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西海新闻记者 徐变银)5月20日,记者从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口腔医疗服务秩序,提升口腔防治与医疗质量安全水平,保障群众口腔健康权益,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口腔诊疗服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机构和人员准入、质量安全、价格收费、广告宣传、自查自纠及协同监管等方面,全面强化口腔医疗服务管理。
《通知》明确,要严格机构与人员准入管理。全面核查口腔医疗机构执业资质,规范机构命名,严禁无资质、超范围开展种植、正畸等限制类技术。医务人员须持证上岗并在显著位置公示资质,接受社会监督。要将医疗质量安全贯穿诊疗全流程,严格落实一人一用一消毒和灭菌,严防交叉感染。规范病历书写与知情同意,对有创操作、高风险治疗须充分告知病情、方案、风险及费用构成,保障患者知情权与选择权。各口腔医疗机构须实行明码标价,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高值耗材价格,严禁加价、重复收费及价格欺诈。发布医疗广告须取得审查证明,严禁虚假夸大、低价引流、过度诊疗及以科普名义变相发布违法广告。
《通知》要求,各市(州)于2026年6月底前完成口腔质控中心组建,各口腔医疗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通过官网、公众号等渠道公示机构资质、人员资格、收费标准等信息,并及时动态更新;加强卫生健康、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执法,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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