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富勒(Fuller)提起诉讼,指控其以人工智能为幌子进行现金流欺诈。富勒向约150名投资者募集约1230万美元,承诺30至45天内实现超40% - 50%回报,部分情况21天利润超100%,还称资金受FDIC保险等保障,但SEC称这些是虚假承诺。
诉讼在德克萨斯南区提起,SEC寻求禁令、吐出非法所得和罚款。富勒至少将620万美元用于个人开支,约550万美元用于类似庞氏骗局的支付。
富勒通过Privvy Investments LLC等假名发售权益,未提交注册声明。其运作机制是兜售确定性、争取时间,用伪造账户余额和对账单减缓投资者撤资。
建议投资者在人工智能 - 加密货币投资中,先关注资金流向和提款机制,可从资产托管、提款资金来源、资金控制权、证据来源等方面审查。只有运营者能展示真实订单流等时,评估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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