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凯元热电关停补偿争议被法院裁定中止诉讼引发质疑,法学专家:法律适用错误 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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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59:56

  核心导读

   一起因热电企业政策性关停补偿引发的行政争议,在历经数年协商、评估、诉讼后,却以一纸“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中止诉讼裁定陷入停滞。

  山东德州凯元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 “凯元热电”)诉德州天衢新区管理委员会(下称 “天衢新区管委会”)关停决定及补偿争议一案,在当地法院开庭审理、双方充分举证质证后,一审法院以 “化解行政争议、妥善处理行政纠纷” 为由,裁定中止诉讼,且未明确具体期限,仅口头告知 “不超过18个月”。此举引发企业强烈质疑,更受到法学界高度关注。

  近日,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多位法学专家明确指出:案涉中止诉讼裁定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属于对行政诉讼司法解释兜底条款的滥用,构成法律适用错误与程序违法,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本案暴露出的行政诉讼中止程序被随意适用、法定审限被架空、企业维权陷入 “久拖不决” 等问题,已超越个案范畴,直指当前行政审判程序运行中的制度短板与实践乱象。

    一、案情回溯:从“免关热源” 到强制关停,补偿差额近3亿元

  本案源于山东省燃煤机组优化调整政策,时间线清晰、争议焦点集中,核心矛盾围绕关停合法性、补偿公平性、诉讼程序正当性三层展开。

  1、政策突变:本属 “不可替代民生热源”,却被列入关停名单

  2019年6月,山东省政府发文要求关停“非所在地区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热源”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同年7月,山东省能源局公示名单明确将凯元热电列为“所在地区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热源”,按政策不属于立即关停范围。

  然而仅三个月后,在山东省能源局鲁能源电力字〔2019〕240号文件下达的第一批关停计划中,凯元热电两台机组被突然列入,拟关停时间定为2021年12月。这一政策突变,为后续争议埋下伏笔。

  2、强制关停:替代方案未落实、补偿未达成,企业被迫停产

  2021年5月11日,原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现天衢新区管委会)向凯元热电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德州凯元热电关停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关停。

  2021年12月,在供热替代方案未完全落地、资产处置未达成一致、人员安置未妥善解决、补偿标准未确定的情况下,凯元热电被强制关停。作为区域重要民生热源企业,其突然关停不仅影响企业生存,更对当地供热保障构成挑战。

  3、补偿悬殊:评估4.5亿元,官方仅补1.73亿元,管网资产被排除

  关停前后,双方成立工作专班,就资产核资、职工安置、补偿标准等多轮协商,并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报告,凯元热电相关资产估值约4.50亿元。

  2023年7月,天衢新区管委会单方作出《补偿决定》,核定补偿金额约1.73亿元,与评估值相差近2.8亿元。争议核心在于:管委会将高温水管网、蒸汽管网、换热站等关键资产排除在补偿范围之外。

  凯元热电主张,关停后其供热管网、换热站等设施被无偿移交至管委会下属国有供热企业恒益热力持续使用;管委会则辩称,相关资产因融资租赁纠纷被法院查封,所有权归属华夏金融租赁公司,己方系 “经协商并获法院许可租赁使用”,并非无偿侵占。双方各执一词,矛盾彻底激化。

   4、诉讼僵局:开庭后突遭中止,法定6个月审限被突破

  2025年,凯元热电在沟通无果后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案涉关停通知违法、撤销补偿决定、依法给予公平补偿。

  2026年2月6日,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双方完成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全部程序。2026年3月13日,法院作出(2025)鲁1402行初196号行政裁定,以 “为了化解行政争议,妥善处理行政纠纷” 为由,裁定中止诉讼。裁定书未载明中止期限,主审法官仅口头告知原告代理人 “不会超过18个月”。

  至此,一起事实基本清晰、法律争议明确的行政案件,在庭审结束后陷入无限期停滞,企业维权之路被骤然阻断。

        二、争议焦点:四大核心分歧,贯穿行政行为与司法程序全链条

  本案争议层层递进,从行政职权合法性延伸至司法程序正当性,形成四大核心对峙点。

  1、管委会是否有权作出关停决定?是否超越职权?

  凯元热电认为,开发区管委会不具备能源行业监管、燃煤机组关停的法定职权,案涉关停决定属于超越职权、重大且明显违法的无效行政行为;关停范围远超 “燃煤机组”,牵连处置供热管网等资产,严重违法。

  天衢新区管委会表示,依据《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负有区域环境保护、产业布局职责,下发通知系执行省、市文件的内部行为,关停经多方统筹与协商,程序合法。

  2、《关停通知》是否具有可诉性?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管委会:通知仅为转发上级文件,未创设新权利义务,对企业权益不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受案范围。

  凯元热电:该通知是后续关停、补偿、资产处置的直接依据,直接导致企业停产、资产被占用、巨额损失发生,对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实质影响,完全具有可诉性。

  3、补偿是否公平合理?资产认定与移交是否合法?

  双方根本分歧在于补偿范围与金额。4.5亿元评估值与1.73亿元补偿决定差距巨大,供热管网等资产是否应予补偿、是否被 “无偿占用”,成为实体争议核心。凯元热电认为,管委会刻意排除核心资产补偿,于法无据、显失公平。

  4、中止诉讼裁定是否合法?是否构成程序滥用?

  这是本案最受法学界关注的焦点。凯元热电认为,法院以“化解争议”为由滥用兜底条款,实质冻结司法救济、突破6个月法定审限,使起诉权沦为“纸面权利”;法院则以“实质性化解纠纷”为正当化理由。

   三、法学专家:中止裁定违法,构成对法律兜底条款的滥用

  日前,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等法学专家团队对该案进行专项法律论证,得出明确结论。

  法学专家一致认为:法院裁定缺乏法定依据,不符合中止诉讼情形。“化解行政争议” 是行政诉讼的立法目的,而非导致诉讼无法继续的客观障碍,根本不属于前六项明确情形,也不符合第七项兜底条款的适用条件。

  最高法司法解释明确,兜底条款必须遵循同类解释规则,即拟适用情形应与列举情形性质、价值、影响程度相当。

  第八十七条前六项的共同特征是:出现客观、不可归责于法院、导致程序客观无法推进的障碍,如主体变故、不可抗力、需以他案为前提等。而 “化解争议” 是法院审判职能本身,不是程序障碍。将审判目的当作中止理由,属于曲解法律、滥用裁量,完全背离中止制度初衷——中止制度是为保障公正,而非为拖延审判、回避裁判提供借口。 专家专家们表示,法院裁定违反 “同类解释规则”,兜底条款被随意扩大。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第一审行政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判决。中止诉讼期间不计入审限。

  本案中,法院未明确中止期限,仅模糊承诺“不超过18个月”,实质导致案件无限期搁置,六个月法定审限被彻底突破。专家指出,此举使企业起诉权虚化、救济权冻结,陷入 “告状无门、久拖不决”,严重侵害程序性权利与实体权益,损害司法公信力。

  法学专家一致认为,德城区法院(2025)鲁1402行初196号中止裁定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架空法定审限,侵害企业及时获得裁判的权利。

  专家建议企业当事方立即向原审法院申请复议+法定期限内上诉双管齐下,同步准备检察监督材料,以程序正当性推动案件回归审理轨道。

  本案并非孤例。专家指出,以“协调化解”为名随意中止诉讼、突破审限,在部分地区行政审判中时有发生,暴露出深层次立法与司法短板。

  法学专家强调,行政诉讼是监督依法行政、保护企业产权的最后一道防线,程序公正与审判效率是防线基石。以“化解纠纷”之名行“拖延审判”之实,不仅损害个案当事人权益,更侵蚀司法权威与营商环境根基。

  四、营商环境警示:依法行政与公平补偿是底线

  凯元热电案折射出地方能源结构调整、民生保障、企业产权保护、行政程序正当四大价值交织的复杂命题。

  一方面,燃煤机组关停、绿色低碳转型是国家政策导向,应予支持;另一方面,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企业合法权益必须公平保障。政策性关停应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先安置后退出、先替代后关停”的法治原则,严禁“先关停再谈补偿”。

  专家指出,本案中天衢新区管委会存在职权依据不足、程序瑕疵、关停与补偿不同步、补偿范围不合理等问题;而法院违法中止,进一步加剧企业困境。对于民营企业而言,稳定、可预期、受司法保障的营商环境,比优惠政策更重要。行政机关随意作出关停决定、补偿显失公平,司法机关不及时裁判,将严重挫伤市场主体信心。

   五、司法效率与程序正义不容“和稀泥”

  德州凯元热电案,是一面观察行政权力边界、司法程序正义、企业产权保护的镜子。一审法院以 “化解争议” 为由中止诉讼,看似 “缓和矛盾”,实则拖延纠纷解决、侵害企业权利、损害法治权威

  “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司法程序的公正与效率是这道屏障的基石。”法学专家疾呼。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对于像凯元热电这样的民营企业而言,一场旷日持久且充满争议的“中止诉讼”,不仅是对其合法权益的蚕食,更是对法治信仰的消磨。司法机关作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绝不能成为拖延推诿的“和稀泥”场所。

  5月7日,凯元热电公司向德城区法院递交了《恢复审理申请书》,认为该案中止审理的法定事由不存在,且原中止裁定缺乏法律依据,申请恢复该案件的审理。

  德城区法院的这一纸中止裁定究竟会走向何方?凯元热电的维权之路还要走多远?我们期待上级法院、检察机关以及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这一典型案例,及时纠正下级法院的程序违法行为,让这起关乎企业生死、关乎法治尊严的争议,早日回归正常的司法轨道,得到公开、公平、公正的裁决。Hehson网综合公开报道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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