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61)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办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额的50%。基本年薪标准为80万元,董事长岗位系数1,总经理0.9,其他董事高管0.5-0.7。绩效年薪=2×标准年薪×绩效得分/100,绩效得分依据年初方案确定。薪酬考核体系由公司经营结果和个人工作成效组成,权重8:2。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需追回超额发放的绩效薪酬,董事高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应减少或停止支付未付绩效薪酬并追回已付部分。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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