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发布公告称,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共计26.40万股,此举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
回购注销原因及具体情况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主要基于两方面原因:一是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二是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中,有4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4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8%。
注册资本变动及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动。具体来看,公司当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90,421,031元(约32.9042亿元),回购注销后注册资本将减少至人民币3,290,157,031元(约32.9016亿元),减少金额为26.40万元。
公告指出,本次回购注销事宜需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申请办理后最终完成,最终股本结构变动以实际情况为准。
债权人申报相关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债权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债权。具体安排如下:
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6年5月20日)起45日内,工作日10:00-13:30、15:00-18: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报方式及联系方式
债权人可通过现场、邮箱、邮寄等方式申报,具体联系方式为: - 申报地点及材料送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661号 - 联系人:郑毅、马智 - 联系电话:0991-6168159、6162358 - 电子邮箱:xyz300159@163.com
申报所需材料
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是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旨在维护激励计划的严肃性。公司表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后续手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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