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100家医养结合机构:亏本是因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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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48:46

(来源:诊锁界)

编辑:棂星

封面来源:小红书

全文1.1万字,深度阅读约需20分钟

在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家庭照料功能弱化、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尚不完善的背景下,如何满足老年人医养需求,已成为中国面临的重大挑战。近年来,医养结合作为整合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的关键策略,获得广泛的政策关注与大量的资源投入。然而,在实践层面,政策的大力倡导与机构的普遍困境形成鲜明对比,呈现出“政策热、实践冷”的局面,其中成本高昂被普遍认为是制约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为何在财政补贴与政策扶持不断加码的背景下,众多机构依然步履维艰这提示我们,问题的症结或许并非完全于财务报表之中,而是隐匿于那些来自制度互动、不易察觉却深刻影响机构行为的“隐性成本”之中。而这些隐性成本的内在机制尚待阐明,进而影响到对当前所面临困境的理解。

隐性成本是机构在与复杂制度环境的持续互动中所真实付出的一系列非生产性耗费。结合前期调研与田野观察,本文将聚焦于两类对机构运营产生核心制约的隐性成本:政策执行成本与道德成本。

政策执行成本是指机构为遵循、适应和应对复杂、多变,甚至相互冲突的公共政策与监管要求所付出的非直接生产性的管理、协调、沟通与时间成本。这在本质上是一种制度性交易成本。在医养结合领域,由于“医”和“养”分属不同监管体系,机构常须面对来自卫生健康、民政、医保、消防等多个部门的检查。当这些检查标准不一、要求各异时,机构为求合规,便不得不投入大量精力准备文书材料、应对重复检查,以及在不同部门间进行沟通协调。这些活动构成了一定的运营负担,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机构有限的管理资源。

道德成本是指机构在面对如医保支付规则的模糊地带等制度漏洞和维护声誉的压力下,为规避潜在惩罚、证明自身合规,以及在道德两难中做出选择所付出的预防成本、机会成本和声誉管理成本。组织为了获取和维持其运营的合法性,必须持续地向外部环境证明其行为的合规性与正当性,这一过程本身即伴随着成本。例如,面对“套保”行为的外部诱惑与内部风险,机构合规经营需要建立严格的内控与培训机制(预防成本),并可能因此失去部分寻求“灰色”收益的客户(机会成本)。这些为维护组织合法性和声誉而付出的代价,对机构的风险偏好与长期发展策略有着深远的影响。

基于此,本文旨在回答以下核心问题:在医养结合实践中,究竟是哪些隐性成本构成了制约机构发展的关键枷锁?这些成本是如何在政策互动与制度环境中产生的?它们又是如何影响机构的理性选择,使其偏离政策初衷,陷入“实践冷”的困境?

为回答上述问题,本研究立足对江苏省100家医养结合机构的田野观察与深度访谈,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深描,力图揭示隐性成本的生成过程与作用路径。本文旨在阐明隐性成本在医养结合实践中的作用机制,拓展了常规的“降成本”思路,从优化治理结构、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等层面提出更具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隐性成本的生成与机构的理性选择

医养结合机构作为“有限理性”的行动者,其行为选择是要对广义成本收益进行权衡后寻求“满意解”。要理解其决策逻辑,关键在于剖析那些深刻影响其权衡过程的隐性成本。本节将通过三个典型案例,深入揭示政策执行成本与道德成本的生成机制及其对机构行为的塑造作用。

(一)民办护理院的政策执行成本困局

对于资源有限的民办机构而言,“活下去”是其一切决策的首要前提。然而,在追求生存的过程中,它们不仅要应对与市场竞争相伴的显性成本压力,更要在一个复杂甚至矛盾的制度环境中,耗费大量精力去承担那些“看不见”的隐性成本。民办机构A便是一个为我们提供观察民办护理院如何在双重成本压力下艰难求生的典型样本。

1.机构背景与显性成本压力

民办机构A是一家典型的民办中小型机构,其前身因经营不善一度陷入困境,但在现任负责人看来,这更多的是由于前任负责人管理不当而非运营模式问题导致的。基于这种判断,怀着“为老人做实事”的理想,现任负责人接手了该机构。然而,他们很快发现现实远比预想的艰难,机构存在的问题并不是通过改善内部管理就能完全解决的。民办机构A从一开始就要直面极为沉重的显性成本压力。

首先是高昂的物质成本。机构租用的是一旧厂房,不仅硬件设施没有优势,而且房租高昂。为了改善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机构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改造,包括新建阳光房、更换全部老化电路、安装呼叫系统等。这些前期投入都需要在后续运营中进行成本分摊。

其次是结构性的人力成本。为扭转局面、树立口碑,机构负责人将核心资源投入到提高护理质量上,大幅提高了护理员的薪资待遇。然而,这一决策的代价是机构不得不极力压缩其他部门的成本。

我们给行政人员的工资很难招到那些既年轻又有经验的……像我们上个月刚走了一个护士,她觉得别的护理院给的工资更高,她就走了。(访谈对象:民办机构A负责人)

这种在有限预算下对显性成本的艰难权衡,构成了民办机构A运营的底色。然而,比财务报表上的数字更让机构负责人感到力不从心的,是那些源于外部制度环境的、无形的隐性成本。

2.多头监管下的政策执行成本

在访谈中,当被问及最大的困难时,民办机构A的负责人首先提到的并非资金,而是应对监管的精力耗损,这显示出政策执行成本对基层机构的真实压力。

日常的老人照顾、内部人员管理等都需要我们投入很大的精力。同时,上面的监管越来越严格,经常有检查,要写日常台账,这些占用了我们较多的精力,也是我们觉得力不从心的一点。(访谈对象:民办机构A的后勤负责人)

负责人提到的“检查”与“台账”,正是政策执行成本的具体体现。对于民办机构A这样行政人员配置不足的小型机构而言,应对这些非直接生产性的合规活动,几乎耗尽其有限的管理精力。这种困境并非孤例,在另一家民办机构的访谈中,负责人也表达了在应对多头监管时的巨大困惑。

我们刚送走一批(来检查的),马上又要来一批(来检查的)。接受检查时如果达到基本要求还好,没达到就比较麻烦了……他们会重复检查,但每次检查的问题都不一样。大家好像都很有道理、很专业,然后我们就不停地整改,从没合规过。(访谈对象:BD机构负责人)

“力不从心”到“从没合规过”,两家机构负责人都指向了同一个问题:制度环境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面对这种环境,机构为了规避因不合规可能导致的惩罚风险,其理性选择便是投入大量资源去满足每一个监管部门的要求,哪怕这些要求是重复的甚至相互矛盾的。这种为求合规而付出的额外管理、协调与时间成本,虽不直接计入财务成本,却通过挤占管理资源、引发运营混乱等方式,影响机构的生存与发展能力。

3.长护险中的道德成本权衡

除了行政流程带来的压力,制度规则中的模糊地带给机构带来另一种隐性成本——道德成本。在长期护理保险实践中,民办机构A时常面临一个普遍的困境:老年人家属倾向于将长护险补贴视为可以直接抵扣费用的“红包”。

家属会觉得他们申请到长护险,应该给他们减少一些费用……大部分家属都是蛮精明的……我们跟家属明确说不能抵扣……我们还是想让家属明白这个观念,国家给这个钱是给老人花的,不是给家属省钱的。(访谈对象:民办机构A负责人)

上述访谈材料展示出机构在道德两难中的抉择。一方面,顺应家属要求进行费用抵扣,甚至与家属“合谋”套取补贴,无疑是一条迎合市场、增加收入的捷径;但另一方面,这样做不仅违背了政策初衷,更将机构置于巨大的合规风险之下。民办机构A最终还是选择了遵守规则,但这一选择的代价就是必须付出额外的沟通成本去教育和说服家属,并可能因此流失那些只注重实惠的客户,这构成了真实的机会成本。

这种在模糊地带前的审慎选择是许多负责任机构的共同特征。正如AY连锁机构负责人所言:“开展医养结合虽然没有实质经济效益的提升,但核心价值在于使子女更加安心,从而促进更多老人入住养老机构。”这种对长期声誉的珍视正是机构愿意承担道德成本的深层动因。为维护组织的合法性与声誉、规避潜在的巨大风险而主动付出的预防成本、沟通成本与机会成本,共同构成了机构的道德成本。它迫使机构在短期经济利益与长期生存安全之间做出艰难的权衡,这种权衡本身就是对其理性决策能力的巨大考验。

(二)公办敬老院的复合理性选择

与在市场中挣扎求生的民办机构不同,公办机构的运营逻辑并非由单一的经济目标主导。它们通常拥有更稳定的资源支持,但同时也肩负着政策性任务和维护公共声誉的多重责任。这种多元目标的权衡,本文称为“复合理性”。公办机构B是一家具有公办背景、主要服务“五保户”等政策性对象的机构,为我们观察这类机构的理性选择提供了独特的窗口。在这里,隐性成本不仅体现为生存压力,更体现为一种在完成任务过程中的复杂权衡与代价。

1.机构背景与多元化目标

公办机构B的前身是公立敬老院,其核心任务是为“五保户”提供政策托底性照护服务。尽管机构每年能获得政策补贴,但负责人坦言项目是亏损的。该机构的首要目标并非盈利,而是在完成政府托底任务、保障老人基本权益和控制运营成本三者之间寻求平衡。

在这种复合理性驱动下,机构的成本结构呈现出与民办机构截然不同的特点。在人力成本上,公办机构B的护理员配比约为1:10,远低于市场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提供送餐、洗衣、打扫等家政服务,而非身体照护。这是一种在保证基本生活照料前提下的成本压缩策略。但在医疗保障上,机构不仅与当地某公办医院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以确保老人能及时就医,还体现出一种独特的、以便捷和安全为优先考量的决策逻辑。

2.政策实践中的行为选择

公办机构B面临的一个特殊情境是,其主要服务对象“五保户”享有医疗政策优待。在中国当前的医疗救助体系下,针对“五保户”等特困群体的保障,普遍体现出“保大病、保住院”的原则,即住院的救助水平和报销比例远高于门诊。同时,住院普遍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个人基本无需垫付;而门诊费用则可能需要先行支付,再凭票据事后报销。然而,这一政策在实践中却催生出一种看似“不经济”实则“理性”的行为选择。

“五保户”看病几乎“不要钱”……稍微不舒服(就想)住院。这种情况我们会直接让他去住院,更便捷。门诊我们天天派人接送、送饭不方便,他直接到医院里面去就很方便,很安全。(访谈对象:公办机构B负责人)

上述访谈材料揭示了机构在复合理性下的权衡过程。从纯粹的经济账来看,让“稍微不舒服”的老人去住院,似乎是对公共医疗资源的过度使用。但从机构管理角度看,这却是一个“满意解”:一是通过“一站式”结算最大化了老人的政策福利,二是避免了门诊陪护所需的“天天派人接送、送饭”等管理成本,三是将潜在的安全风险成功转移到了更专业的医疗机构。

综上,这种为降低自身管理复杂性和安全风险而选择的、看似增加了公共医疗系统总成本的策略,正是机构在特定政策环境和自身职责(保障“五保户”权益)约束下做出的理性选择。这种因应政策而产生的额外协调、决策乃至公共资源耗费,是公办机构所面临的一种独特的隐性成本。它并非源于资源匮乏,而是在多重目标下,对风险与便捷的优先考量。这种将风险外部化的倾向,在其他资源相对充裕的大型机构中也不鲜见,安全风险规避往往成为其决策准则。

3.医务室的象征性功能与资源约束

在医养结合浪潮之下,公办机构B也设立了内部医务室。然而,对于医务室的定位,机构负责人的看法却很现实,这进一步反映了机构在成本收益权衡下的理性决策。

说句不好听的话,医务室只是一个经营亮点而已,就是给入住老人提供一些便捷服务。(访谈对象:公办机构B负责人)

在很多机构中,“医”的象征意义大于其实际功能。公办机构B的负责人提到,内部医务室受制于医保药品目录,很多药是不能用医保的,且不具备处理急重症的能力。因此,将其定位为提供基础便捷服务和对外宣传的亮点,而非一个大而全的医疗中心,是机构在权衡了投入、产出、风险与收益后做出的务实选择。

这种对内部医疗功能的审慎定位,并非公办机构B独有的现象。许多以“养”为主的机构,在实践中都面临相似困境。正如CJ机构负责人所言:“一家养老院如果强调它医务室的配置多强,会经营不动的。医务人员的人力成本已经快让我喘不过气来。养老机构再怎么建设医务室也肯定不如社区医院。”

这印证了机构在理性选择下,会倾向于将有限资源投入生活照料等自身的核心优势领域,而对高成本、高风险的医疗服务采取一种更为审慎和有限介入的策略。这并非对医养结合政策的消极抵制,而是在现实资源约束下,机构为求得组织生存与稳定而不得不做出的理性调适。

(三)成熟机构的制度环境批判

如果说前两个案例展现更多的是机构如何被动适应制度环境,那么一个成熟的市场化机构,则会对其所处的制度环境进行更主动地审视与博弈。连锁机构C2016年开始布局,并计划在多个区扩张,其运营经验使其对制度环境中的梗阻与错位有着更为敏锐的感知和更深刻的批判。通过它的视角,我们得以看到隐性成本是如何具体影响行业的专业化与规模化发展的。

1.机构背景与市场化策略

连锁机构C从创立之初就定位清晰:做连锁品牌,嵌入城市核心区,服务于出院后需要接续治疗或长期卧床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其目标客群也更为精准,多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他们对医养结合的认可度和支付能力都相对较高。这种清晰的市场化策略,使其比其他机构更注重标准化和规模效应。然而,正是在追求规模化发展的过程中,他们遭遇了来自制度环境的巨大阻力。连锁扩张中的难点之一是找场地,而比场地更难的是应对不同区域间千差万别的监管环境。

2.协议合作中的形式主义成本

在医养结合的政策要求中,养老机构与医院签订合作协议被视为实现资源联动的重要举措,尤其是与三甲医院合作。然而,连锁机构C负责人却发现,这一政策要求在很大程度上已沦为一种形式主义。

我们有时候只是为了签协议而签协议,实际作用不大。据我了解,所有签协议的人都没有用过这个协议。真正绿色通道这一块,没有完全发挥作用。很多家属会自己选择一些医院。我们有时候很难与好的三甲医院签订协议,人家说你们量太小了,就不跟我们签。(访谈对象:连锁机构C负责人)

可以看出,政策要求与机构实际需求、家属真实选择以及医院合作意愿之间存在错位。机构为了满足主管部门的硬性规定,必须积极寻求签约,但签订的协议却因缺乏实际需求和执行机制而“都没有用过”。这种为了合规而必须完成,但对提升服务质量并无实际助益的活动,正是本文所说的政策执行成本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主义成本。

这种合作的象征性远大于实质性的体验在其他机构中也得到了印证。如CD机构负责人提到,他们与医院合作,具体落实下来只是“每年有23次医院给养老机构保留床位,数量有限”。这种有限的、象征性的合作,虽能作为机构的服务质量、口碑保证进行宣传,但远未达到政策设想的“无缝衔接”与“整合照料”目标。政策制定者对这种跨组织合作的复杂性估计不足或出于形式主义的需要,导致末端执行机构不得不为一种“纸面上的整合”付出真实的成本。

3.重复检查与标准不一的叠加成本

如果说形式主义成本只是无效的消耗,那么多头并进、标准不一的监管则给机构带来了更直接的压力。

我们那个厨房安装了燃气,从2016年到现在里面整改了差不多4次。第一次没有报警器,我们自己装了;第二次民政局说不行,报警器要联网,我们把之前的全废掉重新弄;现在又讲不行,要统一让燃气公司切掉装新的,又花1万多块钱。一直在不停地整改、不停地花钱,因为每次(检查的)标准都不一样。然后第三方特别多。北京专家和南京的专家一起来,南京专家说没问题,北京专家说有问题,又要整改。(访谈对象:连锁机构C负责人)

对于机构而言,最困难的不是整改本身,而是标准的多元与变化。民政、卫生健康、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及其聘请的第三方,都带着各自的标准前来检查,导致机构陷入“怎么改都不对”的持续整改循环。对于像连锁机构C这样的连锁品牌而言,这种困境被进一步放大。当他们试图跨区域经营时,发现不仅部门间的标准不一,同一项政策在不同行政区域的解读和执行也不完全相同。

我们这边每一个区的每一个窗口的每一个人对同一个政策的理解都不一样,你还没法跟他讲……同一个人办同一件事,但不同区跟你的解读不一样,你都不知道究竟应该怎么做。(访谈对象:连锁机构C负责人)

这种跨区域的政策不确定性极大地增加了连锁机构的管理成本和制度风险,直接影响其通过标准化、规模化来降本增效。从组织理论视角来看,这反映了医养结合领域中制度逻辑的冲突:强调安全的消防逻辑、强调专业的医疗逻辑、强调兜底的民政逻辑,在缺乏顶层协调的情况下,将各自的要求投射到机构身上。当制度环境本身是碎片化、不可预测时,组织的理性选择只能是疲于应对眼前的合规要求,而无暇进行长远的战略规划。这种由制度碎片化所催生的、影响行业健康发展的巨大成本,是当前医养结合领域最值得警惕的隐性成本。

(四)隐性成本对机构行为的塑造机制

通过对上述三个典型案例的深入剖析,可以看到,无论是挣扎求生的民办机构、稳健运行的公办机构,还是积极扩张的连锁机构,在其运营决策中,都深受各类隐性成本的制约。这些成本虽然可能不会在财务报表中直接体现出来,却真实地消耗着机构的资源,影响其行为选择,共同构成了当前医养结合领域“实践冷”困局的微观基础。

首先,类型机构面临的隐性成本结构各有侧重,并由此形成了差异化的理性选择逻辑。以机构A为代表的小型民办机构,其核心困境来自生存压力下的政策执行成本。在显性成本已然压力巨大的背景下,为应对多头、多变的监管所耗费的管理精力巨大。为此,其理性选择主要体现为,在合规底线要求之上将所有资源聚焦于保证核心服务质量以求生存。对于以机构B为代表的公办机构,其隐性成本则更多地体现为任务导向下的风险权衡成本,它们虽然无须为生存过度焦虑,但必须在完成政府托底任务、保障安全稳定和控制成本的多重目标下进行权衡。将“稍微不舒服”的老人送医院治疗,便是在这种复合理性之下,为转移管理风险和降低协调难度所做出的决策。而对于以机构C为代表的连锁机构,其面临的隐性成本则集中体现为规模化扩张中的制度摩擦成本。标准不一、跨区各异的监管环境,极大地影响连锁机构标准化运营和规模效应的实现,使其陷入制度性内耗之中。

其次,这些隐性成本生成的共性机制在于宏观治理风险被不成比例地转嫁至微观执行层面。无论是为了防范安全事故而层层加码的消防检查,还是为了规避医保滥用风险而设定的复杂稽查流程,这些制度设计在追求宏观确定性的同时,都将执行中的不确定性与合规成本几乎完全压在了基层机构身上。当机构需要独自面对来自不同部门的风险规避要求时,宏观层面的风险管控便异化为微观层面的成本“黑洞”。机构被迫将大量资源从核心的照护服务转移到应对这些外部性风险之中。

最终,正是这些由风险转嫁所催生的隐性成本,深刻塑造了机构在有限理性下的行为选择,使其普遍倾向于采取短期化、规避风险的生存策略,而非提升服务质量的创新发展。面对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制度环境,机构决策者作为行动者仅拥有有限理性,其最可靠的“满意解”不是将宝贵的资源投入服务质量提升与创新发展这种高风险、长周期的活动中,而是优先用于应对检查、规避风险、维持与监管部门的良好关系等能够确保短期生存的事务上。

这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政策热”与“实践冷”之间的悖论:政策的“热度”越高,自上而下的风险管控要求可能越严苛,机构为应对这些要求所付出的隐性成本也随之增加,反而进一步挤压其投入实践创新与服务改善的资源与动力,最终导致实践层面的“冷清”。为此,不直面并重构这种风险分担机制,任何外部的资金注入与政策扶持都可能事倍功半。

医养结合的优化路径

当前,医养结合机构面临成本高、收益低的普遍困境,其中在有限理性下的保守与规避风险行为,正是对一个充满不确定性制度环境的自然反应。因此,要激发机构的内生动力,仅靠自上而下的政策要求是远远不够的,关键在于为相关主体创造一个能够“自动自发”向好的制度环境。借用制度主义的话语来表达,即制度能够通过影响分配或激励方式来影响人或者组织的行为。换言之,政策可以通过影响资源分配和利益产生刺激,鼓励个人或组织去采纳社会认可的做法和采取社会认可的行动。为此,政策优化的核心须从单纯的末端补贴转向前端的制度设计,通过切实降低机构面临的隐性成本,重构一个能够引导、激励而非强迫机构提供高质量服务的良性生态。

(一)政府治理变革:从分散监管到协同治理

作为制度环境的核心塑造者,政府的首要任务是推动治理模式的变革,将部门间分散、独立的监管转化为跨部门的协同治理,从而降低机构因制度环境复杂性而承担的政策执行成本。

1.深化协同治理,建立“单一窗口”长效协调机制

近年来,为破解医养结合机构的审批与监管难题,从国家到地方已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201917号)中明确提出,养老机构申请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涉及同层级相关行政部门的,当地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实行“一个窗口办理”。江苏省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卫老健〔20206号)中明确提出,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医养结合服务监管,民政部门予以配合。2024年也有多省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中明确由民政部门牵头推进医养结合实施。这些政策都体现了向协同治理模式转变的意图,并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事前审批流程。

然而,本文的案例分析,特别是民办机构A和连锁机构C的案例表明,这种顶层的协同意图,在传导至基层执行层面时仍存在一定的梗阻。机构在日常运营中,依然面临着来自不同部门的“重复检查”与“标准不一”的困境。这种准入协同、监管分散的现象,使得改革成效在事中、事后环节大打折扣。究其原因,在于现有规定多为“牵头–配合”式的原则性协调,缺乏一个常态化、具有约束力的实体化协调平台。

为此,在现有探索基础上,应将“单一窗口”理念从事前审批延伸至事中、事后监管的全过程,建立常态化的医养结合服务支持中心。该中心可由卫生健康或民政部门牵头,但需赋予其实质性的跨部门协调职能,负责整合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日常检查要求,定期向机构发布统一的自查清单,并大力推行综合监管、联合执法,对同一场所的多个监管事项进行合并检查。这一机制的核心是将机构原来需要付出的高昂外部协调成本内部化为政府部门之间的协同责任,从而破除行政壁垒,让医养结合机构能够将更多精力聚焦于照护服务。

2.统一并稳定监管标准,为规模化发展提供制度基础

连锁机构C的案例揭示的“跨区解读不一”问题是制约行业规模化、连锁化发展的制度障碍。当机构面对一个不可预期、碎片化的制度环境时,其连锁化扩张的内在动力便会受到极大抑制。政府对连锁化的鼓励不能只停留在财政补贴等末端支持上,更重要的是要提供一个可预期的、统一的制度环境。

在省级层面,应基于现有各类规范,尽快研究出台一部覆盖设置审批、设施安全、人员配置、服务规范等全流程、具有强约束力的“医养结合机构标准化管理指南”。通过制定清晰、统一、稳定的规则,最大限度地压缩市、县(市、区)在执行中的“自由裁量”空间,确保政策在不同区域间的一致性。这不仅能从根本上降低机构因标准模糊而付出的持续整改成本,更能为行业的品牌化、连锁化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从而使其能够真正通过规模效应来降低管理成本。

(二)市场模式创新:从单打独斗到协同共生

在政府优化治理环境、为医养结合机构发展减负的基础上,还应通过精准的政策工具,引导和支持机构自身进行模式创新,从单打独斗走向协同共生,以应对高昂的成本和多变的风险。

1.鼓励连锁化与规模化经营,降低管理成本

前文案例分析表明,医养结合机构特别是民办小型机构面临高昂的固定资产投入、人力成本和政策执行成本。在此背景下,连锁化与规模化经营是机构从内部摊薄成本的有效市场策略。大型或连锁机构不仅可以通过集中采购、统一招聘等方式来降低物资与人力成本,更重要的是,它们有更强的能力建立专业的行政团队来应对复杂的审批与监管流程,从而有效降低政策执行成本。正如ED机构负责人在访谈时所言:“为什么很多养老机构要开连锁?就像我现在开了两家。因为连锁机构是集团化管理,可以把成本压低。开小型养老院,成本很大,没办法正常运转。”

然而,连锁机构C的案例也揭示,碎片化的制度环境反过来又阻碍连锁化的发展。因此,政府鼓励必须与统一监管标准相配套。在此基础上,还应在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时简化审批流程,或对达到一定规模的连锁机构给予专项奖励,引导市场通过规模效应实现降本增效。

2.支持“医养相邻”与“联合体”模式,实现资源共享与风险共担

无论是“养老机构办医疗”还是“医疗机构办养老”,都意味着机构需要承担额外的、跨领域的建设运营成本。公办机构B和连锁机构C的案例反映出,单个机构自建医疗能力有限,而松散的协议合作又流于形式。因此,一种更具现实可行性的理性选择是推动养老机构与邻近的医疗机构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正如AA机构负责人所说:“如果真是养老机构,还是要以养为主,因为老人真的遇到大一点或严重一点的疾病,还是要到综合性医院去治疗。”

为此,政府在进行区域卫生规划和养老设施布局时,应有意识地引导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在物理空间上“邻近建设”。更进一步,应通过医保打包支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分成等经济杠杆,激励双方从松散的“协议合作”走向权责清晰的“医养联合体”。通过这种紧密合作将单个机构难以承担的医疗风险和高昂的医疗人力成本,在一个更大的组织框架内进行有效分担,从而降低机构的运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3.盘活存量资源并支持人才共享,降低基础运营成本

在为医养结合机构的制度环境“减负”的同时,也应通过精准扶持为其赋能。针对民办机构面临的高昂租金和改造投入,政府应切实落实相关政策,鼓励将城镇闲置的厂房、校舍等存量资源改建为医养结合机构,并在租金、税费上给予实质性优惠。对于消防改造等前期投入很大的项目,可设立专项补贴或提供低息贷款,帮助医养结合机构特别是中小型民办机构渡过初创期的生存难关。同时,为破解专业人才招聘难、成本高问题,应大力推动医师多点执业政策落地,鼓励成立区域性医护共享中心,以巡诊、坐诊等灵活方式服务于周边的多个中小型养老机构,通过人才共享有效分摊人力成本。

(三)优化激励机制:从风险防范到信任激励

民办机构A的困境表明,在当前以严苛风险防范为主导的监管模式下,合规经营机构为了“自证清白”,不得不付出高昂的预防成本和机会成本。这种模式在惩戒少数违规者的同时,也在无形中加重了多数诚信经营者的负担,使其陷入道德成本骤增的困局。为此,政策优化的关键在于变单纯的风险防范为基于信任的正向激励,引导机构从“被动合规”走向“主动自律”。

具体的路径是建议医保部门在加强对违规行为稽查的同时,建立一套对诚信合规机构的正向激励机制。例如,可以基于机构的日常监管记录、服务质量评估以及患者满意度等综合信息,对长期保持良好记录的机构,在医保费用审核、日常检查等环节,适当简化流程、降低抽查频率。同时,在一些需要缴纳保证金或先行垫付资金的政策项目中,可以对这些信誉良好的机构给予减免或优先返还的资格。

这一机制的重点是将机构为维护声誉、坚持合规所付出的努力,从一种纯粹的、不被看见的“成本”,转化为一种可以获得实际回报的“无形资产”。当诚信经营不再仅仅意味着规避了惩罚,而是更能带来实实在在的运营便利和成本节约时,机构“自动自发”地选择合规的内在动力才会被真正激发。这不仅能从根本上化解其道德成本骤增的困局,更能让宝贵的监管资源得以集中用于少数高风险领域,实现监管效率与行业活力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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