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发布公告称,为适应《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调整需要,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此次修订的核心内容包括调整董事会中职工代表董事的设置表述以及减少董事会成员数量。
根据公告披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本次修订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首先,关于董事会中职工代表董事的设置,原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有至少1名公司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修订后调整为“董事会可以有至少1名公司职工代表担任董事”。这一表述的变化意味着职工代表董事的设置由强制性要求转为非强制性,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决定是否在董事会中设置职工代表董事,但其产生方式(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及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规定保持不变。
其次,公司对董事会规模进行了调整。原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修订后变更为“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这意味着董事会成员数量将减少2名,而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设置及选举产生方式(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未发生变化。
此外,公告明确,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
| 董事会应当有至少 1 名公司职工代表担任董事 | 董事会可以有至少 1 名公司职工代表担任董事 |
| 第一百零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 第一百零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盛新锂能此次调整公司章程,特别是优化董事会结构,可能旨在提升决策效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以适应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后续股东会对该议案的审议结果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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