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衢州日报)
转自:衢州日报
记者 毛慧娟 通讯员 刘玲岑 王元欣
5月13日,14岁的婷婷在视频电话里,将崭新的户口页举到镜头前,语气里满是欢喜:“法官阿姨,谢谢你帮我找到妈妈,我现在户口已经落到妈妈户口本上了。”视频另一端,龙游县人民法院民庭法官何丹凑近屏幕,端详着户口页,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时间回溯到2011年,贵州男子朱建国与甘肃女子王秀英在广东汕头打工时相识相恋,随后婷婷出生。因当时王秀英未婚先孕心生惶恐,在出生证明上填写了虚假身份信息。婷婷5岁时,父母因矛盾分手,她跟随父亲朱建国来到龙游生活,此后与母亲王秀英彻底失去联系。
今年3月,学校老师在常态化家访和未成年人保护排查中,察觉到婷婷身上的异常,经耐心沟通,得知朱建国长期对婷婷实施伤害。学校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朱建国被迅速立案侦查,随后被刑事拘留并依法逮捕。
父亲被羁押,母亲身份不明,14岁的婷婷成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何丹接到监护缺失通报后,第一时间联系民政部门,为婷婷落实了临时救助和临时监护。考虑到婷婷长期遭受伤害,内心充满抵触,何丹没有急于上门,而是先写了一封信,试图打开女孩的心扉。
次日,何丹带着信件来到婷婷家中。空荡荡的屋子里,婷婷独自缩在角落,神情落寞。何丹说明来意后,将信递到婷婷手中。婷婷低头默默读信,当看到“我们会用尽一切办法,彻底斩断你与伤害者的关联,为你确认能真正守护你、爱护你的人”这句话时,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沉默许久后,她抬头对何丹说:“法官阿姨,我想找我妈妈。”
寻找生母的过程异常艰难。婷婷对母亲只有幼年时的模糊记忆,唯一的线索,是那张填写着虚假信息的出生证明。何丹与公安民警携手,从广东汕头当年的助产记录入手,顺着行踪轨迹逐步追索,通过大数据比对,将筛查范围从广东扩大到贵州、甘肃两省。
功夫不负有心人,公安机关最终发现,甘肃省岷县一名叫王秀英的妇女,其姓名和身份信息与虚假出生证明上的记录高度吻合。经线上询问和亲子鉴定,确认王秀英正是婷婷的亲生母亲。此时,王秀英已在岷县重组家庭,9年未见,她是否愿意接纳婷婷,何丹心中没有把握。
何丹随即委托甘肃省岷县人民法院,对王秀英的家庭状况进行背景调查,反馈显示,王秀英家庭关系稳定,无暴力倾向,具备基本抚养条件。何丹再次询问婷婷的意愿,女孩毫不犹豫地表示,想跟妈妈一起生活。
何丹拨通了王秀英的电话,详细说明婷婷的现状。电话那头沉默良久,随后传来压抑的哭声:“当年我年纪小,不懂事,这些年我每天都在后悔……我愿意接她回来。”
4月30日,龙游法院依法当庭宣判,确认婷婷与王秀英的母女亲子关系。王秀英从甘肃赶赴龙游,在法庭上见到了女儿。宣判后,她将女儿紧紧搂在怀里,泪水浸湿了衣襟。
案件宣判后,何丹还经常联系王秀英,了解婷婷在新家的适应情况。得知婷婷因户口仍在贵州未迁移,无法在当地就学、享受医保待遇。因户口迁移牵涉贵州、甘肃两省,且当年出生证明存在造假,材料缺失,办理难度极大,何丹发函两地公安机关沟通协调,联合龙游公安民警,逐一补全缺失材料,全程跟进户口迁移事宜。
5月13日,婷婷的户口正式迁入甘肃省岷县,落在了母亲王秀英的户口本上,困扰女孩的就学、医保问题终于得到解决,这才有了开头视频里的暖心一幕。
法官说法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家庭监护的护航,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法定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依法撤销其监护资格,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指定监护人。同时,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民政、法院、公安等部门会联动发力,落实临时监护、寻亲助养、户口办理等帮扶措施,为困境未成年人筑牢权益保护网。此外,出生证明是重要的法律文件,切勿填写虚假信息,否则会给后续户口办理、亲子关系确认等带来诸多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