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063,证券简称:天龙集团)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20日下午14:30在广东省肇庆市金渡工业园天龙大厦1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设置网络投票环节。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冯毅先生主持,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共有419名股东参与投票,代表股份180,084,3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413%。其中中小股东413人,代表股份5,068,7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2%。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6项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议案名称 | 总表决同意率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率 | 表决结果 |
|---|---|---|---|
|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99.2063% | 71.7999% | 通过 |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99.2093% | 71.9064% | 通过 |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99.1797% | 70.8549% | 通过 |
| 《关于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的议案》 | 82.4088% | 68.8662% | 通过 |
| 《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99.1472% | 69.7007% | 通过 |
| 《关于修订〈董事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 82.5481% | 69.1128% | 通过 |
此外,《关于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的议案》及《关于修订〈董事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涉及利益相关股东回避表决,冯毅先生、陈东阳先生回避股份数为171,113,433股。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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