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416,证券简称:湘电股份)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关联公司涉及一起金额为4073.212828万元的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诉讼。目前,该案已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
公告显示,此次诉讼的原告为湘电(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贸”),其管理人代表上海国贸提起诉讼。上海国贸此前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4日裁定受理其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诉讼的被告包括四名主体:上海国贸法定代表人杨奇、湘电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湘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湘电股份的股东湘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集团”),以及湘电股份本身。
原告起诉的主要事实与理由为:上海国贸管理人在接管过程中,向杨奇、国贸公司、湘电集团发送《移交通知》,要求移交上海国贸公章证照及全部资产。但杨奇仅出具资产情况说明,未移交财务资料及财产;湘电集团移交的《审计报告》虽载明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海国贸账面资产共计4073.212828万元,但移交材料不完整,导致管理人无法充分开展资产调查。管理人后续发送《关于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的催告函》后,四被告仍怠于履行移交义务。原告认为,四被告的行为构成对债务人财产的严重侵害,损害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湘电股份作为国贸公司100%持股股东,应对国贸公司本案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原告诉讼请求包括:判令杨奇、国贸公司、湘电集团共同赔偿原告损失4073.212828万元;判令湘电股份与国贸公司就上述赔偿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要求四名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湘电股份于2026年5月19日收到法院邮寄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案件开庭时间定于2026年6月9日。
关于此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湘电股份表示,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无法确定。公司正在积极应对,并与破产管理人协调,妥善处理该争议,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为本次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序号 | 案号 | 受理机构 | 起诉方 | 被起诉方 | 案由 | 诉讼金额(万元) | 目前进展情况 |
|---|---|---|---|---|---|---|---|
| 1 | (2026)沪0115民初56317号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湘电(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杨奇、湘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湘电集团有限公司、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 | 4073.212828 | 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
| 合计 | 4073.212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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