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创始人
2026-06-22 02:58:02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6-048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5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2026年6月18日下午15:30在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湖南白银316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

会议由董事长李光梅主持,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内容: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6月18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授予23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85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6-049)。

(二)《关于审议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内容: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公告》刊登于2026年6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三)《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和矿业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2026年6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6-049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6月18日

●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38万股

●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85元/股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确定2026年6月18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27名激励对象授予238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6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7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等相关议案,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计划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5年7月1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湖南省矿产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对湖南白银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湘国资考核函〔2025〕50号),湖南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

4、公司于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4日在公司内部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人数为120人。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2025年7月17日,公司披露了《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审议〈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5年9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6年6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授予条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6年6月18日

2、授予数量:238万股

3、授予人数:27人

4、授予价格:5.85元/股

5、股票来源: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限售。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7人,包括: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②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未参与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③本次激励对象为公司股东或为公司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时,应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④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独立董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父母、配偶、子女。

⑤上述相关数值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8、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6、2027两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以达到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的条件。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具体条件如下:

注:①“扣非加权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计算以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②在计算“扣非加权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时,应剔除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持有资产因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变更以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对净资产的影响。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发行股份融资、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可转债转股等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不列入考核计算范围。

(2)解除限售考核的对标企业选取

根据行业分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分类“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及公司主营业务范围,选择16家A股上市公司作为对标企业,名单具体如下:

若年度考核过程中,公司或对标企业所属行业分类发生变化,对标企业因并购重组、业务转型等因素出现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结构重大变化以致与公司产品和业务不具有相关性,或出现其他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度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根据《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实施办法》,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分为五档。激励对象按考核得分解锁对应比例股票,其当期对应的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员工综合绩效管理办法(暂行)》要求评定考核等级,计算解除限售比例。考核结果达到称职(C级)及以上等级时,激励对象可全额解锁当期股票;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D级)或不称职(E级)时,将对个人解除限售比例进行扣减,激励对象个人可解锁比例如下:

个人业绩未达标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也不得递延至下一年解锁,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二、关于本次预留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计划预留权益数量400万股,鉴于公司股价已超出公司回购方案的上限8元/股,公司综合考虑股份回购对现金流的影响以及预留授予对股权激励成本影响,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预留授予数量调整为238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预留授予其他内容与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相符。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查的情况

1、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6月18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确定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确定的预留激励对象名单于2026年4月30日通过内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至 2026年5月9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4、公司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6、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考核激励体系及机制,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6年6月18日为预留授予日,以5.8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238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含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预计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总成本为 792.54万元,具体摊销情况如下:

限制性股票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预留授予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条件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授予登记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6-050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为进一步整合人力资源,提升组织效能,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新设立机电中心,具体方案如下:

1.机电中心职责:负责公司设备、电气仪表、信息化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负责仪表、弱电及信息化系统运维等工作,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全流程、专业化、精细化保障。

2.调整能源动力厂职责:保留生产运行保障职能,专注于辖区内的水制备、水处理、变电站运行、余热发电属地管理、生产性车辆运输(铲车、货车)等连续生产作业,负责辖区内设备的日常点检、操作、现场管理及属地安全环保管理;负责综合产业园内部的水、电、天然气、氧气成本核算、分配及划转。设备管理、仪表巡检维护维修、水电气等能源外联管理职能由机电中心统一承接。

本次组织机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图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6-051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和矿业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湖南白银”)全资子公司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和矿业”)因自身经营需要,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为支持子公司金和矿业业务发展,同意为该笔融资授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本次为金和矿业提供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通过决策程序后与相关各方签署本次担保有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09月08日

公司住所: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工卡镇恰嘎村

法人代表:刘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帮浦矿区东段铅矿、锌矿开采;矿产品加工、销售;工程机械设备、土畜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中药材(不含贵重药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湖南白银持有100%股权

3、基本财务情况:

金和矿业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金和矿业资产总额30,568.92万元,负债总额15,893.1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99%,净资产14,675.75万元,营业收入4,029.28万元,净利润盈利297.54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金和矿业资产总额29,382.12万元,负债总额14,909.5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0.74%,净资产14,472.59万元,净利润亏损241.38万元(未经审计)。

4、被担保方资信情况:金和矿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主要内容

本次拟担保事项具体如下:

(一)担保人: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

(三)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

(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五)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六)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及子公司将在通过决策程序后与相关各方签署本次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湖南白银对外担保风险可控,可以保障金和矿业正常的经营需要,有利于金和矿业的长期发展,同意湖南白银为金和矿业提供担保,并授权湖南白银、金和矿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协商后确定关于担保的具体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61,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48%;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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