜需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就本次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审批、注册、备案、登记等手续;

(二)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募集资金用途、增信措施、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具体偿债保障措施、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登记上市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三)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登记上市的所有必要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各类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四)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五)为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决定所存放的专项账户;

(六)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七)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登记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不是对外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及上述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获得深交所无异议函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深交所备案同意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且最终以深交所同意备案的方案为准。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490 证券简称:山东墨龙 编号:2026-029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含可续期公司债)相关事宜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改善债务结构,防范资金风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国资审批程序。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无异议函后方可实施,最终以深交所同意备案的方案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经过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政策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一次或分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

(一)发行规模及方式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值100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发行安排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债券期限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为不超过3年(含本数),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周期不超过基础期限。如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如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在到期时全额兑付。公司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

(三)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必要的发行费用后,拟通过支付预付款或者清偿应付款项等形式支持产业链上下游或者与自身经营业务相关的中小微企业发展,具体用途在发行前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四)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后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重置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五)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本次债券首次发行票面利率在首个周期内保持不变。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其中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250个工作日由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首个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

(六)票面利率调整机制:如果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次债券后续每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250个交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首个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七)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八)增信措施

本次债券具体增信措施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申报发行时市场情况和综合融资成本确定。

(九)续期选择权

本次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不超过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次债券。公司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

(十)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

本次债券附设公司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或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十一)强制付息事件

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①向普通股股东分红;②减少注册资本。

(十二)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

若公司选择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①向普通股股东分红;②减少注册资本。

(十三)赎回选择权

除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或者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外,公司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次债券。公司如果进行赎回,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次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次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公司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将继续存续。

(十四)登记上市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十五)决议有效期

本次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本次发行事宜需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就本次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审批、注册、备案、登记等手续;

(二)制定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募集资金用途、增信措施、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具体偿债保障措施、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登记上市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三)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登记上市的所有必要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各类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四)为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五)为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决定所存放的专项账户;

(六)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七)办理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及登记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发行后将计入权益核算,不形成有息负债,可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不是对外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事项及上述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获得深交所无异议函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深交所备案同意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且最终以深交所同意备案的方案为准,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90 证券简称:山东墨龙 公告编号:2026-030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6月18日,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7月7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30日

7、出席对象:

(1)A股股东:截至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H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另行发布通知;

(3)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寿光市文圣街99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A股股东: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H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另行发布通知。

2、登记时间

(1)A股股东:拟出席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须于股东会召开前24小时办理登记手续。

(2)H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另行发布通知。

3、登记地点

(1)A股股东:山东省寿光市文圣街999号公司会议室。

(2)H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另行发布通知。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晓潼、肖芮

联系电话:0536-5100890

联系传真:0536-5100888

联系地址:山东省寿光市文圣街999号

邮编:262700

5、预计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1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90”,投票简称为“墨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7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7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490 证券简称:山东墨龙 公告编号:2026-031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

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寿光墨龙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墨龙控股”)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6月17日,上述质押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6月17日,上述质押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墨龙控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墨龙控股将采取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方式积极应对。

2、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控股股东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亦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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